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橋(北岸)征地拆遷實施方案
北大橋是市委市政府“136”重點工程,涉及永新區和江南區。永新區負責江北段(北桃基)。為使永新段征地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經市區黨委、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壹、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北大橋征地拆遷
2.項目業主:南寧市城市建設開發公司
3.拆遷單位:南寧市永旺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
第二,組織
永新區北大橋征地拆遷指揮部成立;
總手指:肖誌剛(中共中央永新區委書記)
黃寧(永新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指揮:謝(永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乃寧(永新區政協主席)
成員:賴(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黃克禮(永新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陳創元(永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龐華(永新區委常委、統戰部長)
魏(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田家全(永新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
杜(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秦(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唐(永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馮(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毅(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梁(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楊成(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孟建(永新區政協副主席)
農民協會青(永新區人民法院院長)
史維和(永新區人民檢察院院長)
秦先凡(市公安局永新分局政委)
總部下設五個工作組:
總協調小組:
組長:賴(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梁(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嶽光秀(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馬(永新區房屋征地拆遷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與各工作組之間的信息傳遞,監督檢查各工作組的工作完成情況,協調市級相關部門。
(2)後勤保障組:
組長:李馮(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盧永龍(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永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彭樹清(永新區物流中心副主任)
成員:從區委辦、政府辦、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拆遷辦等部門調入。
主要職責:實施後勤保障等。
(3)文秘宣傳組:
組長:魏(永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組長:盧永龍(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魏永海(永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從區委辦、政府辦、宣傳部等部門調入。
主要職責:拆遷各種宣傳資料、宣傳報告、簡報、文秘工作、會議等工作。
⑷安全和穩定小組:
組長:賴(中共永新區委副書記)
陳創元(華中永新區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秦先凡(永新縣公安局政委)
農民協會青(永新區法院院長)
石維和(永新區檢察院檢察長)
成員:其他成員從公安分局、派出所、治安聯防隊等單位調入。
主要職責:確保征地拆遷安全和社會穩定,了解、反饋和制止征地拆遷中的不穩定因素,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
(5)征地拆遷工作小組
組長:梁(永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關柏寧(永新區建設局局長)
梁(永新區建設局分局書記、人防辦主任)
鄧(永新區新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匡迪(永新區新陽街道辦事處主任)
鄧大都(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黃智賢(永新區華強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員:從市住房和土地征用與拆遷辦公室、信陽辦公室、華強辦公室、拆遷公司、北大南小區調入。
(1)主要職責:
拆除:
負責公布征地拆遷範圍,以及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調查、登記、丈量、復核、測算、簽訂。
土地征用:辦理收回國有土地的相關手續。
二、工作計劃
(1)準備工作:(65438+10月21 ~月)
1,月前與業主對接,落實業主出具的搬遷委托書。
2、市黨委、政府成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確定具體工作實施方案。
3.與業主對接項目拆遷紅線圖、征地內部圖、征地拆遷委托書。
4、征地拆遷通知書(要認真審核征地拆遷手續,確保征地拆遷手續合法)。
5、月前進行材料準備和動員大會準備,包括:
①準備征地拆遷宣傳冊和資料,落實工作組辦公用房。
(2)完成對征地拆遷關鍵人員的政策培訓。
(4)在征地進場前,召開工作組與業主代表的協調會。
(二)征地拆遷動員及信息反饋階段:(MM DD-MM DD)
1,召開征地拆遷動員會。
2、全面調查、反饋被征地、拆遷情況。
(三)具體實施階段:(月~ 165438+10月30日)
1,月-日,是動員簽約階段(公示、測量、審核、確認、計算、簽約)。
2、月前完成征地拆遷工作,全部移交檔案。
被征收單位騰空土地,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第三,黃金抵押的風險
1.為了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征地拆遷工作實行風險基金抵押制度,即要求工作人員繳納壹定數額的風險抵押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按風險基金的三倍兌現獎金(本金同時退還);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其繳納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2.抵押金繳納標準:市區正職領導65438元+0,000元/人,副職領導800元/人,其他人員500元/人。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工作組成員專職從事本次征地拆遷工作。
(2)各工作組確保北大橋(永新段)征地拆遷工作順利完成。
(3)要求參戰人員團結壹致,在市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再接再厲,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00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