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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獸醫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了規範畜牧業生產經營,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護和合理利用畜禽遺傳資源,維護畜禽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規則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與利用、育種、飼養、管理和運輸等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畜禽,是指依照本法第十壹條的規定列入公布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畜禽。

蜂蠶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生產經營,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規則三。國家扶持畜牧業的發展,充分發揮畜牧業在發展農業、農村經濟和增加農民收入中的作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畜牧業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規模化養殖發展,推進畜牧業產業化經營,提高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畜牧業。

國家幫助和扶持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畜牧業,保護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業生產條件。

第四條?國家采取措施培養畜牧獸醫專業人才,開展畜牧獸醫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開展畜牧獸醫科學技術知識的教育和宣傳,提供畜牧獸醫信息服務,促進畜牧業科學技術進步。

第五條?畜牧業生產經營者可以依法自願成立行業協會,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營銷、培訓等服務,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會員和行業利益。

第六條?畜牧業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防疫和環境保護義務,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畜牧業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促進畜牧業發展。

第八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畜牧業生產經營者改善畜禽養殖、飼養和運輸的條件和環境。

2.獸醫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規範執業獸醫執業行為,提高執業獸醫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保護執業獸醫合法權益,保障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本辦法。

規則二。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動物診療和動物保健活動的獸醫人員。

規則三。本辦法所稱執業獸醫包括執業獸醫和執業助理獸醫。

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全國註冊獸醫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執業獸醫的監督執法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疫病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執業獸醫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獸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範關於動物防疫、動物診療和獸藥管理的要求執業。

獸醫應當定期參加獸醫專業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七條?獸醫從業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其權益受法律保護。

鼓勵成立獸醫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規範執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3.獸藥管理條例

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了加強獸藥管理,保證獸藥質量,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促進水產養殖業發展,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規則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獸藥的研究、生產、銷售、進出口、使用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獸藥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獸藥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實行分類管理制度。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辦法和具體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五條?國家實行獸藥儲備制度。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災情或者其他緊急情況時,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緊急調用國家獸藥儲備;必要時也可調用國家儲備以外的獸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了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保障公共衛生和安全,制定本法。

規則二。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動物、動物產品的進出境檢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執行。

規則三。本法所稱動物,是指人工飼養、合法捕捉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動物。

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皮、毛、毛、臟器、脂肪、血液、精液、蛋、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

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和寄生蟲病。

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和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

第四條?根據動物疫病對水產養殖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管理的動物疫病分為以下三類:

(壹)壹類傳染病,是指對人畜危害嚴重,需要采取緊急、嚴厲的強制性預防、控制、撲滅措施的疾病;

(二)二類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需要嚴格控制和撲滅,防止其擴散的;

(3)ⅲ類疫情是指常見、多發,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需要控制和凈化的疫情。

前款第壹類、第二類、第三類動物疫病的特定病種名錄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

第五條?國家對動物疫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統壹領導,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動物防疫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動物防疫計劃。

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本轄區內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

第七條?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動物防疫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軍隊和武警部隊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分別負責現役動物和自用動物的防疫工作。

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以及其他與動物防疫有關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設置的原則,設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

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等防治技術工作。

5.畜禽鑒定和育種檔案管理辦法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規範畜牧業生產經營,加強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建立畜禽產品追溯體系,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規則二。本辦法所稱畜禽標識,是指經農業部批準的耳標、電子標簽、腳鏈等承載畜禽信息的標誌。

規則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畜禽及畜產品生產、經營、運輸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全國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畜禽標識制度應當堅持統壹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第六條?畜禽鑒定費用列入省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動物診所管理辦法。

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了加強對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規範動物診療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本辦法。

規則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動物診療,是指動物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和動物絕育等經營活動。

規則三。農業部負責全國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機構的監督執法工作。

中國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修訂)

中國法律信息網-執業獸醫管理辦法(2013修訂)

中國法制信息網-獸藥管理條例(2016修訂)

中國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5修訂)

中國法律信息網-動物診療管理辦法(2017修訂)

中國法律信息網-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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