2020年創新資金的資助額度
定額資助,每項資助額度10萬元,主要用於補貼企業上年度的研發經費,各區政府對本轄區推薦的項目按不低於其實際獲得的市撥付經費額度予以配套資助。
也就是說,立項企業可以獲得20萬元/項的資金補助。
項目填報時間
1、項目填報起始時間:2020年2月24日
2、項目填報截止時間:2020年3月12日
註: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項目申報時間緊迫,名額有限。
重點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新壹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產業、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科技服務業(技術轉移、科技新媒體等)領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其中,運用新技術新模式應對疫情防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優先予以支持。
申報條件
面向無知識產權糾紛,無不良記錄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2、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比不低於10%;
3、上年度企業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且已完成的研發經費應不低於40萬元(已享受創新資金補助的研發經費不得重復計算),並提供100%已完成研發經費記賬憑證清單(明細賬);
4、同壹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不超過3次;
5、承擔過創新資金的企業,以下情況之壹的,不予支持:
1)立項項目還在執行中,2019年12月31日前尚未驗收;
2)立項項目驗收不合格,時間未超過3年;
3)立項項目被終止,時間未超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