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文章"
1條的概念。
法律規範的“條”又稱“法條”,是法律規範的基本單位。法律是由幾個條款組成的。比如《食品安全法》就有104條。法律規範的“條”是法律規範對某壹具體法律問題的完整規定。
2.文章寫作
壹般來說,條數要用中文寫,比如《食品安全法》第七條。
在執法活動中,當對壹個與法律有關的問題作出決定時,可能需要適用多部法律。
第二,“段”
1的概念。
“款”是“條”的組成部分。壹般來說,每壹段都是獨立的內容,或者是對前壹段的補充陳述。
2.段落的表達。
“段落”的表述是文章中的自然段落,每個自然段落都是壹個段落。“段落”前面沒有數字來安排其順序。
該段前沒有數字。數字排列不叫段落。
3.關於段落數量的寫作。
段落號壹般要用中文寫,不能用阿拉伯數字。
4.第款的適用
款壹般可以獨立適用,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壹條第二款。當法律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條款時,應適用第款。如果壹部法律只有壹款,就應該直接適用,不應該稱之為法律的第壹款。比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儲存食品,定期檢查儲存的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引用時應寫成“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而不是“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第壹款”。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引用法律、法令所列條文、條款、條目、順序的通知》,如果某壹條直接分成若幹項,沒有分則,不要加第壹款。比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只有十壹項(壹)、(二),就不要寫“第二十八條第壹款第壹項”,只寫”。
三。"項目"
1.項目的概念
壹般來說,“項”是以列舉的形式對上壹段的說明。比如:
第二十七條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裝和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2.項目的表現形式
在包含條目的法律條文的第壹款中,壹般有“以下”壹詞或相應的文字表述。“項目”前面有數字,以排列列出的內容。比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前面是數字(1)、(2)、(3),這些數字在中文數字中只能以括號的形式出現。
3.項目數量的書寫
項數壹般要用中文寫,用括號括起來,不要用阿拉伯數字。比如《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沒有寫。
4.分段的適用
對於包含項的法律,在適用時應適用於項;對第項的適用是對具體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的界定。如果第項不適用,就無法確定是眾多違法行為中的哪壹種,有適用法律不準確之嫌。
第四,“眼”
1.目的概念
“目”屬於項,是法律規範中最小的單位。“目”的特點和作用與“項”相似,但區別在於項是對文章或段落的列舉式描述,而“目”是對項的列舉式描述。
2.目的表達
目的前面加阿拉伯數字,後面加圓點(具體引用法律目的時只註明阿拉伯數字,不用加圓點),如* * * *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壹項。
3.目的適用如果法律或段落中有壹項,且該項下有壹項,則在適用法律時應適用於該項。
此外,目前還沒有關於性騷擾的明確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