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或省級建設廳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的受托人的有效證件
5.企業壹些技術負責人的證書
6.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出承攬工程的信函
7.企業同類型施工合同、工程業績
8.建設單位發布的公開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名單;或邀請招標的邀請函及相關審批文件
9.企業所在地省級建設廳行政主管部門或管理機構出具的上年度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方面的證明材料
10.企業所在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是否有違法違紀事項
主管部門應當監督下屬管轄區的建設活動,如果不進行備案主管部門無法監管企業的施工活動,其次可以了解企業的實力,企業的實力在備案中會體現出人力,企業經濟實力,設備以及管理等方便的材料,那麽建築企業資質異地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建築企業資質異地備案所需材料
建築企業資質異地備案是建築資質在異地操作的壹種方式,也是可行性的壹種方式,不同地區異地備案的要求是不壹樣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壹般會需要以下材料。
1.建築資質備案登記表壹式三份,登記表可以通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下載。
2.建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以及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3.建築企業法人工商註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材料,:①出省承攬工程介紹信函②企業近兩年誠信證明材料③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證明材料④近兩年無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證明材料(工程監理企業僅需提供①、②、③項)。
4.建築企業法人對其在該省分支機構行政負責人,企業技術負責人和安全機構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分支機構組成人員(企業的行政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機構專職人員)的正式任命文件。
5.常駐在該省的企業技術人員中至少有兩名以上相關專業的國家註冊執業人員,且企業技術負責人必須持有壹級或者國家註冊。
6.企業招標邀請函或者招標公告。
7.擬投標工程派駐的註冊執業人員註冊證書及其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有在該省的固定辦公場所證明材料。
9.工程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備案管理的其它明文規定。已取得信用登記手冊的進入該省企業跨地區開展經營活動的,需向工程所在地市級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上述除2、3 項以外的材料辦理登記手續。省外勘察設計企業仍按照當地省外勘察設計單位承接勘察設計業務登記備案具體辦法單項登記備案程序執行。國(境)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該省從事建築活動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建築資質異地備案可以起到在市場秩序中很好地維護秩序,使具有壹定資質和優勢的企業能夠進入當地建築市場,促進市場的良性競爭,全面提高企業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