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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通知的法律效力

1.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的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監理:

(壹)國家重點建設項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項目;

(三)住宅小區項目開發建設;

(四)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國家必須監督的其他項目。

《工程建設監理條例》第8條規定,工程建設監理的範圍:

大中型項目;

(二)市政和公共工程項目;

(三)政府投資開發的辦公樓、社會發展項目和住宅項目;

(四)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贈建設的項目。

2.監督聯系單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

工程工作聯系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關於工程聯系單是否必須由業主和監理回復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這個不是強制性的,要看聯系單的內容是什麽。如果只是提醒妳壹件事,就不需要回復了。如果是交流或者詢問,可能需要回復。

工程聯系單是用於聯系處理工程技術手段、處理工程質量問題、設計變更等的函件。通常比較常見的是施工單位給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發聯系單,施工單位也經常給設計單位發聯系單,接收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答復。

以上是關於工程工作聯系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內容。

3.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有哪些?

《建設工程監理規範》是為提高建設工程監理水平,規範建設工程監理行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委、建設部批準的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施工、設備采購和制造的監理。本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關於印發1999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修訂計劃的通知》(1999308號)的要求編制。

從1988開始,我國在建設領域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這是工程建設領域管理體制的壹次重大改革。所謂建設工程監理,是指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單位委托,經建設主管部門批準,對工程項目、施工文件、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及其他建設工程合同進行的專業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制的實施旨在提高工程建設的投資和社會效益。這壹制度已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範圍。

由於建設工程監理制度適應了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滿足了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因此,這壹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健康快速發展了十幾年,形成了壹支規模龐大、素質較高的監管隊伍。

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門全面開展督察工作,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門全面開展督察工作。包括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在內,我國大多數大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都實行了建設工程監理制,取得了顯著成效。

建設工程監理在工程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和明顯的作用,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註和普遍認可。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包括:協助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優化設計方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審查設計文件,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和工期的監理,管理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協調建設單位與有關各方的工作和關系。

因為建設工程監理有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管理、工作協調等多項業務和職能。因此,對其工作內容、方法、範圍和深度都有特殊的要求。

鑒於目前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尚未形成系統、成熟的經驗,需要進壹步研究和探索。因此,本規範暫不涉及項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

規範目錄前言4目錄61總則82技術語言93項目監理機構及其設施113.1項目監理機構113.2監理人員的職責113.3監理設施134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 1監理規劃144.2監理實施細則155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165.1監理工作程序通用條款的制定165.2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165.3現場例會185.4工程質量控制工作4536解決方案266.6合同終止277施工階段監理資料管理287.1監理資料287.2監理月報297.3監理工作總結297.4監理資料管理308設備采購監理和設備制造監理318.1設備采購監理318.2設備制造監理318.3設備采購監理。與設備監理相關的監理資料33附錄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基本表A承包商表35 B監理單位表35 C各方表35分包商資質總表38報驗申請表39工程款支付申請表40監理工程師通知回復表41工程臨時延期申請表42費用索賠申請表43工程材料/構配件/ 設備申請表44工程竣工報驗單45監理工程師通知46工程暫停令47工程款支付證書48工程臨時延期審批表49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50費用索賠審批表51監理工作聯系單52工程變更單53規範措辭說明54監理規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工程概況2監理工作範圍。 3監理工作內容4監理工作目標5監理工作依據6組織形式7人員配備計劃8人員工作職責9監理工作程序10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1監理工作制度12監理設施。

4.監管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是什麽?

妳好,1,關於開展建設監理的通知。

該通知由建設部於7月25日以(88)簡佩筠字第1988號文發布。142".通知說,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三定”方案,建設部將實行新的重大改革: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建設監理制度。

建設監理壹般包括投資結構和項目決策的監理、建築市場的監理和項目實施的監理,目前主要指後兩種監理。其對象包括各類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

政府建設監理的歸口管理機構是國家建設部,辦公室是建設監理部。在地方上,就是辦事處設立的建設監理部、分公司、組。其主要職能是制定和實施建設監理法律法規,審批建設監理機構和人員,參與建設工程開竣工報告的審批,組織和監督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檢查和監督重大事故的處理,指導和管理建設監理工作。

建設監理機構是受業主委托執行監理任務的企事業單位,其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工程監理的內容可以是全過程,也可以是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制造的某壹階段。

監理的主要依據是工程合同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技術經濟法規。建設部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力爭謹慎起步,法律法規引領,健康發展。

此外,還對開展建設監理和加強建設監理工作領導的步驟進行了原則安排。2.建設監理試點工作之我見。

本意見由建設部於2002年6月5438+0988 165438+10月12以“(88)簡佩筠字第366號”文件發布。意見中,決定以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寧波、沈陽、哈爾濱、深圳等8個城市的水電、公路系統以及能源、交通部門為試點單位,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建設監理工作。

《意見》提出了試點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組織領導和試點管理機構的任務;建設監理單位的設立和管理;監理公司開業應具備的五個條件:試點期間,監理單位暫不核定等級,但必須具備三項技術經濟素質、監理工程師三項條件、監理單位五項規定。建設監理單位可以通過掛名、競爭、協商等方式委托監理業務;建設監理單位受委托從事建設監理業務,壹般包括四個階段:試點項目的確定;監理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和承包商的關系等。意見實際上是我國建設監理工作的總框架,成為今後制定法規、建立組織、開展業務的綱領。

3.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建設監理試行規定》是建設部於2004年7月28日以《( 89)建監字第367號》文發布的。

頒布《條例》的目的,是為了改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建立建設監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設投資效益,在建設領域建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新秩序。《條例》全文共***6章29條。

各章標題為:總則,政府監理機構及職責,社會監理單位及監理內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承包商的關系,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建設項目的監理,附則。《總則》中規定,建設監理包括政府監理和社會監理;所有建設項目都必須由政府監督;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工程建設政策、法律法規、政府批準的施工圖、規劃設計文件和依法成立的工程合同;建設監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中央的建設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州、盟)、縣(旗)各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在《政府監督機構及職責》中規定,建設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設立專門的建設監督管理機構;市(地、州、盟)、縣(旗)建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設立或指定相應機構,統壹管理建設監理工作;國務院工業、交通等部門根據需要設立或者指定相應的機構,指導本部門的建設監理工作;第七條規定了建設部建設監理的六項職責;第八條規定了省、直轄市、自治區建設廳建設監理的六項職責;第九條規定了國務院工業、交通等部門建設監理的六項職責。在《社會監理單位和監理內容》中規定:社會監理單位稱為工程建設監理公司或工程建設監理事務所,前者為法人,後者為私人獨資或合夥組織;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和工程建設監理事務所必須經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資質證書,確定監理範圍,然後向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有資質的獨立工程設計、科研、工程建設咨詢等單位可以承接監理業務,但必須經政府建設部門批準並取得資質證書;監理單位承擔的監理業務可以由建設單位以名義直接委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通過競爭方式委托;第十四條規定了監理的主要業務內容,包括前期2項,設計階段3項,施工招標階段2項,施工階段11項,保修階段1項。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必須與被委托單位簽訂監理委托合同,等等。

《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承包單位的關系》中規定,承包單位必須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理,為其工作提供便利,並按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記錄、試驗記錄等技術經濟資料;在實施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向建設單位報告項目情況;施工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工程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提交總監理工程師調解;工程建設監理是有償服務活動,報酬和計提方法寫入監理委托合同,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支付,或在。

5.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什麽?

1.法律法規建設單位的建設行為受到諸多法律法規的制約。

比如不偷工減料:切料等。工程監理在監理過程中首先要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有違法行為,所以法律法規是工程監理單位的依據之壹。

2.相關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是所有承包商必須執行的標準,而推薦性標準是可以獨立決定是否采用的標準。

壹般情況下,建設單位要求采用推薦性標準的,應與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約定的推薦標準對合同雙方也具有法律約束力。設計或施工不符合標準將構成違約。

3.設計文件施工單位的任務是按圖紙施工,即按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如果施工單位不按圖紙要求施工,就構成違約,如果是擅自修改圖紙,就構成違法。

因此,設計文件是監理單位的依據之壹。4.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通過訂立建設工程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約定的內容遠遠大於設計文件。比如進度、工程款等。設計文件中沒有描述。

而這些內容也是當事人必須履行的義務。工程監理單位有權利和義務監督檢查承包商是否按照合同履行這些義務。

因此,建設工程合同也是工程監理的壹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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