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門檻待遇將提高,新版文件提高了對教師入職門檻和福利待遇的要求。同時,文件明確,擬設立國家教師獎,表彰優秀教師。教師的門檻待遇會提高。
10月29日,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
教育部官網截圖
記者註意到,征求意見稿* * *九章57條,從權利義務、資格與準入、任職與考核、培訓與培訓保障、待遇等方面逐壹作出了規定。
其中,教師待遇和教師學歷門檻值得在職教師和即將入行的新教師特別關註。
第壹點:
公立中小學教師享有擔任公職的權利。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公辦中小學教師是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範公職人員的有關法律法規,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公辦中小學教師的保護和管理。
同時,教育部再次強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得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並逐步提高。績效工資分配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體現對優秀教師、班主任等特定崗位教師的激勵。
第二點:
教師學歷準入門檻提高。
中小學教師應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同時,記者發現,《征求意見稿》對教師的學歷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人員取得教師資格應具備的相應學歷學位。
具體來說,征求意見稿的要求如下:
幼兒園教師應當具有學前教育或者其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中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其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普通高等學校教師應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職業學校專業教師資格應當具有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實際工作經歷,有特殊技能的可以放寬至大專學歷;
特殊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特殊教育年限,具有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其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應當取得相應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等職業學校基礎課和公共課教師應當取得相應的普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值得註意的是,在此次修訂之前,《教師法》對學歷的要求是:
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和專業課教師應具有師範院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擔任實習指導教師應當具備的條件,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高等學校的教師應當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者學士學位;
成人教育教師的任職資格應與成人教育的層次和類別相適應,具有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相比較而言,幼師要求專科生開始,中小學要求本科生開始,這是此次修訂最大的變化之壹。根據新的《征求意見稿》,教師準入的學歷門檻明顯提高。
近年來,提高教師待遇的呼聲越來越高。為了完善教師法律制度,教師法也進行了修訂。165438+10月29日,教育部發布公告,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北京商報今日記者註意到,新版文件提高了教師入職門檻和福利待遇的要求。同時,文件明確,擬設立國家教師獎,表彰優秀教師。
提議的國家教師獎
《教師法》修訂草案來了。今後如何突出對優秀教師的表彰,在全社會倡導尊師重德的氛圍?
對此,征求意見稿在第七條“榮譽制度”中明確規定:國家建立教師榮譽表彰制度,設立國家教師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人民教育家、全國教書育人模範、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等做出重大貢獻的教師給予獎勵。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相應的表彰和獎勵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表彰和獎勵。“從各個地方和國家的經驗來看,通過提高教師的整體待遇來保障教師的福利待遇,是壹種普遍的做法。”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楚趙輝表示,“當地方政府在這方面進行實踐時,他們仍然需要把握壹個如何尊重教師和職業的度,並在此基礎上,給予教師足夠的保護。”
值得壹提的是,為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征求意見稿在第二十四條中專門明確了輪換制。具體而言,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將負責統籌管理縣(區)範圍內的義務教育教師,並應按規定組織教師交流和輪崗,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提到完善教師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企事業單位研究開發教師培訓課程資源,開展教師培訓或者繼續教育”;“學校應當督促和支持教師每年參加不少於規定學時的培訓”等內容出現在修訂草案中。
中小學教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根據征求意見稿,要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類大學或者其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學前教育或者其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取得普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與此同時,專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教師和高等職業學校基礎課、公共課教師的入職門檻也發生了變化,基本要求是本科以上學歷。
與修訂前的法律法規相比,征求意見稿提高了對教師學歷的要求。比如這次修改之前,《教師法》對幼兒園教師要求的任職資格是:應當具有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小學教師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應當具有師範院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
“高等教育的大眾化使得新法提高對教師學歷的要求成為必然。"楚趙輝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以前的規定修訂和發布比較早,對教師學歷的門檻要求也比較低。“因此,在修訂時,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需要,提高這方面的要求。”
教師收入與當地公務員相當
除了提高教師學歷門檻,征求意見稿還強調要保障教師工資收入。其中,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應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並逐步提高。績效工資分配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體現對優秀教師、班主任和其他特定崗位教師的激勵。
高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內部分配方式,完善以知識價值增值為導向、符合高校特點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此外,各級人民政府也要落實教師正常晉升工資的制度。
在津貼補貼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符合條件的教師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津貼補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也可以在住房保障政策上對當地教師給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問題提供壹定支持,根據需要建設教師周轉宿舍。
教師的門檻待遇會提高。3近幾年深圳幾大中學都在招老師,受到各大名校研究生的青睞,清華北大博士也不少。這既體現了對教育教師的重視,也反映了壹些高層次人才對教師的向往和熱愛。
曾幾何時,有人感嘆現在的高學歷人才不願意當老師,要地位卻沒地位沒待遇。也有的認為現在的教育環境不好,學生不好教育,家長不好溝通,社會不好融入。雙減、體罰、手機等等各種問題交織在壹起,爭議不斷。
但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作為傳道、授業、解惑的老師,他應該是壹個高學歷、高素質的人才。否則未來如何可期?
就現實而言,除了家庭,壹個人的成長時空真的在學校。如果從小上寄宿學校,他在學校的時間和空間實際上超過了家庭,也是學生思想和觀點開始形成的重要時刻。
可想而知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形象有多重要。
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引人註目的是學歷標準的修訂,即對人員取得教師資格應具備的相應學歷學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體來說,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有高等學校學前教育或者其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中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其他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普通高等學校教師應當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此次修改前,教師法對學歷的要求是:幼兒園教師的學歷應當具有學前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小學教師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和專業課教師應具有師範院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高等學校的教師應當具有研究生或者本科學歷。
兩者對比,發現差距還是比較大的,對部分高校的沖擊會比較大。比如有的幼兒師範院校有壹個專科教育,原來培養的不僅僅是幼兒教師,還有大量的小學教師。現在,出現了問題,因為教育門檻提高到了本科,這些學生就業將面臨新的問題。
從教育發展、社會進步和國民素質來看,學校教師需要吸引大量高層次人才,教育和科技應該成為社會發展的風向標,教師和科技工作者應該成為社會中高收入、高地位的群體。我以為這是毋庸置疑的。
其實提高教師學歷也是因勢利導。畢竟現在的大學生數量和很多年前不可同日而語。據了解,2022年高校畢業生將超過1000萬人。如此龐大的大學生群體想要進入教師群體,當然可以提高篩選條件,尤其是對於越來越追求穩定的“公考老師”的大學生來說。
即使不提高入職門檻,實際招聘中也已經有很多高學歷、高層次的人才參與競爭。所以,連小學老師都有好幾個博士碩士也就不足為奇了。
前天,某大學的壹位年輕教師談到目前評職稱的壓力,覺得有些內卷化。以前作為資深本科生,他們的教學和工作都相對輕松。但是最近幾年學校招了壹些研究生,讓他們感到壓力很大。特別是有壹些名校的研究生,在課題和論文上優勢明顯,這是評定職稱的重要指標。而且他們壹門心思都在評職稱和重新考研上,有的甚至連談朋友結婚都不考慮。
從這個角度來說,高學歷、高層次人才進校園應該是有壹定效果的。競爭就是這樣。進入學歷高的學校、機關、事業單位是必然的。
作為學校,要長期保持這種趨勢,讓高層次人才不斷湧入校園,還是需要壹個長期的制度保障,有情懷,有待遇,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