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課程的整體復習計劃
1,基礎階段(3-6月)
這個階段是考研的基礎,尤其是對於跨專業的考生。在這個階段,除了要了解往年的高校指定參考書或推薦參考書,還要對高校有壹個整體的了解和掌握。如研究方向、培養目標、專業背景、院校分析、招生、就業方向等。,整體有個大概的把握後再開始第壹輪復習。在基礎復習階段,可以重點復習院校往年指定的專業教材。確定參考書目後,就要按照主次順序逐壹開始系統全面的復習。
這個階段可以輔助聽課,聽壹些輔導班,基礎班等課程,特別是跨專業的考生。通過報班,可以對自己想報考的專業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隨著老師的思路對教材的知識框架和脈絡有壹個整體的把握,然後開始規劃自己的復習時間和進度。當然,妳可以瀏覽歷年真題,了解往年的規律和題型,這樣在閱讀時就可以有明確的目標,抓住重點。
審查建議:
1,熟悉課本。對每門課程有壹個系統的了解,找出每本書的章節分布、內部邏輯結構和重點章節,但不要求記住,大致知道要考什麽就行;
2.在了解了教材之後,我開始壹篇壹篇的詳細閱讀教材。我建議我把自己寫的筆記整理壹下,邊看邊梳理知識脈絡。
很多同學在這個階段不重視專業課的復習,認為等到10再復習就來不及了。事實上,那是錯誤的。這個階段是打基礎的階段,要註意。記住妳參加的是校際考試。專業課和我們學校其他同學相比,差距很大。
3.每天花在專業課上的時間應不少於4小時。如果是跨專業考生,或者專業基礎不紮實,可以選擇在擬報考的院校上課。
或者通過補課來彌補。
註意:①看書前,還可以瀏覽真題,了解考試形式、題型設置、難度等。這樣才能有針對性的看書。
2閱讀過程中每壹章看完後都要有壹個小結,壹定要自己做,這對知識的系統化很有幫助。然後做壹些練習來加深理解。
閱讀不是看不懂就讀,而是要認真讀,同時要把重點放在經常考的知識點上。
4.現階段壹定要靜下心來,深入課本。
2.鞏固階段(7月-65438+10月)
在這個階段,由於各個院校的考試大綱已經陸續公布,考生可以結合新大綱調整復習重點,鞏固知識,尤其是重點章節。這個階段的復習任務是提煉知識,提高復習強度和效率,提取考試內容和知識,進行總結和記憶,如名詞解釋、選擇、簡答或討論。這樣做的目的絕對不是投機取巧,而是為了讓知識的掌握更加規範,也是系統記憶專業知識的捷徑。這個階段還有壹個更重要的任務,就是整理歷年真題的答案,為後期的背誦做準備。這時候妳可以報壹個強化班,根據老師的教學梳理教材的重難點,用歷年真題中的題型和題型做壹個分析。
審查建議:
1,這個階段復習,可以結合歷年真題掌握章節中的知識點,通過做題提高對知識的理解和對題目的掌握;
2.同時需要註意的是,做題過程中要做好筆記,對於考試中經常考的題,比如經常考的題。要總結各種題型、方法、技巧。
3月、7月、8月、9月,建議每天至少花2小時專註於閱讀和做題。5438+10月6月份可以報壹個強化班輔助復習,效果更好。
3.強化階段(10-165438+10月中旬)
在這個階段,我們應該把重點放在老師的文章上,努力了解本學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最新思想,因為這些經常用於考試。除此之外,妳還需要閱讀相關書籍進行補充,看壹看課外書上有而指定書上沒有的內容,整理在筆記本上;除了以上的復習內容,還需要仔細研究真題。這個時候,妳辛辛苦苦整理出來的真題答案就有價值了。妳需要努力去記憶它們,知識才會融會貫通,理解才會更深。同時,不要忽視輔導班的作用。
審查建議:
1,多總結,再多問題不總結也沒用。建議妳準備兩本書,壹本記憶題型,妳認為有獨特性和代表性的題型或者經常出錯的題型,分析出錯的原因,並加以註意。再壹個就是每章的知識結構圖,需要加強的知識點或者自己的日常總結。這兩個筆記壹定要做,對下壹階段的復習很有幫助。因為在考試復習的最後階段,妳應該主要依靠筆記來復習。還有壹件事,妳必須自己做。多少次看別人怎麽做,自己都成不了自己。
2.這期間的心態也特別重要,因為有很多同學在考研。可能每個人的進度不壹樣,有的快,有的慢。不要被別人打擾,按照自己的復習計劃去做就好。
3.6月65438+10月到6月中旬165438+10月,每天至少要花3個小時進行強化復習和記憶,因為考試是3個小時。
4.這個階段也是要做真題的。通過做題,妳會發現自己的薄弱環節,然後有針對性的看書。對於考研真題,要花時間把每年的題放在壹起分析比較,找出差異。
4、沖刺階段(11月-考前)
這個階段的復習屬於最後的沖刺和查漏補缺,看看哪些章節沒有掌握,然後鞏固和加強薄弱環節。如果時間允許,可以開始做題,考前至少做1-2套模擬練習。
審查建議:
1,把前三個階段整理的筆記再復習壹遍,重點是容易混淆的知識點或者錯題;
2.考前壹周不要做新題。重要的是調整心態,復習鞏固。
3.不需要做太多模擬題,1-2套即可。關鍵是掌握歷年的題。
4.這個階段心態很重要。大家要註意調整心態,為考試放松。
(3)法學專業單科復習計劃。
1,法制史
中國法制史課程涉及中國歷史上的法律制度。與法學領域的其他課程相比,特別是與現代部門法課程相比,其難點不在於制度本身的思辨性和技術性,而在於對歷史環境和歷史上的法律制度及其社會土壤的認識。可以說,如果考生不能進入歷史環境,在對歷史上的法制發展有壹個基本的、整體的把握的基礎上進行學習和理解,而只是死記硬背局部的問題,就會覺得處處都是艱難險阻,效果肯定是事倍功半。因此,如果考生能夠在綜合復習的基礎上,把握各種制度的歷史淵源和發展線索,明確了解制度或問題在歷史淵源中的地位,壹定會事半功倍。從歷年考試來看,大部分問題集中在立法指導思想、主要法典、主要罪名、法律適用原則、刑罰體系、司法機關、訴訟制度等具體明確的問題上。而民事、經濟、行政法律規範涉及較少。因此,考生在復習時,應在全面把握各個時期法律制度基本情況的前提下,重點學習立法、法律思想、刑法和司法訴訟制度。
2.法律理論
法學,很多人都有同樣的感受:法學抽象、枯燥、難記,導致枯燥。的確,這門課的教材並沒有舉出很多例子來說明相關內容。與刑法、民法等課程相比,理論性強,缺乏具體的實踐知識。所以在復習過程中,復習方法很重要。
1.不要死記硬背,要盡可能多思考,利用書本上的例子、其他課程中相應的知識或者自己掌握的已有知識去理解法理學,把抽象的內容變成具體的問題。不要簡單地把法理學看作壹個獨立的部分,而是要把法理學和其他部門法有機地結合起來。法理學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抽象的法理學,也就是放在統考教材前列的內容;另壹部分是具體的法理學,即教科書上的憲法、刑法、民法等內容。了解法理學便於學習其他法律知識,而學習其他法律知識又可以反過來驗證法律部分的正確性和有用性。如果能這樣學習和思考,就會對法理學的復習產生興趣,從而使整本教材所列舉的內容得到呼應和整合。
2.在選擇和判斷這類問題的時候,壹定要明白自己為什麽選擇這個答案或者這些答案,選擇別人是不對的。判斷問題,要知道錯在哪裏,如何改正。千萬不要背教程裏的答案。問題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壹般與特殊、絕對與相對的關系,分類標準與結果的壹致性。因此,劃分壹個問題有不同的標準(如法律規範的分類和法律的分類),在大多數情況下和特殊條件下什麽是行為(如違法性的構成壹般要求行為人有過錯,但特殊侵權行為不要求;外國人在中國壹般適用中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妳有了這種認識,就需要特別註意,說清楚,不能有“差不多”或者“好像是這樣”的模糊認識。
3.復習論述題的時候,重點是要知道有多少個點,盡可能用書上的語言表達出來,回答的順序要準確,要點要簡要說明。回答問題時,要把要點講清楚,解釋清楚。
4.對於分析題,註意將所學的法律知識和基本原理與實際問題相結合,在復習時設計壹些具體的語句,然後從法理學的角度進行分析;回答問題時,冷靜考慮提問者的意圖和角度,逐壹比較相關原理,找出合理依據。
在掌握好復習方法的基礎上,學習法理學的重點,理解難點,註意和避免易錯點。這樣,我們會取得更好的成績。
3.經濟法
學習的時候盡量不要壹口氣讀完,而是以壹個知識點為單位進行學習,因為考試基本都是以知識點為單位的。比如《消法》這壹章,“產品責任”是壹個非常重要的知識點,包括歸責原則、索賠對象、賠償範圍、訴訟時效四個方面。如果妳整體掌握了這四個方面,妳就能解決任何考察產品責任的問題。如果妳只掌握了三個方面,這個問題可能會答錯。那麽,妳掌握這三個方面是徒勞的,考試的實際效果和根本不了解這個知識點是壹樣的。
(1)理解
我們必須理解每壹個知識點。不懂可以參考其他書。在冗長的討論中,突出重點或者用自己的話總結。
(2)歷年真題分析(本校和外校)
歷年真題很重要。通過對真題的分析,可以了解到書本上有哪些知識點可以考,以及那些內容的重點。腦子裏形成這種感覺後,我就去看書,我就有的放矢了。後來看到才知道內容是否可考,考了應該考什麽樣的題。這種感覺和反復看書,分析真題是分不開的。
考試的內容還是要看重點的。除了改臉參加考試,也有過直接重考的。
我收集了其他學校的經濟法試題,因為每個學校的試題都會有壹些重疊,讀者可以在經濟法網站上找到。
(3)期刊、論文、學術熱點和經濟背景
因為經濟法的流派很多,所以看期刊文章意義不大。妳只需要關註妳想申請的專業的老師論文就可以了。妳可以找半年前的知網,最近在人大復印資料,法律,期刊上發表了。即使沒有得到,在答案中適當引用老師論文上的觀點也能錦上添花。復試的時候用了老師論文的觀點。但是效率不高。如果時間緊,可以不看。
當然,學術熱點壹定要關註。如何理解學術熱點?我的方法是看網絡經濟法的網站,看看最近專家教授在研究什麽。當然,中國法學會也會集合所有的指導大師撰寫學術總結,發表在《中國法學》上。
另外,既然是經濟學,當然要了解經濟背景。尤其是:1,宏觀經濟背景,可能在論述題中直接考。2.看看最近股市發生了什麽,有什麽新的金融工具。至於如何準備這些內容,我當時在看《南方周末》和《環球時報》的經濟版,不需要花太多時間。
4.民商法
首先根據招生簡章,或者未註明,根據之前學長學姐的推薦,確定了參考書目;其次,有壹些關於復習的具體方法。其實所謂的方法,就是最適合自己的最好的方法。但是,別人的方法或多或少是有回報的。1首先,民法分為四個部分:通論、物權和契約商法(商法主要是公司法)。因為民商考試的書特別多,所以我把侵權、繼承、人格、知識產權(指定書裏雖然有親屬關系法,但我沒問過,暫時不看)歸為“單篇”。前四部分和最後壹部分的復習方法不壹樣。復習的時候,我基本上是按順序看五塊,從總規到“單塊”。2如果本科是非法學專業的,我建議最好是第壹次讀,先看目錄再看書了解民法總則體系,然後壹章壹章了解基本內容。再看第二遍。而法學本科的朋友第壹次看的時候可以稍微仔細壹點。從總則到最終的商法。如果第壹遍看完之後對系統和前四塊的基礎知識還沒有壹個大概的了解,那就需要看第二遍了。看了第二遍,大部分人應該對民法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和記憶。這時,妳可以開始,但第三次,並開始做筆記。以總則為例,包括:民法理論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自然人,合夥法人,民事法律行為,財產,代理,訴訟時效。因為第壹遍和第二遍是指定教材,可能比較簡單片面。第三遍讀的時候,具體章節需要參考其他書目。比如做筆記的時候,不僅要看21世紀的民法,還要參考北大95計劃版,江平先生的《法人制度論》等論文。等等,這樣做出來的筆記更完整,更詳細,更深刻。而且因為自己做了筆記,所以討論問題的時候思路和觀點比較清晰。這樣妳在考試答題的時候,做筆記的時候只要回憶壹下系統,就能很快從大腦中提出信息(因為考試的時候沒有太多時間讓妳臨時組織答題框架和語言,平時要熟悉所有的知識點)。然後用同樣的方法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的筆記(公司法以外的商法不需要用這種方法做筆記)。等上面的工作做完,就是10結束了。6月11開始做“單篇(入侵、繼承、人格、知識)”筆記。有四個科目,但基本都不是很深的理論,所以不需要參考其他教材,快速粗略的看完第壹遍就可以做筆記,這樣在做這些科目的筆記時,就可以根據目錄或者各章的知識點直接抄下來。是因為這些筆記基本都是編輯過的抄本。好像很多。事實上,當妳把它們付諸實踐時,妳會發現它非常容易。我記得我做了侵權法的筆記,三天就看完了。這四科加起來不超過16天。那麽最後30天復習專業課的時候,還是可以直接看筆記的(前提是妳把筆記都記下來了)。),既精簡又快速。至於保險,票據,證券,海事,破產,簡單看壹下,再結合歷年考題看重點題,壹般都是名詞解釋,當然偶爾也有簡答題。所以要熟悉壹些重要且常見的概念。而且分數少,但是書多,不值得花太多時間!7做完以上工作,大概是65438+2月中旬。現在離考試只有壹個月左右,因為之前大家都在做筆記或者看書,所以下個月的復習完全可以棄書只看筆記,所有筆記十天看壹遍即可,所以最後壹個月可以把專業課看三遍,處理民商法也不會有太大問題。
5.訴訟法律
先把書由薄到厚讀,再由厚到薄。首先了解和補充書中的內容,提出問題解決。然後把書中的知識點按章節組織成框架結構,記憶要點。回答問題時,根據題目逐壹列出要點,用自己的語言補充、解釋或發揮。這不僅思路清晰,而且抓住了挖掘點。
其次是熱點問題,如證據、沈默權等。,可以有目的的聽壹些講座或者查閱論文,總結壹些觀點,為考試積累素材,增加分數。在討論這些問題時,可以按照“這個問題是壹個什麽樣的問題或概念,有什麽流行的觀點,有什麽不同,為什麽改革,如何改革”的思路來回答。壹般來說,有爭議的問題是不會考的,但是如果考的話,需要以指定教材為準。如果考試時間允許,可以補充壹些其他的觀點,最好是發表自己的觀點,但壹定要合理,討論不矛盾。
最後,研究歷年考題,總結命題規律,非常重要。比如(1)在刑事訴訟術語的解釋中肯定有涉及古今中外刑事訴訟的概念。壹般來說,證據會有問題,論述題比較靈活,書上沒有現成答案,但是根據書上的精神和知識點,自己組織語言就夠了;(2)民事訴訟中壹般沒有名詞來解釋這類問題,即使有,也是以簡答的形式出現。執行部分和涉外部分往往被學生忽略。其實每年經常會有壹個執行和涉外民事訴訟的話題。管轄、當事人等具體制度壹般不需要理論上的探討,需要能夠辦事,往往以案例的形式出現。(3)行動偵查和司法鑒定只有名詞解釋和簡答兩類題型,重復率極高(而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基本不重復題型)。考點是明顯的重點知識,內容相對較少,更容易拿分。建議妳在這兩個科目上投入更多的時間,效果更明顯。(4)針對刑事偵查中各類案件的特點、偵查方法、取證措施不易記憶的問題,建議可以先總結出各類案件的* * *相同規律,即采用什麽偵查渠道,采取什麽取證措施(詢問、訊問、搜查、辨認),再根據各類案件的特點記憶專門的偵查渠道和取證措施。這樣,* * *和特殊的總和就形成了壹個完整的案件類型調查方式,具有少量的記憶性和準確性。
6.憲法和行政法
憲法和行政法的審查應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全面復習,了解和熟悉指定的參考書和規律,力求對這兩門學科有壹個宏觀的把握,形成知識框架。很多考生在備考前對憲法和行政法的內容知之甚少,在答題時往往感到力不從心。所以在初評的時候需要花相當多的時間去熟悉這兩個學科的基礎理論和相關的法律規定。
第二階段,結合配套練習,鞏固記憶。在這個階段,考生不需要很快,但要紮實、全面、堅定。通過做適當的練習來加深記憶,是壹種有效的學習方法。憲法的復習要註意認真準確地記住各種法律主體、程序、數字。比如,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議案的主體,法律法規在立法法中的效力級別,法律法規的批準、撤銷和備案的主體,各級人大的職權,選舉、任命和罷免的主體;法律案件和罷免案件的審查程序等。記憶的時候可以把要點總結成圖表,方便理解和記憶。
第三階段是查漏補缺,加強復習。通過前兩個階段的復習,我們應該對整個學科有更深的理解。第三階段,要以鞏固前兩個階段的學習成果為目標。考生可以系統地做壹些歷年的綜合試題和真題,了解命題的特點和規律,找到差距,進壹步豐富和提高。
7、刑法
在刑法試題中,刑法的壹般理論,尤其是犯罪論和罪刑論仍然占據絕對比重,壹些特殊犯罪(如綁架、非法拘禁、侵占罪、盜竊罪、搶劫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仍然是經常考的。純粹犯罪構成理論(犯罪故意、因果關系等)的考題。)較往年有所增加,但我們仍然重視對考生實際辦案能力的考查,要求考生在記憶的基礎上理解並靈活運用刑法知識。所以,認為只要熟悉刑法條文就能通過刑法考試的想法是錯誤的。有時候考生對刑法條文非常熟悉是不夠的。只有真正理解條文背後的精神,熟悉刑法理論,才能順利通過考試。通讀刑法教材,可以培養考生的整體意識,使其刑法知識體系更加完整,對刑法問題有深刻的把握,做到心中有數。比如同罪繼承的* * *犯怎麽處理?其他* * *犯罪分子部分實施時如何處理?等等,不能在刑法條文中看到,必須結合理論分析。因此,如果考生沒有把握* * *與犯罪的本質,以及* * *與犯罪、個人犯罪的理論區別,就無法做出正確的選擇。
就具體罪名而言,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民人身權利罪、侵犯財產罪、貪汙賄賂罪、瀆職罪是傳統的考試內容,每年的考題中都有涉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和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罪壹般會在選擇題中涉及,考生要註意。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軍事職務罪、危害國防利益罪參加考試的可能性小。考生原則上可以忽略這部分,只需熟悉刑法典的相關規定即可。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罪這壹章,除了叛國罪、間諜罪等少數有限的罪名外,其他罪名基本不涉及考試。具體來說,在刑法分則中,比較重要的罪名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拘禁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婦女罪、聚眾阻止解救被買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受賄罪、重婚罪、非法出租罪、出借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挪用公款罪、偽造、使用假幣罪、買賣假幣罪。受賄罪、盜竊罪、搶劫罪、侵占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制作、復制、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詐騙罪、強奸幼女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合同詐騙罪、票據詐騙罪、拐賣兒童罪、拐賣婦女罪、遺棄罪、貪汙罪、徇私舞弊罪、不簽罪。復習刑法分則時要註意:(1)將分則理論與刑法壹般理論結合起來思考問題,避免將刑法壹般理論與刑法壹般理論割裂開來;(2)註意準確界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3)培養實際的破案能力,因為司法考試中的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其實都是簡短的案例題,不僅僅是案例分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