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計費系統。首先妳需要登錄金稅盤或者稅控開票系統。
2.進入“納稅申報處理”模塊。在開票系統中,點擊左上方菜單中的“納稅申報處理”圖標選項。
3.選擇“查詢並打印發票數據”。在彈出的報稅處理窗口中,選擇“查詢並打印發票數據”選項。
4.設置查詢打印選項。在彈出的“發票數據查詢和打印”窗口中,設置查詢和打印選項,包括選擇發票類型、月份和查詢選項。
5.查詢發票信息。設置查詢選項後,點擊〖確定〗按鈕,顯示相應的發票匯總表。
6.打印發票匯總表。確認發票匯總表中的信息無誤後,點擊打印按鈕進行打印。
如果需要打印發票清單,可以將發票匯總表改為發票清單查詢,並選擇導出。導出的發票清單以電子表格的形式保存,然後您可以打開電子表格進行打印。
如何查看發票匯總表取決於您使用的發票軟件或系統。以下是壹些常見的方法:
1.通過發票軟件或系統查詢。打開您的計費軟件,選擇“發票數據管理”或類似選項;點擊“查詢並打印發票數據”,選擇需要查看的發票類型;點擊“增值稅發票匯總表”,選擇對應的發票類型和月份;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將生成輸出發票的匯總表和各種明細表,供查詢、打印和導出。
2.財務系統中的查詢。如果使用財務軟件,可以在軟件中找到“報表”或“匯總”等功能條目;選擇相應的匯總表內容進行查看和打印。
3.全電子發票的查詢。如果是全電子發票,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的數字賬戶查詢;在“我要繳稅”中選擇“數字賬戶”,然後選擇“全發票查詢”(針對全電子發票);賬單日期設置後,查詢導出所有信息,或打印截圖作為該期間的賬單匯總表。
綜上所述,發票匯總表可以打印在稅控設備的操作界面上。在稅控面板軟件中,找到對應的發票匯總打印功能,根據系統提示進行打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壹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