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種特殊地點如擴建、棚子、開門、做煤洞、擡巷、落巷、老巷、交叉巷、斷層及地質構造帶、巖巷揭煤、貫通等復雜條件下的施工,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措施的編制必須及時,且不得影響施工,否則對區隊技術員每次罰款50元。
3.在編制作業程序和措施前,由開拓掘進部組織班組長、事業部技術員、區隊技術員到現場查看現場情況,制定施工方案。然後,班組技術員將編制規程或施工措施。編制的程序和措施要有針對性、指導性,符合實際情況,否則每次罰區隊技術員20元。
4.因地質或生產技術條件變化,操作規程與現場實際不符,區隊技術員必須及時修改操作規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否則罰款30元。
5、作業規程和措施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編制,班組技術員編制後報隊長審批,隊長對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進行認真審批,確認無誤後方可簽字,待隊長審批後,可報開拓掘進部門的主管技術員進行修改,然後報主管科長審批,再報礦井其他部門審批。
6.船長簽署的程序和措施與預先實施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方法不壹致,罰款船長50元;審批程序和措施有錯別字或漏字的,罰技術科元5元;區隊技術人員在發布的規定和措施中出現漏字、錯別字、塗改,每人罰款10元。
7、作業規程和措施的學習落實,考試由區隊技術員負責,考試試卷和成績登記表交開拓掘進部保存。所有參與施工和管理的人員必須參加學習和考試,學習手續完成後,總工程師簽署的開工(復工)通知方可簽發。
8.區域隊技術人員應做好施工巷道作業程序的季度審查工作。每季度結束後10天內必須完成審核,每延誤壹天罰款10元,超過3天罰款20元。
二、扁平化的技術資料管理體系
1,各施工現場的技術資料由區隊技術員進行管理,技術員按照質量標準化的要求進行監督管理。
2.規章制度、措施審批及學習實施後,原件(包括開工通知、措施發放記錄、試卷及學習實施記錄)必須由隊技術員向開拓掘進部歸檔,丟失罰款5元。
3、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月度地質預報、總工程師每日發布的技術資料如進尺、揭煤、改變方向、過斷層等。由技術員進行備案,否則罰款10元。
4.改變支護形式或棚距時,應及時簽發總工程師簽字的通知單,並按要求將原件保存到掘進段。未發或遲發的,團隊技術員每次罰款10元。
5、各掘進頭的技術資料由各施工隊技術員具體負責,區隊技術員定期檢查,如有缺失及時補充。領導發現失蹤的,按失蹤罰款5元。
6.各隊負責技術人員要做好施工巷道工程質量的旬檢和月檢工作。旬檢表應在每旬結束後2天內交給分公司主管技術員,月檢表應在第3天前交給下月主管技術員。延誤壹天罰款10元,延誤三天以上罰款20元。
三、日常技術管理制度
1.區隊技術員每天下午6: 00前必須到部門填寫工作日誌,4點的班次第二天早上8: 00前簽字。請假者可指定團隊其他技術人員簽字,漏壹次罰主管技術人員5元。
2.技術員工作日誌的內容包括當日施工中各掘進頭相對測點位置、巷道中腰線、巷道煤巖情況、過斷層距離、鉆孔、過巷道距離、揭煤、改變方向、巷道到貫通距離(綜掘50m以內、爆破掘進20m以內)等技術管理問題,以及現場工程質量、文明生產、安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缺少壹項,就要罰款。
3.技術人員工作日誌的簽名記錄必須真實。如發現壹次虛假,主管技師罰款10元/位。
4.區隊技術人員要按照特殊施工的重要環節,如開、鉆、穿越、揭煤、換向、突破等,否則罰款10元。
5.工程施工中出現重大技術問題時(如線路跑偏、視界異常、實際交底資料偏離設計原則),區隊技術人員必須第壹時間向主管科長匯報,否則每次罰款10元。如果技術人員在路段了解情況後不報,將被罰款兩次。
6.區隊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各自區域施工現場的施工進度和技術要求,工作要有預見性,控制好巷道坡度、變向、過巷、揭煤、開透的距離,及時與班組長和開拓掘進段聯系。因不負責任造成的技術事故,技術員每次罰款50元,影響較大的,分析後根據分析會結果加倍或執行。
7.區隊技術員必須每天對各自區域的施工巷道進行地質素描,並及時放在平面圖上,否則每少壹次罰款10元;綜合開挖1天,爆破開挖1天。主管部門技術員負責圖紙的保管,丟失圖紙將對主管部門技術員罰款20元/張。
8.團隊之間要加強聯系,各分公司管理層安排的工作要及時完成。如果失敗,區隊技術人員每次罰款30元,影響者加倍。
9.每個工地開工前,區隊技術人員必須提前編好壹冊三張圖紙,掛在指定位置。未編制的,每次罰款20元,進車道5m以上每天罰款5元。
10,團隊必須大力支持技術人員的工作。在技術管理方面,組長必須服從技術指導。如果有不同意見,他要及時向師裏匯報,等待意見。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工程事故加倍處罰。
11、施工隊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措施和規定,特別是措施和規定中的特殊施工要求,否則壹次對班組長以上人員罰款30元,對技術人員罰款50元。
12,每當集團公司檢查時,區域隊的技術人員必須在前壹天去部門核對數據,徹底整改。集團公司查出技術數據問題,對區域隊、技術員、分管科長分別罰款50、20、10元;還要求檢查前提前入井,平地檢查資料必須到場,否則罰款10元。
13.區隊技術人員請假2天以內的必須向開拓掘進部值班人員請假,請假2-3天的必須向科長請假,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有隊長簽字的請假單。私自外出者,罰款10元。
14,區隊技術員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22次,必須向井下分公司匯報,少壹次罰款10元。
15、主管技術員(技術經理)必須按時參加礦、師主持的技術工作會議,開會必須帶筆記本,否則罰款5元,遲到罰款10元,遲到20分鐘以上罰款30元。
16.區隊技術員應積極參加班前會。每月參加兩次班前會的天數不少於15天,少壹天罰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