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如何判斷“低於成本價投標”的國家法律法規匯編

如何判斷“低於成本價投標”的國家法律法規匯編

國家有關“低於成本價招標”的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第27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2.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投標。

3.第三十九條?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

4.第四十條?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有標底的,應當參照標底。

5.第四十壹條?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綜合評價標準;

(二)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只不過投標價格低於成本。

6.第六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本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剩余的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1,第五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的;

2.第五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招標人應當將排名第壹的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第壹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發現有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作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1,第25條?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其他供應商排除在競爭之外。

2.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廢標:

(二)有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第三十八條?競爭性談判采購應遵循以下程序:

(五)確定供應商。談判結束後,談判小組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最終報價,采購人應按照滿足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對等、報價最低的原則,從談判小組提出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4.第七十七條?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采購金額0.5%至0.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壹年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為中標、成交提供虛假材料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詆毀或者排擠其他供應商;

供應商有前款第(壹)項至第(五)項情形之壹的,中標和成交無效。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七條財政部門在履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時,違反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從其規定。

3.第四條國家鼓勵、支持和保護壹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國家工作人員不得支持、包庇不正當競爭行為。

4.第十壹條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5.第十五條投標人不得串通投標,擡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和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6.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權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權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獲得的利潤;並承擔被侵權經營者為調查該經營者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權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第二十七條投標人串通投標,擡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價格法》?

1.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價格行為。本法所稱價格包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2.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二)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壟斷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除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積壓商品外;

(六)以提高或者降低檔次等方式買賣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降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1,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費。

4.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5.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

6.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7.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2.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第九十壹條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九。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1.第壹條為了保障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報酬的權利,規範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2.第十二條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管理辦法?

1,第30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實質性地響應招標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條件。投標文件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組成。

2.第五十四條評標應當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標文件的初步審查。初審分為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

?2.符合性檢查。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2)澄清相關問題。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在類似問題上不壹致或者在文字和計算上有明顯錯誤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書面澄清、說明或者補正(評標委員會專家應當簽字)。投標人的澄清、解釋或修正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其授權代表簽字。

(3)比較評價。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檢查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價,並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

(四)推薦候選供應商名單。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數量根據采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

1.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照投標價格由低到高排列。如果投標相同,則按技術指標的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名靠前的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部分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於成本,可能影響商品質量,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人資格,由中標候選供應商依次遞補,以此類推。

3.第五十六條?在資格和符合性檢查中,有下列情況之壹的投標文件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四)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4.第七十四條?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政府采購項目中標金額0.5%至0.10%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壹年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為中標提供虛假材料的;

(二)以不正當手段詆毀或者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中標人有前款第(壹)項至第(五)項情形之壹的,中標無效。

第八十條?財政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在實施政府采購監督檢查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壹、財政部、監察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

1、第十六條評標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三)發現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或者惡意串通行為的,應當及時向政府采購評審組織者或者財政部門報告並予以制止;

2.第二十五條評標專家應當科學、公正地參與政府采購評標,評標過程不受任何幹涉,獨立、負責地提出評標意見,並對自己的評標意見承擔責任。

3、第二十九條專家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財政部門將取消其政府采購專家資格。

(七)評審意見嚴重違反政府采購相關政策規定的。

4、第三十二條因專家個人的違法行為給相關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專家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2.財政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政府采購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妥善處理審查中的特殊情況。評審委員會發現采購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致使評審無法進行,或者采購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停止評審,並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書面說明情況,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修改采購文件後重新組織采購活動;發現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報告。

  • 上一篇:如何在短時間內學會工會相關的法律法規?
  • 下一篇:如何正確理解物業費,如何解決物業費收取難的問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