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職業能力建設強化審判能力,提升審判管理水平。從解決社會矛盾升級導致法官專業能力弱化的問題入手,優化法官知識結構,有針對性地進行系統培訓,進壹步提高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和書記員完整準確地記下庭審筆錄的能力;從解決法官重審判輕裁判文書制作的問題入手,規範裁判文書制作格式,開展裁判文書評價活動,進壹步提高裁判文書質量。從解決過度審判、案件質量缺陷、清理長期未決案件等問題入手,優化審判流程管理,加強均衡案件管理,深入開展案件質量測評活動,認真分析案件質量問題,進壹步提高審判質量。
以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建設錘煉司法作風,強化監督。加強科學合理、規範有序的司法權運行機制建設,自覺接受NPC代表、CPPCC委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增強司法透明度;構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評估廉政風險等級,排查“三重壹大”相機決策風險、崗位權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規章制度風險;嚴格規範工作人員執法行為,遵守工作紀律,加大力度整治粗、懶、散、亂,徹底杜絕與民爭利、跑官買官、以權謀私、執法不公、辦案拖拉等問題。
堅持依法審判,為人民司法能力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依法審理每壹個司法案件,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讓人民群眾平等享受法律的陽光;遵守“五個嚴禁”,讓人民群眾敢於走進司法,發自內心地相信司法;加強執行工作,努力解決執行難問題,提高執行資金的實際到位率;加強行政征收案件調解,監督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堅決杜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為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低收入群體和普通勞動者創造公正的法律環境。
以領導組織能力建設加強黨的領導,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以對黨忠誠為宗旨,加強黨風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進壹步增強法院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強化群眾是基石的觀念,加強黨和群眾的建設,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進壹步增強法官的親和力和公信力;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恪守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提升法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進壹步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圍繞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加強專項整治工作,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培養“三民”素質,通過民主法治建設推進司法公開。切實提高法官關註民生、傾聽民意、了解民情的能力。通過完善陽光司法制度,搭建“陽光司法”監督平臺,推進立案信息、審判流程、執行信息、裁判文書公開,進壹步提升法院公信力;通過完善征求意見機制,搭建旁聽案件審理平臺,邀請NPC代表、CPPCC委員、企業、社區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旁聽庭審,進壹步增強民主關註司法的透明度;通過完善社區法官工作室和“司法訴訟便民點”,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搭建民意溝通平臺,切實落實訴訟便民措施,進壹步提高表達民意的準確性;通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搭建“民主測評”平臺,發揮人民陪審員和人民調解員的基層優勢,深入人民群眾開展民主法治活動,進壹步完善公開民主法院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