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法院提起訴訟: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行為發生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
如果兩個人打架,壹方受傷,賠償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處理,受害方可以向對方要求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壹是經鑒定為輕微的,由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二、鑒定結果為輕傷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無論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根據受傷情況: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通俗地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有兩種情況:壹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由法院審判。公安機關壹旦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序,就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違法犯罪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公訴案件不能私了。第二,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的輕微刑事案件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鼓勵和解。只要原告主動撤訴,被告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只要達成賠償協議並執行,壹般不會判刑。
3、法醫鑒定為輕傷案件,公安機關對雙方進行調解,賠償醫療費用等達成協議的,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理。如果不能就賠償達成壹致,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傷害造成的損失。
總結壹下,就是邊肖關於如何讓對方在打架中吃虧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和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