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姑蘇杯”優質工程獎的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
2.工程設計合理、先進,符合國家和行業設計標準和規範。
3.申報項目的完成期應為評審年度上壹年度65438+2月31之前完成並通過驗收的項目。
4.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行業建設技術規範和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國家環境汙染控制和節能規範要求。施工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開展QC小組活動。
5 .申報項目必須是獲得“蘇州市優質結構工程獎”的項目(第十壹條第三、四款除外)。
6.申報項目為住宅小區的,其配套設施應完善,入住率應達到30%以上(含銷售套數)。
7.申報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發生壹般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
8.已申報但未評估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負責申報蘇州“姑蘇杯”優質工程;其他承包商申報時,應將相關材料送總承包商(或建設單位)壹起申報。
其他承包商申報蘇州“姑蘇杯”優質工程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與總承包企業簽訂分包合同或者就中標項目單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2.已完成的建安費用占總建安費用的20%以上或達到第11條規定的工作量;
3.所有已完成的分包工程必須符合質量和技術標準。
市、區項目由總承包商(或建設單位)申報,市、區建築業協會初審,經市、區建設局同意後向蘇州建築業協會推薦。蘇州高新區、蘇州工業園區的工程由總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申報,經高新區建設局、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同意後,向蘇州市建築業協會申報。蘇州市內的工程由總承包商(或建設單位)直接向市建築業協會申報。
申請材料的內容和要求
申報“姑蘇杯”優質工程獎,必須提供以下材料(裝訂成冊):
1.蘇州“姑蘇杯”優質工程獎申報表(裝訂成冊壹式兩份);
2.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 .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4 .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復印件);
5.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報告(復印件)
6.負責項目施工的建造師資質證書(復印件);
7.其他承包商的分包合同和主要分部的質量驗收評定表(復印件);
8.項目概況和施工質量(包括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和QC小組的活動)寫在3000字以內;
9.總承包商申報的項目必須有建設單位同意申報的文件;
10.10以上彩色照片(6寸以上,照片清晰)反映項目概況,並有文字說明;
11.能夠反映項目相關情況的其他證明材料。
12.申請人承諾聲明材料真實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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