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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護人是什麽意思?

其他辯護人是什麽意思,他們之間有什麽區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其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壹般地位的捍衛者不享有該法規定的後兩項權利。律師作為辯護人,除了壹般辯護人的權利外,還有查閱案卷的權利,其他辯護人行使這壹權利必須獲得法院的許可。同時,由於律師長期從事訴訟活動,具有普通辯護人所不具備的辦案經驗和適應能力。

防禦是什麽意思?

為了保護他人或自己,給出理由和事實來說明某種觀點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者錯誤的程度沒有別人說的那麽嚴重:不要為錯誤的行為辯護ㄧ我們應該捍衛真理。

②法院審理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辯護或辯護人為被告人辯護:辯護人或辯護律師。

什麽是後衛?

辯護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即壹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兩名辯護人。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擔任辯護人的有:(1)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或者人民法院許可的公民;(三)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特殊維護者。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相同的辯護職能,這種訴訟職能獨立於指控職能和審判職能。辯護人具有獨立訴訟參與人的地位,按照自己的意誌進行辯護,獨立履行職責,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檢察官意見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誌的影響;即獨立行使辯護權。

辯護人的責任:《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供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有什麽區別?

辯護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受被告人委托,為其提供無罪或最輕辯護的人。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律師為其辯護。

代理人是指受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托,代表自己行使訴訟權利的人。

看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就知道了,O(∩_∩)O~

民事訴訟中誰可以做被告人的辯護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原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社會團體或者單位推薦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可見,新民事訴訟法取消了普通公民的訴訟代理權。

為什麽要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什麽是正當防衛?

1.辯護是刑事訴訟法中的壹個術語。正當防衛是法院賦予被告的權利。

2.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終都有辯護權,即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

該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十壹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件,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告人有獲得辯護的權利,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有權控告法官、檢察官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

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為什麽允許人民法院的現職人員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5分。

妳好,連已經離開法庭的人都不能作為代理人、辯護人參與法庭審判活動,更何況是目前正在工作的人。

刑事訴訟中不允許哪些人擔任辯護人?

如果法律有明確規定,可以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裏面有規定。

(壹)被判處緩刑,刑期尚未執行的;

(二)依法被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本院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判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的人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受被告人委托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

法院通知律師持證是什麽意思?

就是質證,即對對方提供的證據發表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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