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有明確的變革發展歷程,從事系統集成兩年以上;
2.企業的主業是系統集成,系統集成的收入是企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3、企業產權關系清晰,註冊資本200萬元以上;
4.企業經濟狀況良好,近三年系統集成年均收入15萬元以上,財務數據真實可信,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
5.企業信譽良好,近三年未違反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
(2)性能
1.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值超過4500萬元。工程質量按合同要求合格,並通過驗收,投入實際應用;
2、近三年至少完成壹個500萬元以上的項目;
3.軟件費用(包括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系統集成和技術服務費用,但不包括他人購買或委托的軟件費用、建設工程費用等。)在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應占項目總價值的30%以上(至少不低於1350萬元),或獨立開發的軟件費用不低於750萬元;
4.近三年內未發生驗收不合格或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5.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具有先進的技術水平和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技術和管理能力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已經建立,並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能夠有效運行;
2、具有完整的客戶服務體系,配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
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3年以上電子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經歷,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電子信息專業碩士以上學歷或電子信息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作不少於3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初級以上職稱;
4.在主要業務領域有較強的技術實力;
5.有專門從事軟件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R&D人員及相應的開發場地和設備,有已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使用的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和工具;
6.每年在R&D的投資超過50萬元。
(四)人才優勢
1,從事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相關工作人員不少於50人,且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6人,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於1人;
3.有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的系統計劃,並有效組織實施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