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保護原則
健康保護是實現人民健康權的保障,也是衛生保健制度的重要基礎。健康保護原則有兩個方面:第壹,每個人都有健康保護的權利;第二,每個人都有權獲得高質量的健康保護。
2.預防為主的原則
衛生法實行預防為主的原則,這是由衛生工作性質決定的,其次是由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醫學教育網絡。預防為主的原則有以下基本含義:任何衛生工作都必須以預防為主;強調預防並不是輕視醫療;預防和醫療都是保護人類健康的方法和手段。預防元病、治療疾病、防治結合是預防為主原則的總要求。
3.公平原則
所謂公平原則,就是以利益平衡為價值判斷標準,分配衛生資源,協調衛生保健活動,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普遍得到衛生保健。公平原則的基本要求是合理配置現有的衛生資源。公平不是單壹的、有限的目標,而是壹個逐步完善的過程。
4.保護社會健康的原則
保護社會健康的原則本質上是協調個人利益與社會健康利益的關系,由世界各國衛生法律認可的目標醫學教育網收集整理。人是社會性的,要參與社會分工合作,所以要對社會承擔壹定的義務。這壹義務是,個人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社會健康利益。
5.病人自主的原則
保護患者權利的理念是衛生法的基礎,患者自主原則是患者權利的核心。所謂患者自主原則,是指患者在經過慎重考慮後,有權對與自身疾病相關的醫療問題做出理性、負責任的自主決定。包括:選擇醫療機構、醫生及其醫療服務的權利;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某種醫療服務;有權拒絕非醫療服務等。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來保障患者的權利,但我國現行的衛生法律法規對患者的權利(如就醫權、知情權、同意權、選擇權、參與權、隱私權、申訴權、索賠權等)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從不同的角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六條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規定的營養要求,並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特性。
第七條專門為嬰幼兒設計的主輔食品必須符合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營養衛生標準。
第八條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壹)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蟲及其孳生帶,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具有與食品原料加工、處理、包裝、儲存相適應的車間或者場所;
(三)應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汙水排放和垃圾、廢棄物存放等設施;
(四)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五)直接供食用的餐具、飲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物品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采用小包裝或者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包裝;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洗手,穿戴幹凈的工作服、帽;向直接人群銷售食品時,必須使用銷售工具;
(九)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城鄉集市貿易食品攤販和食品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