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與統治階級相比,普通民眾對商人的評價更低。自古以來就有“無奸不商”的說法,這樣醜化商人的話是從民間流傳出來的。古代商業與今天略有不同。現在的商業有完整的市場監管和運輸鏈條,商品的質量和價格都有保證。
在古代,由於統治階級對商業的輕視,不受法律約束的商人往往會做出壹些囤貨害天下的事情。所以在百姓心中,商人是另壹代奸詐的名詞。其實很多人並不了解這壹點,而作者將向妳解釋,在中國歷史上商業最繁榮的宋代,那壹代商人是多麽的奸詐。
宋代假冒偽劣的普遍性,已經危及食品安全。在民間經濟極為發達的宋代,當時的商人往往被打上欺詐的烙印,而這種欺詐已經成為宋代經濟的壹大特色。看了壹下宋代的民間筆記,確實對宋代攤販的所作所為有些無語。
根據宋代文章中的記載,商人的欺騙哲學達到了頂峰。這在古書《樊氏》中已有記載。這些攤販在賣雞鴨的時候,往往會先用沙子填飽肚子再賣,這樣就可以把沙子以肉的價格賣出去。賣鵝羊之類的商品時,會往裏面吹氣,以此來偽造商品的豐滿度。這些商販在賣鹽的時候,會加入大量的灰來增加重量,但是在攪拌之下,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這些人在賣米線的時候會往裏面撒很多水,讓米線長胖,往往會導致買家買回來的食物迅速變質。賣肉的時候,他們會往裏面倒水,這樣不僅好看,還能偽造肉的重量。
總的來說,縱觀宋朝的商業模式,其造假已經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
以上所說的主要是關於增重造假的問題。他們最多就是想把自己平庸的商品賣個高價。雖然現在看來這種做法確實令人發指,但在宋朝的價值觀中還不算太壞。當時商人的貪婪程度遠遠超出了今天的想象。
據宋代經典《清波雜誌》記載,由於宋代經濟大發展,人們開始註重飲食的多樣化。在宋代,人們似乎特別喜歡吃蝦和螃蟹。在當時的北京,人們經常可以吃到淮河流域的蝦,當地的商人會將蝦用草席包裹起來,運到北京供人食用。但由於古代交通不便,這些蝦到了北京已經變得又幹又黑,壹點鮮味都沒有,自然讓很多攤販擔心不已。
於是他們想到了壹個非常糟糕的方法。他們把蝦皮泡在人糞裏壹個晚上,然後用水洗仔細,讓蝦皮重新飽滿起來。這種做法在今天看來是聞所未聞的,已經嚴重傷害了人們的食品安全。
在宋人不屑吃的豬肉方面,宋人的表現確實有點堪憂。當時的士人壹年要去文廟幾次,在祭祀的時候,往往會選擇豬肉作為祭品。
壹般來說,剛祭出的豬肉分著吃是好的,但是盛夏的時候,因為天氣太熱,早上祭出的豬肉可能到了下午就變臭了。為了避免這種浪費,這些以學識著稱的學者會把肉低價賣給屠夫,屠夫會用豬血清洗這些變質的肉,以去除異味,增加色澤,不知道怎麽做的消費者就會被他們騙了。
總的來說,宋人無視食品安全的道理有點讓人意外,這也讓我們理解了當時人民對這些商販的痛恨。很多人覺得中國古代商人地位這麽低,大概是活該。然而,我們確實需要在這裏提出壹些問題。攤販奸詐不足為奇。畢竟沒有強奸也沒有生意。但是,這些讀過聖賢詩詞的文人,竟然把餿豬肉賣給別人,這也是事實,讓人覺得有些可笑。我真的不知道他們的書在哪裏讀過。
朝廷的治理效果很難得到結果。當官受欺,官兵下坑,當時的朝廷並沒有完全坐視不管。在北宋壹些官員的建議下,政府開始組織民間自治機構——行會。當時宋朝每個行業都會成立相應的民間行會,這個行會的主要職能就是打擊假冒偽劣。行會會長是這個行會的主要負責人。他負責判斷各種商品的成色和價格,出現問題後,這些總裁會承擔相應的責任。當時,所有從事商業和服務業的商人都必須通過註冊加入行會,從而接受他們的監督。普通人買了劣質產品,可以拿著證據去公會投訴。
在這裏,我們也要公平。宋朝朝廷設立這壹機構的初心沒有錯,他們也為民眾提供了壹個解決問題的渠道。但是,眾所周知,好的經典也有被歪曲的時候。在沒有法律的古代,人所統治的壹切都可能因為人的意誌而發生相應的變化。到了宋朝中期,各路商人與行會會長和主管官員相互勾結,在這種情況下,朝廷的措施就成了擺設。
這些商販在老實了壹段時間後,又重新開啟了假冒偽劣的模式。似乎在任何時候,單純的經濟繁榮都無法為人民創造幸福生活,壹切都需要政府的強力管轄和引導。不然最後還是我們普通人吃虧。
更誇張的是,宋朝的這些商人除了害老百姓,還害了政府。根據宋朝的裁判文書,有些商人為了牟利,甚至在當地太守使用的藥物中摻入30%的假藥。令人震驚的是,這種傲慢是真的。在政府嚴格控制下的鐵制品業中,簽約商人往往為朝廷生產壹些劣質產品,這就導致了宋朝對抗北方異族的困難——劣質裝備成為宋軍最頭疼的問題。
宋代制假猖獗的主要原因總的來說,宋代這種制假風氣的原因主要歸結為以下兩點:
點1是管理體制落後的問題。
雖然宋代的民間經濟極為繁榮,但要註意的是,當時的中國還處於古典時期,在以農業為主體的思想下,宋代商人的地位確實很低。這就導致了政府對他們的行為不太重視,他們會壹直把商業當成壹個末端產業,從而疏於管理。這種自由放任的做法給了商人壹些機會。雖然在宋代的立法中,法律對偽劣產品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和處罰。但由於商人的逐利性,往往會與地方官員形成壹定的利益關系,這無疑導致了後期的官商結合,進而縱容了商人的這種行為。
第二點來自於信息的不對稱和國民受教育程度的低下。
眾所周知,商人的主業是交換需要的商品,他們有錢的根源在於他們所掌握的信息的不對稱。因為老百姓掌握的信息不多,但是掌握的信息多,導致雙方各方面的不平衡。在古代文化教育缺失的背景下,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確實很難和商人產生太正面的沖突,這也助長了商人的出軌行為。
所以這兩方面的缺失導致了宋代假冒偽劣文化的盛行。
總的來說,這不僅僅是壹個道德問題,更是壹個關於法律約束的問題。我們不能說宋朝的商人本質上有多壞,因為人類總是喜歡在各種法律漏洞中揣測,全世界的人都是這樣,沒必要太針對宋朝的百姓。
但是,根據這種現象,我們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警惕。宋代的攤販如此可恨,我們現代人需要考慮的是如何吸取過去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