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
(4)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程序,信息***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擴展資料
應急預案可以分為企業預案和政府預案,企業預案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由企業負責,政府預案由政府組織制定,由相應級別的政府負責。
根據事故影響範圍不同可以將預案分為現場預案和場外預案,現場預案又可以分為不同等級,如車間級、工廠級等;而場外預案按事故影響範圍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區縣級、地市級、省級、區域級和國家級。
美國是使用應急預案較早的國家之壹。在20世紀50年代之前,應急救援還被看做是受災人的鄰居、宗教團體及居民社區的壹種道德責任,而不是政府的責任。
1967年,美國開始統壹使用“911”報警救助電話號碼。20世紀60~70年代,美國地方政府、企業、社區等開始大量編制應急預案,不過,盡管如此,大約20%的地方政府到1982年還沒有正式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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