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網絡保密管理規定篇壹
壹、涉密信息網絡應嚴格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和《涉及國家秘密的通信、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系統審批暫行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範 措施 。
二、所有上網用戶嚴禁在接有涉密網絡的計算機上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外來軟件、盤片,嚴禁用戶私自修改本機的軟、硬件配置,對於重要的計算機信息子系統,網絡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是否感染病毒,實行專機、專盤、專用,對系統進行維護時,應采取數據保護措施,如修改、抽取、轉儲等,應事先對數據庫進行備份。
三、禁止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非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禁止在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進行移動存儲介質數據交換。
四、涉密信息網絡使用者有責任保守各種機密,認真執行安全保密措施,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障重要的數據不會泄露,記載有機密信息的報廢磁介質和紙張,必須進行銷毀後方可丟棄。
五、存儲涉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應及時銷毀。
六、涉密信息網絡及其用戶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公***信息網聯網,必須與公***信息實行物理隔離。
七、涉密信息網絡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檢查,並保持相對穩定。
涉密網絡保密管理規定篇二
第壹條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不得處理涉密資料。涉密計算機要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專人使用,並設置密碼,禁止訪問互聯網及其他外部網絡系統。
第三條凡涉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涉密移動存儲介質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第四條嚴禁私自將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準,並有專人保管。
第五條使用電子文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要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文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密信息。
第六條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殺毒,定期對其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以加強防護措施。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對硬盤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征求有關領導批準,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八條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防止因存儲介質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介質可用光盤、硬盤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條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時要將有關涉密資料、檔案、移動存儲設備移交有關人員,調離後對應該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
非涉密網絡保密管理規定
壹、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戶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絡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盤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壹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毀。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 其它 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布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不得在聊天室、電子公告系統、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或工作秘密信息。
七、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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