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科技:電子科技產品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
2、網絡科技公司:網絡科技產品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信息科技公司:計算機科技、信息技術、網絡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企業形象策劃、商務咨詢;
4、農業科技公司:農業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可以順帶寫些農副產品銷售;
5、教育科技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教育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計算機軟硬件開發及維護、商務咨詢、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及代理、會務服務、展覽展示、企業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等;
6、生物科技公司:生物科技產品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可以將保健食品銷售加入企業;
7、醫藥科技公司:環保技術開發、環保工程、咨詢;環保儀器、環保設備的設計、產品的購銷;生產、銷售環保設備、給排水設備、水處理設備及其安裝。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