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度異常註銷的處理方法:
1.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在補齊年度報告並公示後,可向工商部門申請去除經營異常名錄;
2.未按規定履行及時信息公告義務的企業,在履行信息公告義務後,向工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3.如果隱瞞真相,弄虛作假,更正公開信息,則向工商部門申請撤銷經營異常名錄。
4.失聯企業可以依法登記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建議重新聯系,可以申請轉移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年報非正常終止所需材料。
1.異常名單申請表;
2.營業執照原件;
3.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公章;
6、補充企業年報信息;
7.各種類型的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全體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