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比亞社會穩定,有利於礦業投資。贊比亞是非洲大陸始終保持社會穩定的國家之壹,不論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還是1964年獨立之後,乃至90年代私有化政策實施以來,均未發生過較大的社會動蕩。由於歷史上贊比亞長期受到英國的殖民統治,因此不論是政治、民事還是經濟領域都沿用了英國的法律、法規,且這些法律、法規已深入人心,民眾的法制觀念較強。贊比亞大多數國民信奉基督教,崇尚和平。
贊比亞是非洲第壹大產銅國,銅產品出口收入占該國外匯總額約70%;銅礦工業是贊比亞國民經濟最重要的支柱產業,其產銅大國的地位促進了就業的穩定,保證了國民收入的穩步提高,礦業政策較穩定,社區和民眾對礦業持友好態度。近年來,為了更好地吸引外國投資,贊比亞政府制訂了較為優惠的礦業投資政策。從贊比亞的法規和政策來講,其礦業投資環境是比較有利的。
贊比亞實行外匯自由兌換政策,對外匯的匯入和匯出,無論資金是何種來源,都不受限制。但是贊比亞財政部於2012年5月7日簽發了“2012年第33號法令”,規定在任何國內貨物、服務或其他交易中,禁止使用外國貨幣(美元)作為法定貨幣進行報價、支付、要求對方支付或接受對方支付。該法令於2012年5月18日正式生效。由於贊比亞當地貨幣匯率變動較大,大宗交易時買入和賣出的匯率差會對企業成本影響較大。2013年1月1日,贊比亞發行新的貨幣,相對老貨幣,新貨幣面值縮小了 1000倍。
日前,標準普爾評級公司(Standard&Poor)維持贊比亞長期及短期本外幣主權信用B+的評級不變。標準普爾指出,受預期投資大幅增長支撐,贊比亞的銅礦和農業產量將繼續增加,未來2013—2016年的人均GDP增長率將保持在4%以上。近期,贊比亞礦業部也表示,政府在礦業項目開發將繼續維持小股東身份(占股約25%),不會對礦業實行國有化措施,但是政府將繼續加強礦業監管。2013年5月16號起,贊比亞將對礦業公司實施更嚴格的稅務監管法令。受監管的資金包括出口超過10 000美元的銅礦、錳礦等礦產品所得以及離岸資金的存款,旨在監管公司轉移從出口銅礦、錳礦、寶石中賺取的資金。規定出口商應在發貨60d內,將所得貨款匯到贊比亞商業銀行,如有違規,公司管理層將被判入獄,刑期最長達10a。如果礦業公司將股息支付、償還貸款、管理費用以及進口設備的這部分資金轉移到離岸銀行,應提交支持文件,並需獲得許可。礦業公司如果將貸款轉移到離岸銀行,應向贊比亞中央銀行公開利率、貸款期限及償還期限。
贊比亞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以及雇主、工會談判協商工資制度。贊比亞勞工與社會保障部於2012年7月11日發布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2012年的第45、46、47 號法令,分別對家政雇員、壹般雇員和商店雇員的最低工資做出新的規定。根據新的法令,壹般雇員的最低工資將為1 132 400克瓦查(老貨幣,約合250美元/月)。該法令已於2012年7月4日生效。此外,每年工人工會將代表工人與雇主(企業)協商談判下壹年度的工資情況,通常都要求相對上壹年度有壹定的漲幅,最後以集體談判/協議形式確定下來;並且工會是工人談判代表,代表工人與雇主和企業談判。工人工資的逐年遞增將給企業經營成本帶來不小壓力。
贊比亞財政金融系統由贊比亞銀行負責管理,贊比亞銀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主要有英國的巴克萊銀行、英國的標準渣打銀行、Stanbic銀行、贊比亞國家商業銀行和贊比亞財政銀行有限公司等。此外,還有壹些中小型銀行和新開設的銀行,這包括印度贊比亞銀行、花旗銀行、C avm ont商業銀行和中國銀行。
贊比亞是《多邊投資保障局》(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和其他國際投資保障協議的簽字國,這些協議向外國投資者提供了如遇戰爭、沖突、天災、其他動亂和沒收情況下的資產保障。中贊兩國政府於1996年6月簽署了《鼓勵投資和保障協議》。中贊兩國政府長期保持良好的外交關系。2011年贊比亞新政府上臺後,也拋棄原來競選時對中國的不友好態度和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