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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

根據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9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的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組織重要會議;負責文秘工作、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監察、保密、檔案、史誌編纂以及行政管理和機關接待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建設檔案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信訪處牌子)

承擔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建築業法律法規的咨詢、清理和匯編;承辦本局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系統法制教育、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轉辦和督辦;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來信來訪;協調、指導、督促相關單位(部門)之間的信訪案件;開展調查研究,排查不穩定因素,綜合分析信息,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反映重要信訪情況,提出改進政策和工作的建議;指導各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系統的信訪工作,對信訪事項進行復查;負責協調指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3)住房和房地產監督科

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工作;擬定全市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住宅產業化、住宅建設和房屋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廉租住房資金的籌措、規劃和資金監管;指導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和監督房屋產權登記和商品房預售(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簽發市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驗證。負責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開發建設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督管理、資質審批和年檢(年審);參與城市住房價格的制定;參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開發利用。

(四)城鄉建設廳(掛婁底風景名勝區管理處牌子)

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城市建設、村莊建設和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管理城市道路、橋涵、燃氣和供熱;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管線的綜合管理;負責城建企業的資質審批;負責全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組織、協調、管理、調度和考核;負責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承擔市本級市政和風景名勝區維護(配套)項目的預預算審查和項目進度撥款簽證,負責風景名勝區的申報、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城建項目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城建資金使用計劃的制定和協調管理。

(5)城市給水排水管道科學

負責宣傳貫徹城市供水、排水、節水、節能減排、汙水(滲濾液)處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節約用水和汙水處理,指導和監督城市供水和汙水處理收費;指導和監督全市供水和汙水處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汙水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執行城市給水排水、節水和汙水處理行業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監督管理城市供水和汙水處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給排水、汙水處理和節約用水規劃,並負責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供水和汙水處理行業的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和鑒定,並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指導縣市供水和汙水處理單位開展工作;負責托底城市和指導各縣市的排水許可工作。

(6)質量安全科

組織制定質量與安全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建築市場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監理、建築構件檢驗、商品混凝土質量管理,組織或參與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7)科技設計和工程技術科

擬定建設發展規劃;擬定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市場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組織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建築方案設計的審查,參與城市設計、立項和規劃的審查;指導和監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招標投標工作;指導勘察設計職業資格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承擔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的初步審批;制定和實施全市建築節能和施工技術、施工方法、工程建設的標準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和建築科技的市級重點項目和示範工程;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規劃;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指導無障礙設施建設;負責施工技術攻關。

⑻規劃和財務科

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籌措,會同財政部門提出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調度和使用;參與建設領域財稅政策和產業經濟政策的研究;協調行政事業性收費、預算外資金和行政系統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參與重大城市建設項目的技術融資;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費和汙水處理費的征收管理;承擔局機關系統固定資產清產核資、控制性采購、資產、費用、財務審計的審核申報工作,監督財務檢查和審計後的整改情況,監督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檢查局系統企業(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編制、組織、人事、社保、教育培訓、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檔案管理;負責組織土木工程系列資質的評估、審查和申報;負責建築業從業人員資格和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三類人員安全知識考試和建築職業技能崗位培訓考試考核;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退休人員管理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組的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立。

(十)婁底市重點項目辦公室(婁底市支援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參與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供應、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計劃、調度、監督和協調,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市配套鐵路建設的綜合協調。

(十壹)婁底市新型城鎮化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市小城鎮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制定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參與市、縣、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組織制定全市小城鎮中長期和近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市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和村鎮建設補助資金的安排和調配;負責全市重點鎮發展規劃並上報省重點鎮;負責制定全市“文明城鎮”、“模範街道”和“文明村鎮”的評定標準,組織檢查評估和上報;負責全市小城鎮重點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12)婁底市建築行業管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制度,研究制定實施辦法、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建築企業改革和重組;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對建築市場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程序上報;負責市、區管理項目和省委托管理項目施工許可的審核和申報;負責承擔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各類建築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質管理的具體業務,負責建築企業從業人員資質管理(不含“五員”資質和建築職業技能崗位),依法規範和監督其市場行為;指導和規範全市建設監理承包活動;負責監督市級管理項目和省級委托管理項目的建設、監理和招標活動;協助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牽頭市級管理項目和省級委托管理項目的文明施工管理;參與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市管項目和省委管項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業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行業統計;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內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建築業協會的工作;負責黨建、政治思想、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市建設局做好本部門系統的勞動、紀檢監察工作;綜合協調局二級機構招標辦公室、勞保辦公室、造價管理站、安全監督站的工作。

(十三)婁底市督查室

參與本局管轄範圍內公用事業項目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管理,按照國家和湖南省有關監督法律法規和婁底市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行使職權;指導和管理縣、市、區重點市政工程和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理工作;對本市範圍內的監理單位和從婁底市外承接監理業務的監理單位進行行業管理;參與公用事業項目的設計方案審查、招標工作和工程預決算審查,直接組織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監督城市道路、園林、綠化、廣場、城市交通設施、環衛設施、給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管道工程等所有市政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十四)婁底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婁底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負責起草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文件,並負責實施。對全市工程質量監督提供宏觀指導;對所監督的項目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監督處理,檢查各責任主體的責任行為;負責批準市優質優價工程並參與市樣板工程的評定;測試和識別原材料和部件;參與建築、材料新技術、新產品的鑒定,並推廣應用。

(十五)婁底市建築安全監督站

對建設項目實施安全監督管理,按產記錄建設項目各責任方的不良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為建築施工安全提供安全監管和保障;確保施工現場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按要求報告和參與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促進建築業健康持續發展;完成市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婁底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監督和執行招標投標活動;負責招標項目的監督管理,指導招標活動;監督和規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務;受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調查和處理;審查和管理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檢查和規範招標代理機構的市場行為;負責工程建設監理和監理合同;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完成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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