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外戀有三種基本表現:
有時與在婚姻中出軌的異性朋友通奸;
(二)不以夫妻名義持續、順利地共同生活的同居生活方式;
(3)以夫妻名義重婚罪。
這三種方式中,重婚是違法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但“有直系親屬的人與他人共同生活”只承擔民事法律關系的義務,沒有受害方可以約定賠償損失;如果妳有時候和壹個婚內出軌的異性朋友發生關系,壹般不承擔法律責任。因通奸引起的離婚,如無受害方有充分的直接證據,另壹方應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可適當分割資產。
二、關於婚外情如何調查取證?
第壹,壹般收集間接證據,產生證據鏈。
有哪些法律認可出軌的證據?律師覺得,婚外情案件中,調查取證是很多被告的難題。壹般情況下,基本不可能獲得“捉奸”的直接證據。因此,要盡可能收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訊記錄、信息內容、通信往來等。,而且最好是拿_拿視頻資料。直系親屬和戀人在外共同居住買房或租房的,被告可註意收集關於房地產公司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出租所在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水電等的直接證據。還有的,比如酒店住宿快遞酒店文件、視聽資料、證據、公安部門的確認等。它可以產生壹個緊密的直接證據鏈,這對於贏得爭端尤為重要。
二是自己調查取證很有可能被人民法院采納。
辯護律師覺得,在婚外情取證的整個過程中,很有可能會出現直系親屬和有不正常關系的第三者的照片被人民法院追名逐利的情況。在自己家裏抓直系親屬,是與第三者的親密行為,根本談不上闖入他人住宅,構成刑事處罰。
婚內不忠法律的處罰,但是,被告不允許在群眾中傳播自己“捉奸”的照片,也不需要侮辱第三者的人身安全。否則,侵害第三人名譽權的行為可以成立。
三、外籍“強奸犯”可求助“110”
被告為了更好地掌握直系親屬與第三者同居的直接證據,不能闖入他人住宅進行調查取證。因為那樣的調查取證方式是不合理合法的,很可能會造成非法侵入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被告能明確其丈夫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會入戶,然後進行訊問筆錄,確認直系親屬與第三者同居的客觀事實。作為這種直接證據,法院壹般會聽取意見。
第四,人民法院在公開場合調查取證時,可以聽取意見。
律師表示,被告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調查取證,壹般不容易侵犯他人隱私保護,被人民法院審理的概率也很大。但在公共場合,擁抱、十指緊扣、親吻的多壹些,過度親密的少壹些。這種親密的個人行為的照片,並不能說明直系親屬與第三者犯有重婚罪或者長期穩定地生活在壹起。只能從壹個側面證實他們與異性朋友有不正當關系,證明直系親屬的過失。
第五,對無辜壹方的調查取證要量力而行。
關於不忠的法律界定,律師鄭重提醒,在解決離婚案件的整個過程中,很多無辜的壹方不願意掌握另壹方不忠的確鑿證據,於是費盡心機獲取直接證據,甚至請來“私家偵探”調查,忽視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調查和保護。所以被告壹定要盡力調查取證,否則就因小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