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較高
眾所周知,日本是世界上最為發達的國家之壹,具有強大的科技、經濟、人才和物質基礎,這些都為地震研究及防治提供了基礎保防障。地震防治是壹項系統工作,防治水平如何壹般受科技、經濟、法治及國民素質等多個方面影響,而不是獨立存在。因此,日本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決定了日本在地震災害的防治水平要遠高於我國和壹般發展中國家。
2、日本房屋的建築質量及安全系數較高
房屋的建築質量如何是決定抗震水平的直接原因,沒有良好的建築作保障,再的防治措施都無濟於事。據了解,日本居民建築大多為8級防震,然而,在面對9級地震襲來的時候,多數房屋並未倒塌,以頑強的“不死鳥”形象,從壹個側面展示著第壹抗震強國實打實的抗震能力。
日本建築在地震面前的良好表現,主要原因為:壹是日本經濟發達,有實力在建築上進行高成本的投入,建築普遍采用高品質建材,鋼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結構占相當大比例。二是抗震設計技術全球領先,日本不斷加大城市防震減災的新技術開發,探索城市綜合減災的新思路,在建築抗震等安全性方面的規定復雜而嚴格。三是日本的建築法律日益完善。據了解,每壹次日本發生特大地震後,國土交通省都會組織力量進行建築抗震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建築基準法》提出修改意見。早在1923年關東大地震之後,日本就制定法律,要求建造房屋時必須計算防震程度,1995年頒布了建築防震標準——《建築基準法》,明確規定,高層建築必須能夠抵禦裏氏7級以上的強烈地震。
對比日本多數堅挺不倒的高層建築物,我們不得不思考我國的房屋建築質量。“墻脆脆”、“屋漏漏”導出不窮,房屋質量問題頻發,不要說防震,甚至連正常的居住都不能滿足。汶川大地震時,大量學校不堪壹擊,造成多少無辜學子的生命被無情的吞噬!
3、日本國民的減震防災意識較高
日本是壹個地震多發的國家,據說全球10%以上的有感地震都發生在日本海域,又先後經歷過多次大地震的洗禮。這些先天性的災難反而鍛造了日本民族的憂患思想,增強了國民的減災防災意識。
為了將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日本政府長期以來壹直對國民進行防災教育,提高國民的自救能力。據了解,幾乎每戶日本人家都有這樣壹張《災害時避難場所》地圖,標明了這個地區壹旦發生洪水、臺風、山崩、海嘯和地震時的避難場所。日本人的臥室裏幾乎沒有家具,被褥等都放在壁櫥裏,壁櫥都是橫拉門。除了能夠節省空間之外,還能夠避免在地震時由於晃動而自動開啟,從而造成裏面存放的東西滑出來傷人。日本人的汽車行李箱裏壹般也有壹個“防災箱”,裏面有壹些幹糧、飲用水、手電筒、急救包……諸如此類,可以說,日本人的防災意識幾乎貫徹到工作、生活的每個環節。
4、日本的防災體系和法律制度比較完善
1947年,日本制定了第壹部有關災害的《災害救助法》,1950年又將1920年制定的主要是有關城市規劃的《市街地建築物法》修改為《建築基準法》,將其重點放在保護國民的生命、財產和健康,成為建築用地、構造、設備和用途必須滿足的“最低基準”。 1961年,日本又制定了《災害對策基本法》,1978年日本出臺了壹部地震專門法律《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置法》,規定了有可能發生大規模地震的地區為“地震防災對策強化區域”,規定醫院、百貨店、旅館和劇場這類人員進出較多的地方,從事石油、高壓氣、火藥等行業公司,鐵道等旅客運輸業務必須制定各自的《地震防災應急計劃》,各地必須確保地震時的避難通道和避難所。
除此之外,日本的各項防震措施落實較好,已成為不爭的事實。試想,無論多麽完備的防備體系和法律措施,如果得不到落實或落實不好,其效果都將大打折扣。
5、日本國民的整體素質較高
日本的整個“抗震系統”不僅僅是建築物,還有整個社會,文明與人性化處處體現在細節中。據報道:地震發生後,民眾要報平安,城市的公用電話全部已切換成免費;聽不懂日語,日本NHK電視臺輪流用日語、英語、中文、韓語等語種,以及手語,發布有關最新信息;日本三得利公司立即宣布所有街頭販售機免費供應,渴了只要在自動販售機上按鍵即出飲料;餓了,日本的711全部免費提供食品;累了,大超市開放給妳停留休息;在撤離重災區的車流,密密麻麻只占用半邊車道,另壹側車道空空蕩蕩但沒有車輛擠上去;領取救濟食物的市民在操場上排成S形的長隊,規規矩矩……不可否認,日本是組織有序的社會,是素質非凡的國民。
二、我國應從哪幾方面著力提升防震效果
勿庸諱言,地震的發生不以人類意誌為轉移,不可避免。面對地震,人類能做的只有預防和救治,最大程度地減少地震災害帶來的損失。在當今日本,7級左右的強震,基本沒有人員死亡,可以說,實現了防震的基本目標。而在我國,地震對人員的傷亡還很慘烈,動輒數百至數萬人。幾乎每壹場地震,都伴隨著生命的殞逝。
如何防震抗震,是我們在前進發展的道路不得不面臨的重大挑戰。防震,最主要的目的是減少或避免人員的傷亡。顯而易見,在這方面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下面,筆者結合日本防震抗震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談壹下如何提升我國的防震抗震水平?
1、著力提高建築物質量及抗震安全系數
抗震辦法千百條,其核心要點歸結起來無非是減輕地震力,提高房屋整體抗震能力這兩條。實踐也充分證明,經過抗震設防的建築物可以防禦和減輕地震破壞。在具體做法上,主要從場地選擇,地基處理,結構構造,體型設計,建築材料以及施工質量等各個環節來保證,才能建造出過硬的抗震房屋。
要保證過硬的抗震房屋,除了科學合理的技術措施外,還必須有嚴格的法律制度保障實施,把各技術要求法制化,通過法律手段加以明確;對不按要求施工的,可通過法律強制措施,打擊唯利是圖,偷工減料、違規操作等行為,接受專業、社會和法律的監督。
2、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功能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地震災害及防治,時至今日,我國已基本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地震災害防治體系。1964年,我國頒布了第壹部抗震設計規範《地震區建築抗震設計規範草案》,1976年,發布了《工業與民用建築抗震設計規範》,1989年發布了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J11-89,2001年又對規範進行了全面修訂發布了GBJ50011-2001版。
如何保證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是防震抗震工作的關鍵環節。筆者認為,最主要的就是要強化行政執法與司法功能,完善法律監督機制。
壹是要正確理解和把握地震等災害防治執法的力度。在災害防治法制系統工程中,執法、司法是關鍵環節,壹旦弱化或被忽視,損害立法的權威性,難以達到災害防治治本的目標與預期效果。二是災害防治要向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發展,將現行立法中大量的行政紀律處分、行政處罰上升為具有刑事責任性質的處罰,從嚴打擊由人為因素造成的災難或隱患,打擊擾亂救災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等。三是要執法監督機制落到實處。由於在災害防治中,政府起主導作用,權力相對集中,且可能因非常時期政府有更大的行政緊急處置權、行政調撥權,難免被濫用於損害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故完善法律監督機制尤為重要。四是建議政府出臺地震防治政策的同時,要配套出臺相應的執行保障措施,研究政策執行中遇到的難題及解決辦法。否則,再好的政策如果得不到有效執行,都是壹句空話。
3、加強地震災害的科學研究
防震減災是壹項社會公益性事業,同時也是壹項科學含量很高的科技工作。防震減災工作面對的是壹系列世界性的尖端科學難題。從某種意義上講,科學和技術是防震減災事業的核心,依靠科技進步,是防震減災事業的必由之路,因此,應加強地震災害的科學研究。
加強地震災害的科學研究,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壹是要加大地震科研的經費投入,資金是開展工作的前提,沒有充沛的資金作保障,科學研究寸步難行。二是要培養壹大批地震科研人才,提高地震科研人員的經濟、社會地位,調動專業人員的積極性。有效吸引人才自願加入到地震科研隊伍中來。三是充分發揮群眾在地震方面的智慧,吸納群眾預震、抗震的土經驗,土辦法。
4、牢固樹立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
據調查,我國廣大民眾的防災意識相當薄弱,有46%的民眾缺乏對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的了解掌握,有26.6%的民眾毫無所知,因此,要強化群眾的減災防災意識。壹是要增強防震抗震的憂患意識,充分認清地震危害,對地震帶給人類帶來的災難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既不能因噎廢食,又不能掉以輕心,好了傷疤忘了痛。二是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圖書、報刊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三是要加強防震抗震的日常演練。實踐證明,加強地震災害防治的日常演練,能夠有效減輕地震帶來的人員傷害。四是制訂要制訂有行之有效的防治預案,尤其在學校、醫院等人員集中的公***單位。五是要培養國民良好的應災素質,不輕信謠言,不人雲亦雲,不盲動盲從。
5、加強地震災害防治的法制建設
鑒於地震等自然災害給人類生存帶來的巨大威脅與破壞性,各國普遍重視地震災害防治法制建設,即通過完善法規建設,強化法治意識,規範政府主導下的災害防治行為,確保在災害事件發生前提下減災行動有序進行。
減災進入法制調節領域,是現代社會的產物。20世紀中葉以來,隨著現代科技、經濟的發展,災害日趨嚴重,對人類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人們認識到,只有制定完善的減災法律,利用法律的強制性和規範性才能做好減災工作。
我國黨和政府十分重視自然災害防治工作,但反思幾十年來的減災歷程,過於倚重采用臨時政策措施及行政命令來應急抗災救災,減災基本制度不健全,體制不理順。在減災領域法治工作相對比較薄弱,因此,加強加強我國減災法制十分必要。
世界上不少多災而減災獲得成功的國家莫不重視減災法制工作。日本是世界上減災立法較早且相當完善的國家,如1995年發生阪神大地震,日本政府能嚴格依法有效組織應急和救災活動,很快恢復了災後全國的生產和生活秩序。加強我國減災法制,是對國外成功減災經驗的借鑒。
6、加強地震預報工作
地震是在極其復雜的地質結構中孕育發生的,它的過程是高度非線性的、極為復雜的物理過程,人類迄今為止對這壹過程的了解很少。因此,地震預測也是壹個世界性的科學難題。當前的科學技術雖然突飛猛進,但仍然是“上天容易入地難”,人們還不能對地震孕育發生的10-20公裏深處進行直接觀測,設在地表的間接觀測也十分稀疏。大地震重復發生的時間很長,對大陸內部的斷裂而言往往是上千年到數千年,遠遠大於人類的壽命和儀器記錄地震的時間,這就限制了對地震發生規律的經驗總結。
那麽,地震能預測嗎?據分析,在認真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下,地震的中長期預報(壹般10年以上)相對可靠,但不是百分之百準確;短臨預報非常困難,但不是絕對不可能,中國地震局的主流觀點是“在充分和合理地應用現有實踐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前提下,在某些有利條件下,對某種類型的地震,有可能做出壹定程度的預報。”這就是中國地震預報的現狀。
我們之所以說明地震預報是世界難題,並不是要“知難而退”,而是要明確問題和困難所在,找準突破點,以便有的放矢地加強觀測、加強研究,探尋地震預報新的途徑。
7、加強地震後搶救治理工作
震後搶救治理是地震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震後搶救,壹是搶救人,二是搶救物,三是恢復重建。在震後搶救工作中,搶救人的生命最為重要,也最為緊迫。如何保證搶救工作有序進行,筆者認為要加強震後搶救制度建設。壹是建立快捷的反應機制,壹旦災情發生,相關各方能立即投入戰鬥狀態,不至於人為耽誤,貽誤搶救時機。二是要有足夠的人財物保障。震後搶救,需要大量人財物,如果沒有平時的準備,關鍵時很難壹時到位。三是要有科學作指導。無論是災後重建,還是文物的保護,避免人為主觀隨意性,要建立在尊重科學,合理可行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