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土地利用的類型、含義。
本標準適用於土地調查、規劃、評價、統計、登記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標準時,也可根據需要,在本分類基礎上續分土地利用類型。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19231土地基本術語3 術語
下列術語適用於本標準。
3.1覆蓋度(蓋度)cover degree
指壹定面積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積占總面積的百分比。
3.2郁閉度cAnopy denslty
指林冠(樹木的枝葉部分稱為林冠)垂直投影面積與林地面積之比值。4 總則
41為實施全國土地和城鄉地政統壹管理,科學劃分土地利用類型,明確土地利用各類型含義,統壹土地調查、統計分類標準,合理規劃、利用土地,制定本標準。
42維護土地利用分類的科學性、實用性、開放性和繼承性,滿足制定國民經濟計劃,社會經濟宏觀調控以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43主要依據土地的用途、經營特點、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征等因素,對土地利用類型進行歸納、劃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現狀,但不以此劃分部門管理範圍。5 編碼方法
5.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采用壹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分12個壹級類、57個二級類。
5.2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采用數字編碼,壹級采用二位阿拉伯數字編碼,二級采用壹位阿拉伯數字編碼,從左到右依次代表壹、二級。6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編碼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編碼見表1。
表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和編碼
壹級類二級類含義
編碼名稱編碼名稱01
耕地
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
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
(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
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壹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
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1.0m、北方寬度<2.0m固定
的溝、渠、路和地坎(埂);臨時種植藥材、草皮、
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臨時改變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於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
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012
水澆地
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壹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等的非工廠化
的大棚用地。013
旱地
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
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
園地
指種植以采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
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蓋度大於50%或每畝株
數大於合理株數70%的土地。包括用於育苗的土地。021果園指種植果樹的園地。022茶園指種植茶樹的園地。023
其他園地
指種植桑樹、橡膠、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藥材
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園地。03
林地
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長紅樹林
的土地。包括跡地,不包括居民點內部的綠化林木用
地,鐵路、公路征地範圍內的林木,以及河流、溝渠
的護堤林。031
有林地
指樹木郁閉度≥0.2的喬木林地,包括紅樹林地和竹
林地。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蓋度≥40%的林地。033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樹木郁閉度≥0.1、<0.2的林地)、
未成林地、跡地、苗圃等林地。
壹級類二級類含義
編碼名稱編碼名稱04
草地
指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的土地。04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為主,用於放牧或割草的草地。042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種植牧草的草地。043
其他草地
指樹木郁閉度<0.1,表層為土質,生長草本植物為
主,不用於畜牧業的草地。05
商服用
地
指主要用於商業、服務業的土地。
051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
、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
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052
住宿餐飲用地
指主要用於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用地。包括賓館、
酒店、飯店、旅館、招待所、度假村、餐廳、酒吧等
。053
商務金融用地
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
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
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054
其他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
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
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06
工礦倉
儲用地
指主要用於工業生產、物資存放場所的土地。
061工業用地指工業生產及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附屬設施用地。062
采礦用地
指采礦、采石、采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
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063倉儲用地指用於物資儲備、中轉的場所用地。07
住宅用
地
指主要用於人們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的土
地。071
城鎮住宅用地
指城鎮用於生活居住的各類房屋用地及其附屬設施用
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用地。072農村宅基地指農村用於生活居住的宅基地。08
公***管
理與公
***服務
用地
指用於機關團體、新聞出版、科教文衛、風景名勝、
公***設施等的土地。
081
機關團體用地
指用於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等的用地
。082
新聞出版用地
指用於廣播電臺、電視臺、電影廠、報社、雜誌社、
通訊社、出版社等的用地。083
科教用地
指用於各類教育,獨立的科研、勘測、設計、技術推
廣、科普等的用地。084
醫衛慈善用地
指用於醫療保健、衛生防疫、急救康復、醫檢藥檢、
福利救助等的用地。085文體娛樂用地指用於各類文化、體育、娛樂及公***廣場等的用地。086
公***設施用地
指用於城鄉基礎設施的用地。包括給排水、供電、供
熱、供氣、郵政、電信、消防、環衛、公用設施維修
等用地。
壹級類二級類含義
編碼名稱編碼名稱08
公***管
理與公
***服務
用地
087
公園與綠地
指城鎮、村莊內部的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街心
花園和用於休憩及美化環境的綠化用地。
088
風景名勝設施
用地
指風景名勝(包括名勝古跡、旅遊景點、革命遺址
等)景點及管理機構的建築用地。景區內的其他用
地按現狀歸入相應地類。09
特殊用
地
指用於軍事設施、涉外、宗教、監教、殯葬等的土
地。091軍事設施用地指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092
使領館用地
指用於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駐華使領館、辦事處等
的用地。093
監教場所用地
指用於監獄、看守所、勞改場、勞教所、戒毒所等
的建築用地。094
宗教用地
指專門用於宗教活動的廟宇、寺院、道觀、教堂等
宗教自用地。095殯葬用地指陵園、墓地、殯葬場所用地。10
交通運
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通行的地面線路、場站等的土地。包括
民用機場、港口、碼頭、地面運輸管道和各種道路
用地。101
鐵路用地
指用於鐵道線路、輕軌、場站的用地。包括設計內
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林木等用地。102
公路用地
指用於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的用地。包括設計
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汽車停靠站、林木
及直接為其服務的附屬用地。103
街巷用地
指用於城鎮、村莊內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橋)及行
道樹的用地。包括公***停車場,汽車客貨運輸站點
及停車場等用地。104
農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寬度≥1.0m、北方寬度≥2
.0m的村間、田間道路(含機耕道)。105機場用地指用於民用機場的用地。106
港口碼頭用地
指用於人工修建的客運、貨運、捕撈及工作船舶停
靠的場所及其附屬建築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
下部分。107
管道運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及其相應附
屬設施的地上部分用地。11
水域及
水利設
施用地
指陸地水域,海塗,溝渠、水工建築物等用地。不
包括滯洪區和已墾灘塗中的耕地、園地、林地、居
民點、道路等用地。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河流常水位岸線之間的水面
,不包括被堤壩攔截後形成的水庫水面。112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積水區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113
水庫水面
指人工攔截匯集而成的總庫容≥10萬m3的水庫正
常蓄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開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萬m3的坑塘
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壹級類二級類含義
編碼名稱編碼名稱11
水域及
水利設
施用地
115
沿海灘塗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與低潮位之間的潮浸地帶。包括海
島的沿海灘塗。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塗。
116
內陸灘塗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間的灘地;時令湖、河
洪水位以下的灘地;水庫、坑塘的正常蓄水位與洪水
位間的灘地。包括海島的內陸灘地。
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地。117
溝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寬度≥1.0m、北方寬度≥2.0m用
於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護
堤林。118
水工建築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閘、壩、堤路林、水電廠房、揚水站等
常水位岸線以上的建築物用地。119
冰川及永久積
雪指表層被冰雪常年覆蓋的土地。
12
其他土
地
指上述地類以外的其他類型的土地。
121空閑地指城鎮、村莊、工礦內部尚未利用的土地。122
設施農用地
指直接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
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屬用地,農村宅
基地以外的晾曬場等農業設施用地。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寬度≥1.0m、北方寬度≥2.0m的
地坎。124鹽堿地指表層鹽堿聚集,生長天然耐鹽植物的土地。125
沼澤地
指經常積水或漬水,壹般生長沼生、濕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層為沙覆蓋、基本無植被的土地。不包括灘塗中
的沙地。127
裸地
指表層為土質,基本無植被覆蓋的土地;或表層為巖
石、石礫,其覆蓋面
積≥70%的土地
附錄A
(規範性附錄)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三大類”對照表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三大類”對照見表A.1。
表A.1《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三大類”對照表
三大
類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壹級類二級類類別編碼類別名稱類別編碼類別名稱農用
地
01
耕地
011
水田
012水澆地013旱地02
園地
021果園022茶園023其他園地03
林地
031有林地032灌木林地033其他林地04
草地
041天然牧草地042人工牧草地10交通用地104農村道路1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114坑塘水面117溝渠12
其他土地
122設施農用地123田坎建設
用地
05
商服用地
051
批發零售用地
052住宿餐飲用地053商務金融用地054其他商服用地06
工礦倉儲用地
061工業用地062采礦用地063倉儲用地07
住宅用地
071城鎮住宅用地072農村宅基地08
公***管理與公***服務用地
081機關團體用地082新聞出版用地083科教用地
三大類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壹級類二級類類別編碼類別名稱類別編碼類別名稱建設用
地
08
公***管理與公***服務用地
084
醫衛慈善用地
085文體娛樂用地086公***設施用地087公園與綠地088風景名勝設施用地09
特殊用地
091軍事設施用地092使領館用地093監教場所用地094宗教用地095殯葬用地10
交通運輸用地
101鐵路用地102公路用地103街巷用地105機場用地106港口碼頭用地107管道運輸用地1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113水庫水面118水工建築物用地12其他土地121空閑地未利用
地
04
草地
043
其他草地
1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111河流水面112湖泊水面115沿海灘塗116內陸灘塗119冰川及永久積雪12
其他土地
124鹽堿地125沼澤地126沙地127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