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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刺官制度是怎樣的?

漢武帝為監國時,全國分為13州,設刺史。後來秘書處的權力越來越重,時間長了就成了行政長官。西漢末年至東漢,刺史改名為周目,級別提高,成為地方最高長官。州也成為最高的地方行政區劃。西漢繼承了秦始皇開創的專制集權,在利帝、文、景之後,到漢武帝時通過解決王國問題進壹步控制了地方政權。他還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確立了封建君主專制主義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漢代采用中外朝制,設置書櫃,實行秘書處和會計制度,完善了這壹制度。到東漢初年,這壹制度進壹步強化並定型。西漢繼承並改革了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除了繼續采用郡縣制外,還實行了諸侯王分封制,即郡國並行制。由於藩屬勢力的擴張威脅到皇權,景帝采取了減少藩屬的政策,用武力平息了七國叛亂。漢武帝通過實施“推恩令”等措施,進壹步削減諸侯權力,基本解決了王國問題。漢武帝以後壹直到東漢,雖然保持了封建國家,但是國家形象對王國的權力限制非常嚴格,王國的封地越來越小,諸侯實際上變成了只有爵位沒有實權的封建貴族。漢武帝為監國時,全國分為13州,設刺史。後來秘書處的權力越來越重,時間長了就成了行政長官。西漢末年至東漢,刺史改名為周目,級別提高,成為地方最高長官。州也成為最高的地方行政區劃。

起源

漢代刺史制度的起源《唐代制度史略稿》刺史制度作為漢代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實施的壹項比較完整、系統的監督制度,有其產生和形成的歷史過程。漢代的刺史制度是對秦監察禦史制度的繼承。六國統壹後,秦始皇建立了壹套地方監察制度——監察禦史制度。在地方,“天下分三十六郡,守、守、督。”監督者也可稱為“監督者”,或監督者的建議、監督者的建議和縣監等。禦史的職位可以說和郡守、縣尉壹樣,主要職責是“督郡”,即監督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務。《史記》卷九十六《丞相張傳》載:張蒼“秦為禦史,書在柱下。”《索隱》註:“周秦列下有史,亦稱禦史。手掌與石在殿柱下,故老子為周朱史,今亦在秦。”《史記》卷五十三《蕭家世集》、曰:“秦未設刺史,郡縣由禦史監之。”據此,秦朝的帝國史分為兩部分,壹部分在中央,壹部分在地方。禦史壹般不監督縣級行政事務。“秦代縣級行政監察作為郡守的職責,成為郡守行政權力的壹部分。”除了監察的主要職權外,還有監察禦史的其他職權。第壹,有推薦人才的權力。比如蕭何在做泗水亡史的時候,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泗水縣監的賞識。他“想說什麽就說什麽”。第二,有興修水利的權力。公元前211年秦軍進攻南越時,運輸物資無法供應。《於堅實錄》“掘渠運糧,深入越境”他挖了著名的靈渠。第三,戰爭緊張時,審查官也有統壹作戰的權力。曹參曾“攻秦督公軍,破之。”樊噲曾“攻泗水,破之。”夏侯嬰和蕭何投降了與他們作戰的泗水。"平和壹起投降了."秦泗水曾圍攻劉邦,劉邦“出戰破之。”

形式

漢高祖時期,壹度廢除了監察禦史的制度。至少有以下原因:第壹,經濟方面,經過秦朝的殘暴統治和長期戰亂,漢初經濟蕭條。當時的經濟狀況,據《漢書·食貨誌》記載,是“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共起,民失功課,饑不擇食。”每米石五千,人吃人,死了壹大半。高祖讓人們賣掉他們的孩子,所以他們吃了蜀漢。天下立,民葬。天子既然不能飲酒,就要坐牛車。“恢復經濟是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調動地方積極性,加強地方自治。因此,沒有審查員。二是政治上,漢政府與異姓諸侯矛盾尖銳,與匈奴沖突嚴重。平城鄧白之圍,幾十萬漢軍幾乎全軍覆沒。漢政府當時致力於解決地方割據勢力和匈奴問題,無暇顧及地方監管。第三,在情感方面,劉邦曾經和英雄們同甘共苦創業,令人感慨萬千。不派人去監督地方,既是對地方官員的信任,也是壹種示範,“(我)和世界壹流的醫生* * *立下了天下,我和世界壹流的男人們編的,可謂壹損俱損。“誠意。然而,漢高祖高第沒有設立禦史,使得地方監察制度處於空白狀態。他過分縱容郡國,疏於監督,最終讓諸侯坐上了皇位,給他的後繼者留下了頑疾。在惠帝時期,審查制度重新建立。當時經濟有了很大程度的恢復,異姓王被消滅,匈奴的威脅略有減輕,惠帝與地方官的關系也遠不如劉邦時期密切,於是政府加強了對地方政府的監管。此外,中央政府以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了恢復後的禦史的職權,使禦史成為單純的地方巡察,而不像秦朝的禦史那樣擁有除監督之外的諸多職權。《唐六典·內廷原註》說:“惠帝三年,丞相起監察內廷、監察三輔、縣,檢點九條。那些調查訴訟人、小偷、偽造貨幣的人,對監獄的不公平感到傲慢,那些善於宣揚徭役不公的人,那些不誠實的人,那些因為暴政而被判無罪的人,都敢於奢侈和傲慢。“有些學者認為,設立禦史的範圍僅限於這三個輔助領域。其實原文中的“三輔縣”不應該連讀,而應該讀作“三輔縣”。“惠帝時期,設置禦史的範圍應該是全國所有的郡縣。由於諸侯的巨大權力和特殊地位,王國裏沒有監督者。審查官應該每年定期向中央委員會報告。”他經常10月份玩,12月份回監獄。“為了防止他們與縣長勾結,每兩年要輪換壹次”,尤其是主管兩歲的時候。然而,許多審查人員忽視了他們的職責,有些人與縣令等勾結,包庇和縱容縣令等,他們的工作非常無效。漢朝中央委員會發現了這壹現象,所以它建立了壹個新的地方監督系統-宰相的歷史刺系統,這是平行的監督系統文帝十三年,他拒絕隨諫奉法,失了職,卻派丞相刺死,督諫。文帝遣丞相行刺史,令其督太守、禦史。關於丞相的職史,《漢書舊儀》中有介紹,“丞相初設十五官,均為六百石,分東西曹。東曹九人出監州為刺史。似乎九丞相各督壹九州,奠定了漢武帝時期刺史制度的基礎,形成了刺史制度的雛形。丞相史是丞相的屬下,對丞相負責,而不是像刺史壹樣對禦史大夫負責。看來刺史宰相制度也增加了監督權,擴大了宰相的權力。但“丞相遣使攻州,而不總設”,是暫官。而且兩套監督體系並行,職責交叉重疊,容易出現推委扯皮等問題。顯然,這種制度難以對地方當局進行有效監督,也無法為後人所模仿。地方監管體系有待進壹步完善。

發展

第壹,西漢中後期的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了進壹步的發展,對維護皇權、明確吏治、促進趙璇中興局面的形成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趙璇註重整頓吏治,審判冤獄,因此特別重視刺史制度,這在刺史的選拔任用上尤為突出。在此期間,秘書處仍嚴格在六問範圍內行使監督權,湧現出壹批業績突出的秘書處。他們在整頓吏治、緩和階級矛盾、維護皇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西漢中後期,中央政府對壹些州的範圍進行了壹些調整。趙涵元年,“壹司邀河內歸冀州,河東歸並州。””文英說:這是壹種狀態;說:蓋屬京師本部。”秘書處的名稱也改了幾次。元年十二月,隋煬帝和元年“停刺史,立州牧,排石二千。”工資也從600漲到了2000。艾迪建平二年夏四月,“停州牧,復刺史。”估計工資也降低了。哀帝元壽第二年,刺史“復牧”。秘書處的名稱已經改了幾次,不僅反映了薪金的變化,也反映了自宣帝和元帝以來秘書處的權威壹直在變化這壹事實。唐代制度史略稿

除了刺史之外,漢政府有時還會派使者臨時監視當地。宣帝元康四年正月,派遣中大夫、強大夫等十二人跟隨天下“察官治得失”。宣帝五豐四年夏四月,聖旨曰:“遣丞相、禦史二十四人隨天下,與.....為那些被嚴厲禁止和深不悔改的人檢查好。”西漢中後期,雖然刺史的主要職權是監察,但在執行公務時,刺史卻做了超出監察的事情。以下列出:1。鎮壓地方長官的叛亂。趙迪年間,“小琪王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如果妳發現了,妳會受到懲罰。毫無疑問會是荊趙胤,給他壹百萬。”2.鎮壓人民的反抗。宣帝時期,冀州刺史張敞“入部,但王國群、廣川無能,賊屢犯。睜眼說瞎話發動賊名區,求誅屈帥。”孫豹任益州刺史時,“親自入谷,警戒賊寇。這不是故意的,所以他不得不懺悔,回到田裏。”3.難民的重新安置。在流民眾多的情況下,平黨曾邀請漢中中央讓流民去幽州,這樣“可以用二十石的歷史來吸引有興趣的人。”4.處理少數民族事務。王尊任益州刺史時,“慕其從外,夷人合其威。”5.參與中央決策。有時候,皇帝會和秘書處討論國家大事。例如,方靜曾向皇帝報告壹種新的官員評價方法,皇帝“召見刺史,讓小芳上壹課,刺史認為不可能。”總之,盡管西漢刺史在行使監察權的過程中逐漸異化,不斷發生侵占並駕齊驅漁政權的事件,西漢刺史也壹度更名為州牧,但其監察官的性質並未改變。然而,這是秘書處開始從主管向地方官員轉變的壹個重要階段。二、王莽稱帝時期的刺史制度。王莽稱帝期間,刺史改名為州牧,職權進壹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長官。王莽統治時期,州刺史改名為州牧。建國元年正月,被授予州牧稱號,“封牧為人。”建國四年夏,王莽改十三州為九州,命“州由龔宇改為九國”。這些九州就是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禹州、荊州、永州、涼州。刺史的地位是世襲的,是“天下之官”。當時,當地反對王莽的武裝鬥爭風起雲湧。為了壯大地方實力,鎮壓武裝暴動,王莽不僅給了州牧作戰權,還給了州牧將軍的稱號。帝皇元年二月,“見四面賊眾,欲再剿,賜州牧封為將軍。”王莽設牧副主任,主要職能是監督,發揮秘書處作用。帝皇二年正月,“至刺史三人,刺為懈怠。他甚至設立了壹個畜牧副主任,...表現得像壹個中國秘書處。”州牧成為地方軍事長官,地方監督權由副牧監行使。州牧有權帶兵攻打少數民族。天豐三年五月,王莽“遣州牧洪松、遊擊隊長任蒙等將攻匈奴。”天豐五年正月,王莽“遣司馬護郭興,永布牧葉莉打蠻夷。”州牧有權率軍鎮壓國內武裝暴動。建國四年春二月,王漢帝起兵,“州縣攻之。”帝皇二年,綠林英雄崛起。“荊州某牧派兩萬人攻之。”商人王岑“殺了王莽,做了牧羊人。”劉秀派吳漢去殺幽州穆妙增,並在他出發後“公之於眾”。程丹、王昌等人率軍“上唐爭荊州牧”。還有岑彭等。,“揚州穆力生,司命孔仁兵敗山東,聖人卒,仁將受降。在隴西,“命崔氏兄弟劫、李煜,以其弟為將,攻殺永州牧。“在危機時刻,秘書處不僅要鎮壓本轄區的武裝暴動,還要根據戰爭需要支援其他地區的戰鬥。帝皇四年三月,王莽曾上書兗州穆守良、揚州穆“采取措施逼清徐賊”。有時候為了增強州牧的實力,也允許壹部分人在兩個州擔任州牧。帝皇二年秋,“莽用聖旨使(田)情引卿、徐二洲牧事。“三、東漢靈帝以前的刺史制度,東漢靈帝以前刺史的主要職權是監察,但職權進壹步擴大,地方官僚化程度進壹步加深。劉秀堅武元年,恢復州牧制度。建武十八年,州牧改為“刺史”。西漢刺史要親自向中央報告,而東漢則是“因計官,不再願為都”。妳不能以任何理由離開妳的崗位。”雖然妳的父母已經去世,但妳不能離開妳的崗位。“東漢刺史的主要職權是監察。秘書處系統

刺史監督知府,向中央報告,是激勵地方官員的依據之壹。勒巴任桂陽太守時,“靖州刺史古力推薦勒巴治跡,要他拜壹郎大夫、壽光祿大夫。”左雄任冀州刺史時,“案貪滑,無可避。”當董璇在北海時,他使用了殘酷的手段。“青州(刺史)奏宣考岑、宣作衛,因其濫。”仲昌之弟山匡為太守時,“匿罪瓦解為五類刺史。”王浣任兗州刺史時,“索在郡中,是大庫。”謝頤武任巨鹿太守時,“春乘柴車,從二官。冀州歷史上其儀令失傳,有損國法。”結果謝頤武被罰“左轉令”。秘書處也監督人民。侯蘭的哥哥侯深做益州刺史的時候說:“人之富,誣告其大逆不道者,皆滅之,埋之以財物,累死以億計。”隋唐文物

在刺史中,涼州刺史也將起訴羌兵的隊長。東漢設校尉護羌,俸祿“二千多石”。】都琳當鎮守羌的校尉時,涼州刺史曾“奏林臧之罪,而後入獄而死。”除了監督權,秘書處還有其他權力。1,死亡的權利。明帝在位十三年十月,命中書令“懲辦,詳敘冤情”。張帝走遍全國,到達荊州後,召見荊州刺史謝頤武,請謝與他壹起“錄囚”。結果君主和大臣都是這樣處理的,張帝感嘆“諸州刺史如此,我不愁天下。”永元七年九月,命刺史等人“責罰詳”。2.推薦人才。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周目等人奉命“各養蔡瑁壹歲”楊真任荊州刺史時,曾舉薦王米為蔡瑁,後有王米作昌邑令。[68]永平九年夏四月,明帝讓刺史等“長兩歲之官,皆已上崗,各有特因。”秘書處制度的現代詮釋。教化民眾,移風易俗。酒泉人龐幹的母親曾殺父投案。“州和縣是最好的。”]周舉做並州刺史的時候,是因為太原郡有個習俗,每年冬天都要吃壹個月的寒食。他試圖革除這種習俗,於是“作懸書立廟子推,說冬天火必消,損人性命,非聖賢之意,以宣愚而使食暖,故略解惑,風俗頗有革命。”歷代詞典

4.鎮壓人民暴動。譚仙任豫州刺史時,“天下大饑荒,(民)爭賊,州界拘而有萬余人。”5.帶兵打少數民族。明帝永平元年,“姑越造反,郡越求和。”漢武帝時期,巨力強大。建光元年春,幽州刺史馮煥曾“擊兵,捕伐汙渠,得兵馬財物。”]永和二年,日南、祥林少數民族數千人攻打祥林縣。“十字趾刺史範彥發十字趾,九鎮郡兵萬余救。”張橋在與羌人作戰時,“因為官,十日之間斷了枷鎖。”]安帝元年冬,“先零羌於帝道敗涼州刺史。”6、傳達中央命令。在帝皇時期,中央政府決定停止政府對鹽鐵的專賣制度,於是下令刺史向百姓傳達這壹決定。讓刺史“遵聖旨,勵民以德,昭告天下。”東漢政府有時會臨時派壹些使節視察秘書處。永和年間,皇帝派了八個使者巡視各地。“那些刺史和兩千石犯了藏匿罪的人是顯而易見的,他們在馬背上;若在墨之下,則收之。”壹些與皇帝關系密切的中央官員有時會監視秘書處,並向皇帝報告情況。太尉賓洋曾經寫過青州刺史楊亮等人的罪惡。這些被指控的人,“死或免,世人必肅然起敬。”這種監督雖然不是制度,但對秘書處的影響很大,甚至有時比監督制度的影響還大。

後期情況

東漢靈帝時期及以後,刺史逐漸成為地方官,有的甚至成為地方割據勢力。東漢靈帝時期,東漢政府面臨著比以前更加嚴峻的形勢。當時威脅漢朝政府的主要力量有:民抗、兵抗、少數民族抗。秘書處系統

在靈帝時期,人民的反抗鬥爭頻繁發生。建寧三年冬,“濟南賊起兵攻東平陵。”西平元年十壹月,“會稽人徐盛,自稱去寇郡。”鐘平元年秋、七月,“巴郡巫女張秀凡叛寇郡”,二年春、二月,“黑山賊張等,群起奪財。”鐘平四年六月,“漁陽張春,同郡張炬造反。”鐘平四年冬,“零陵人自稱平田將軍。”還有很多士兵的反抗鬥爭。元年六月,“皎趾安祿山,開展刺史,合浦太守來到大,自稱將軍。”鐘平三年正月,“江夏兵趙慈造反,殺宛太守秦傑。”少數民族反對漢族政府的鬥爭此起彼伏。現在且不避繁瑣,試著列出來。建寧元年十二月,“鮮卑、攸口、二州。”建寧二年九月,“江夏頗叛。”同年“丹陽山被賊圍。”十壹月,“鮮卑寇並州。”建寧四年冬,“鮮卑寇並州”西平元年十二月,“鮮卑寇兵。”西平二年冬,“鮮卑寇右並二州。”西平三年十二月,“鮮卑寇北”[95]西平四年夏四月,“鮮卑寇幽州。”西平五年夏四月,“益州郡反。”同年,“鮮卑寇幽州。”西平六年夏四月,“鮮卑寇三面。”同年十壹月,“鮮卑寇遼西。”光和元年春正月,“合浦、膠頭蕪湖頗有叛,引九鎮、日南人攻無郡。”同年,“鮮卑寇酒泉。”廣和二年冬,“巴郡頑逆。”同年十二月,“鮮卑寇右並二州。”廣合三年夏四月,“江夏頗反。”同年八月,“鮮卑寇右並二州。”光和四年冬十月,“鮮卑寇右並二州。”鐘平二年十壹月,“鮮卑寇右並二州。”同年十二月,“鮮卑寇右並二州。”鐘平五年正月,“休屠湖口西河,殺頭領吉星。為了鎮壓多次反政府武裝暴動,漢政府不得不加強地方實力。在鎮壓暴動的過程中,壹部分人掌握了地方軍權,並在掌握軍權的基礎上逐漸掌握了地方行政權,成為割據勢力,成為壹方之主。有的名字是刺史,有的是州牧,有的是太守,有的是將軍或者其他,但本質都是地方割據勢力。至於名稱的不同,只是壹個稱謂而已,並沒有實質性的區別。當時秘書處(州牧)的來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壹是因為實力。自封刺史(州牧),比如呂布從劉備手中奪得徐州後,有了稱霸壹方的實力,所以布“自封徐州刺史”。二是被地方勢力(州牧)推選為刺史。如曹操任東郡太守時,“(保)辛乃和州官萬謙到東郡迎太祖,引兗州牧。《陳宮》以其公迎賓布為兗州牧,據濮陽。“第三,任命地方部隊。袁紹占領河北幽州四州後,“長子譚為青州,...和他的侄子高倩為幽州。“第四,中央政府任命。中央“以劉玉為幽州,以柳巖為益州,以劉表為荊州,以賈琮為冀州。“這些割據勢力有的自稱壹體,漢朝中央只是名義上存在,實質上早已滅亡。壹些割據勢力甚至想取中央政府而代之,如“冀州刺史王奮、南陽許由、郭培周靜等”以連接英雄,謀求廢除精神皇帝。《袁紹漢賦壹回》立幽州牧劉玉為帝。“當時沒有壹個集團統壹這個分裂的國家,但是隨著合並戰爭,分裂勢力逐漸減少,然後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直到公元280年才完成統壹。漢代的刺史制度是壹種比較完整的地方監察制度。秘書處的職權主要是監督,還有壹些其他職權。靈帝時期,在鎮壓地方武裝暴動的過程中,刺史逐漸掌握了軍權,並在此基礎上掌握了行政權,成為割據勢力,進而滅亡了漢朝。中國制度史

總之,刺史制度的醞釀、形成和演變貫穿於漢代政治和政治制度之中。在刺史從六個好奇的監軍到帶兵控制郡縣的獨立鎮的漫長演變過程中,每壹次量變都有特定的原因。在幾次反復的量變中,史刺史和周目完成了辛莽和東漢初年地方官僚化的質變,再到東漢末年,成為割據大戲鎮方鎮壹場混戰的結果。東漢滅亡,取而代之的是三國。刺史制度的醞釀、形成、發展、異化、變質、擴大這條線索,完成了漢代繁瑣的政治興衰。清晰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監察權幹預甚至篡奪行政權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國古代非常普遍的現象。刺史權力逐漸膨脹的根本原因在於,刺史是“聖旨下達”,背後站著皇帝,皇帝是以皇帝代言人的身份出現的。

壹個省或地區的長官

刺史在禦史之下,禦史是秦官的職責:壹是承聖旨作書,“管百官之事”,也管書誌;第二是監督數百名官員,“按規則采取非法行動”,並參加重大案件。建立秘書處監督制度

漢武帝時期加強地方控制的措施:設十三品刺史,刺史低於郡守,但代表中央。巡行郡國,監察地方諸侯縣令,後來成為定制,形成壹套監察體系。需要指出的是,秘書處制度是在原有的地方壹級監督(不是原有的地方壹級監督)的基礎上,增加了中央直接監督的內容,延伸了中央直接控制的監督權力。東漢時,刺史成為駐蹕官,後掌管軍政大權,成為國家最高長官(監察官成為行政官,監察地區成為地方行政區)。監察制度是必要的,但秘書處逐漸演變成地方長官,失去了監察官員的作用。《漢書》。《關白表》,秦朝的官方...是副總理。有兩個程,秩千石。有壹天,蘭臺殿裏的鐘誠,掌管圖書館的秘書,外監司的刺史,十五個禦史,由官員發號施令。科舉選士制度的創新

“監軍禦史,秦關,掌郡。漢省,丞相派史刺州,不常置。元豐五年初,武帝設刺史監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通典直館》“漢史至周興郡,無治為之。中興的治理有固定的地方。以前八月巡本部,錄囚,考廟最多。年初的時候,我盡了最大的努力在首都玩。但中興因為計劃不再去首都了。”

意義

漢代的刺史制度是比較完備的地方監察制度,是維護皇權的有力手段,在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監督和控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其形成和演變過程中,秘書處制度逐漸成為地方官。秘書處系統的每壹次變化都有其具體和具體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刺史權力逐漸膨脹的根本原因在於,刺史是“聖旨下達”,背後站著皇帝,皇帝是以皇帝代言人的身份出現的。漢武帝劉徹

漢代刺史制度是中國古代壹項重要的地方監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維護皇權的有力手段,在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監督和控制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其形成和演變過程中,秘書處制度逐漸成為地方官。秘書處系統的每壹次變化都有其具體和具體的原因,而且有根本原因。考察刺史制度,對於探討漢代行政權力與監察權力的關系,進壹步探討集權與分權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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