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分類是指在國民經濟或其他經濟社會活動中從事相同性質生產的經營單位或個人的組織結構體系的詳細劃分,如林業、汽車工業、銀行業等。行業分類可以說明行業本身的發展階段及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國家統計局的20個行業分類是:
1,農林牧漁;
2.采礦業;
3.制造業;
4、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5.建築行業;
6.批發和零售;
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8.住宿和餐飲業;
9、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10,金融行業;
11,房地產行業;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3,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
14,水利、環境及公共設施管理行業;
15,為居民服務,維修等服務;
16,教育;
17,衛生與社會工作;
18,文化體育娛樂;
19,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20.國際組織。
社會分工是職業分類的基礎。在分工體系的每壹個環節中,勞動對象、勞動工具和勞動支出形式都有其特殊性,這就決定了各種職業之間的差異。
世界各國國情不同,劃分職業的標準也不同。
根據西方國家壹些學者提出的理論,國外的職業壹般分為以下幾種:
(1)按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性質和水平分類。這種分類把職員分為兩類:白領和藍領。白領包括:專業技術崗位、農場外的經理和行政人員、銷售人員、上班族。藍領工人包括:工匠和類似工人、非運輸技術人員、運輸設備工人、農場以外的工人、服務業工人。這種分類方法明顯顯示了職業的等級制度。
(2)根據個體心理差異分類。這種分類方法是基於美國著名職業指導專家霍蘭德創立的“人格-職業”類型匹配理論,將人格類型分為六種類型,即現實型、研究型、藝術型、社交型、事業型和常規型。與之對應的是六類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