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會計師事務所存在的問題
註冊會計師(CPA)由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我國《註冊會計師法》(CPA法)聘用。目前,我國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仍然各自為政,沒有統壹的管理體系,財務管理壹體化薄弱,這被普遍認為是影響註冊會計師制度發展的瓶頸之壹。中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解決不了,註冊會計師制度存在的問題也就解決不了。這兩者是互補的。目前會計師事務所除了壹體化建設的問題,還存在註冊會計師培養和人才充分利用的問題。人才的保留和培養是當今社會各行各業面臨的共同問題。未來發展方向不確定、國家政策導向不明確、國際競爭力不強是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將有利於整個註冊會計師體系的發展壯大。
(二)註冊會計師誠信缺失
個別註冊會計師道德水平較差,抵禦不了金錢的誘惑,缺乏職業道德。受利益驅動,壹些註冊會計師為企業出具虛假財務報告,虛增利潤,嚴重扭曲會計信息質量,損害投資者和債權人利益,更重要的是擾亂了市場秩序,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也產生了負面影響。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上許多審計失敗的案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註冊會計師的自利性和誠信缺失。
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註冊會計師期望過高。
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企業、政府機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會計信息使用者在閱讀參考企業的財務報表或報告時,所參考的財務報表或報告已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表或報告具有充分的信心,即相信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無差錯。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由於註冊會計師在對標的企業出具審計報告時精力和時間的限制,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並不能完全保證沒有舞弊,只能是註冊會計師在有限的精力和時間下做出的最合理的判斷。以上是期望值與實際值存在差異的客觀原因。註冊會計師在接受非法報酬時,沒有按照註冊會計師法的有關規定,故意隱瞞真相,虛增企業利潤,這是預期值與實際值存在差異的主觀原因。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 * *同構,導致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註冊會計師的期望過高,造成與實際值的差異。
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缺陷
註冊會計師制度問題的第壹個方面是與註冊會計師法律制度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直接沖突。例如,將《註冊會計師法》與《刑法》進行比較,在如何構成重大過失的刑事責任上就存在沖突。根據《註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刑事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中不包括重大過失,只能以主觀故意作為其構成要件。《刑法》第231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主觀上的重大過失也是註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這兩者顯然是有沖突的。此外,2005年頒布的《公司法》也沒有明確界定註冊會計師的性質。
二、解決我國註冊會計師制度存在問題的對策
(壹)完善會計師事務所自身建設和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應進壹步統壹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形成統壹的管理體系,特別是加強財務管理的壹體化。會計師事務所的完善發展是整個註冊會計師制度發展的必要條件。完善的會計師事務所制度可以幫助會計師事務所培養會計人才,充分利用會計人才。我國政府也需要出臺相關政策法規,防止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惡性競爭,控制惡性競爭的企業。比如可以賦予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實權,中註協可以有權對擾亂註冊會計師行業的企業或個人進行處罰。要賦予中註協真正的權力,就必須防止上述政府監管中“尋租效應”的發生。
(二)建立公信力評價機制
誠信是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基礎。沒有誠信,任何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是空談。註冊會計師必須以誠信為執業宗旨。註冊會計師不僅可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還可以獲得公司的信任,獲得更多的企業內部信息。了解這些內部信息會正確反饋會計信息質量,從而實現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正反饋。建立信用評價機制,就是企業、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進行評級,並根據其信用等級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進行分類。評級越高,客戶數量越大,經濟效益越好。由於他們的高信用等級,事務所內部和會計行業將形成良性競爭,註冊會計師制度將逐步完善。
(三)完善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監督機制
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監管應分為以下兩部分:壹是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內部監管,包括自我監管和相互監管。因為在同壹個行業中,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相互熟悉,知道哪些方面會違反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並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在中國政府控制的前提下,嚴格的懲戒機制是可信的,這將更有利於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監督。其次是企業利益相關者,如投資者、債權人、關聯企業等。,可以監督註冊會計師。壹旦發現自己的違法行為,可以迅速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利益驅動的原因,利益相關者對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監管會有很高的熱情。
(四)完善註冊會計師制度的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法律法規體系的最終目的是保證審計質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體系的發展。以上針對五個問題的對策,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由於法律的強制性質,可以保證獎懲和監督的順利實施。同時,完善法律法規也可以更好地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的自身建設,有助於行業監管。總之,法律法規只是導向,具體行為的落實還是要靠註冊會計師行業本身和利益相關者。
總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國的註冊會計師制度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經濟發展為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發展提供了前提條件。中國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發展對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票據制度的發展也促進了企業的自我管理。同時,中國註冊會計師制度和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存在許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促進我國註冊會計師制度的發展,是當前研究的重點。總之,中國註冊會計師制度的歷史還很短,但發展變化很快。未來,中國註冊會計師制度的完善需要我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