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明確了有關問題。
條例指出,中小企業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壹、網上預申請
申請創辦微型企業的創業者可通過網站免費註冊:或進入“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網”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上服務平臺”,然後登錄填寫申請材料,進行網上預申請。經企業所在地工商所預審同意後,向企業所在地工商所提交申請材料。工商所根據業務申請的先後順序,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預審。
二、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壹)到企業所在地工商所領取有關表格和資料。
(二)經營者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雙面復印件(如有股東或合夥人,需提交相關資料)
2.完整戶口本復印件(如有股東或合夥人,需提交相關材料)
3.人員類別證明材料:
(1)高校畢業生(含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及國家承認的其他學歷)、失業人員、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應分別提供畢業證書、就業失業登記證、殘疾證、退役士兵證等相關證明。證件遺失的,應提供教育部門、街道或就業部門、殘聯、民政局、武裝部分別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在高校微型企業孵化基地創辦信息技術、文化創意、高校科技等行業微型企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材料。
(3)留學人員回重慶創辦微型企業,應提供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回國證明或申請人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及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④三峽庫區移民應提供買賣合同原件。沒有買賣合同原件的,應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⑤返鄉農民工應提供在外地工作經商的證明,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外出工作經商證明。
⑥“農轉非”人員提供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轉移證明。
⑦勞動模範和先進人物應提供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或表彰文件遺失的,應提供獎勵部門出具的獲獎證書。
信息技術人員和文化創意人員的認定,根據擬申請企業預先核準的名稱和經營項目確定。
4.結婚證復印件,未婚以未婚戶口簿上標註的“未婚”為準,離婚以離婚證為準,相關證件遺失以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為準。
5.營業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或土地出讓合同。
3.參加工商總局小微企業處組織的創業培訓。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微型企業辦公室進行業務審查和結果公示。
五、企業家到企業註冊。
不及物動詞申請支付財政補貼資金
(壹)使用自有資金或者自有資金不足支付後,可以向轄區工商所申請支付財政補貼;
(2)申請支付財政補貼資金的具體程序如下:壹是向轄區工商所申請查驗;二是向工商所申請補貼資金;三是去縣財政局審核支出內容;四是去縣微企辦審核撥款);
(三)微型企業首次支付財政補貼資金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再次支取時只需現場檢查表和財政扶持資金申請表):
1、財政補貼資金支付申請表(壹式四份);
2、微型企業實地核查表(壹式兩份);
3.自有資金現金支付表;
4.營業執照復印件;
5.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自有資金使用情況表;
7.銀行對賬單、銀行取款憑證、文件和支出合同的復印件;
8、電子照片,包括系統、吊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營業場所和辦公場所。
七、每年申請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