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和爆炸;
(3)外物墜落或倒塌;
(4)雷擊、風暴、暴雨、洪水、龍卷風、冰雹、臺風和熱帶風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淩、沙塵暴;
(6)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及車上人員意外撞擊;
(七)載運被保險機動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僅在駕駛員隨船的情況下)。
第七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施救費用金額應當與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分開計算,最高不得超過保險金額。1第八條在上述保險責任範圍內,下列情況下,保險人對被保險機動車因任何原因發生的損失和費用不承擔賠償責任:
(壹)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駕駛人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未依法采取措施,或者故意損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2)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飲酒、吸食、註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2.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或者註銷的;
3.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4.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機動車運載危險品或者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5.無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牌證或者其他必要證件駕駛出租汽車或者營業性機動車的;
6.學車時沒有合法教練指導;
7.被保險人不允許的駕駛員;
(3)被保險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號牌被註銷,或者未按規定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2.在查封、扣押、沒收和政府征收期間;
3、比賽期間,在營業場所進行測試、維修、改裝;
4.被用來犯罪。
第九條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壹)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2)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汙染(包括放射性汙染)、核反應和核輻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自燃、不明火源;
(四)被保險機動車已經轉讓、改裝、安裝或者改變性質,導致被保險機動車的危險性顯著增加,被保險人和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的;
(5)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不負賠償責任:
(1)市場價格變動導致的減值和修復後價值減少導致的減值損失;
(2)保險機動車整體在此期間被盜、被搶、被搶、下落不明、被損壞,或被盜、被搶、被搶未遂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件丟失;2
(三)自然磨損、腐蝕、銹蝕、失效、質量缺陷;
(四)車輪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碎、車身劃痕無明顯碰撞痕跡、新設備丟失的;
(5)發動機進水導致發動機損壞;
(六)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的修理和檢驗繼續使用,造成損失擴大的;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其允許的駕駛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保險事故,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不確定部分不承擔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方式已經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的除外;
(8)被保險人違反本條第十六條規定造成的無法確定的損失。
第十壹條在計算本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金額的基礎上,保險人按照下列方式免除賠償:
(壹)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二次事故的,實行5%的事故責任免除率;承擔同等事故責任的,實行10%事故責任免賠率;對事故負主要責任的,適用事故責任免除率15%;負事故全部責任或單方造成事故的,執行20%的事故責任免除率;
(二)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由第三者賠償,無法找到第三者的,實行30%的絕對免賠額;
(三)因違反安全裝載規定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安全裝載規定,但不是事故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絕對免賠額;
(4)保險時為指定駕駛人的,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為非指定駕駛人使用的,增加10%的絕對免賠率;
(5)投保時約定行駛區域,在約定行駛區域外發生保險事故的,增加絕對免賠額65,438+00%;
(6)如果投保時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了絕對免賠額,本保險將在實行免賠額的基礎上,增加每次事故的絕對免賠額。第十二條保險金額按照保險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時的實際價值,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根據新車購置價減去保險時的折舊額或者其他公平市價協商確定。
折舊額可根據本保險合同所列的參考折舊系數表確定。
補償治療
第十三條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並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選擇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立即通知保險人。三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選擇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協助保險人對事故各方車輛進行檢驗,核實事故責任,並簽訂協議記錄交通事故。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以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
被保險人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相關費用單據、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事故時的駕駛證。
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提供事故證明、相關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裁決書等。)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出具的其他證明。被保險人或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選擇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供記錄交通事故的協議。
第十六條因保險事故受損的保險機動車,應當盡可能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與保險人共同檢查,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法和費用。協商未確定的,保險人可以重新核實。
第十七條保險機動車損失後的剩余部分,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協商處理。如退還給被保險人,其價值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從賠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因第三者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造成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向第三者索賠的,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將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並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在賠償金額內向第三者索賠的權利。
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在賠償時,應當扣除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的賠償金額。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賠償前放棄向第三者索賠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妨礙保險人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除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償金。
保險人先行賠付被保險人,保險人行使向第三者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機動車損失賠償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1)全部損失
賠款=(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從第三者獲得的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額)×(1‐絕對免賠額之和)?。
(2)部分損失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人按照實際修理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
賠款=(實際修理費用-被保險人從第三者獲得的賠償金額)× (1 ‐事故責任免賠額)×(1‐絕對免賠額。
(三)搶救費用
獲救的財產,包括本保險合同中未保險的財產,按照本保險合同中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入賬。
四
按照全部被救助財產的實際價值比例分攤救助費用。
第二十條保險人接受報案、現場勘查、核實損失、參與訴訟、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意見,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二十壹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本保險事故,造成全損,或者壹次性賠償金額與免賠額(不含搶救費)之和達到保險金額。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支付賠償金後,本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機動車損失險及其附加險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