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6月,林瑞陽公司的張庭就因涉嫌傳銷被立案偵查。而且根據官方披露,張庭夫婦在接受調查期間,曾試圖轉移或藏匿傳銷資金。被官方發現後,市場監管局也采取了相應的保全措施,先後兩次凍結了張庭夫婦公司的資金,總金額達6億元。
“TST宮廷秘笈”的商業模式是什麽?TST的商業模式沒有被掩蓋。它是開放的。經過仔細觀察,我發現我接觸的模型被描述為“MLM”,但它似乎本質上是壹樣的。TST官網稱:
1,代理模式不用備貨,“零”成本投入;
2、嚴格價格控制,全國統壹價格;
3、官方唯壹拿貨渠道,杜絕假貨;
4、免費銷售模式,手機可以放在手裏。
但仔細分析其商業模式,並與《禁止傳播條例》進行對比,上述所謂的微信商業模式經不起推敲。先不討論之前的金卡銀卡二分法體系,看看2018九月剛剛推出的TST新紅利:
它把所有代理分為黃金代理和小黃金代理。小金卡(F級)的工資由兩部分組成:業績在2500以下的,個人銷售提成15%;
另外還有所謂的自媒體推廣獎,要求妳的團隊業績在2500以下,但是妳自己個人銷售達到600,妳的直營機構總業績在1000以上,妳還有總業績3%的自媒體推廣獎。金卡需要滿足每月2500元的業績。金卡會員分為A-E級,各等級的提成比例也根據團隊表現逐級遞增。不僅如此,還可以獲得所謂的零差獎金。
TST的主要獎金制度如下:
專家詳解張庭的商業模式:微信業務經不起推敲,但他其實涉嫌傳銷!
這個商業模式壹再強調,妳的獎金只和妳發展的直接代理的獎金有關,和下線無關。這樣壹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第三層次似乎無法形成,只有兩個層次。
在最初的商業模式中,小金卡叫銀卡,要求必須賣滿300元。現在這個沒有了。據估計,TST有壹個門檻費。如果有門檻費,就符合傳銷的收入入門費。
在原有的商業模式中,還有所謂的團隊教育獎金。團隊教育獎金=了解代理的團隊業績*提成比例,這就要求妳個人銷售業績必須達到2500元。其次,妳有第三代代理,他也有過業績。二、三代總性能達到5000,即提取1.5%;達到10000,即提取3%。
但很容易判斷,新模式中已經不存在三成分的獎金,這說明TST壹直致力於規避傳銷風險。不僅如此,TST壹直合法合規納稅,確實比很多MLM公司好很多。
團隊支付的MLM仍然存在。為什麽TST如此受歡迎?從市場來看,除了其產品和明星效應外,與其商業模式不無關系。
根據《禁止傳播條例》第七條第三項,傳銷活動的組織者或者領導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的傳銷活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線上線下關系,根據線下的銷售業績計算並支付線上報酬,屬於“團隊付費”的傳銷活動。
因此,即使TST極力避免三級結構,通過取消300元來避免“收入門費”,團隊付費傳銷仍然可以被認定。
MLM作為壹種無店鋪交易的商業行為,本來就應該表現為團隊補償等多層次的銷售模式。這種模式在實現營銷效果上具有先天優勢。假設企業每月可以培訓3個代理商,每個代理商可以銷售20件商品,那麽企業每月的業務量為3*20=60件商品;
對於同壹個企業,如果團隊薪酬是動力源,代理人可以推薦兩個代理人,經過培訓的代理人也可以再培訓兩個代理人。即使不算代理商自己的消費,企業的月銷量也可能達到3*2*2*20=240件。通過這種對比,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團隊薪酬的生命力。
在團隊有償傳銷中,個人收入與團隊績效密切相關,勢必激勵團隊領導幫助下線業務員獲得更好的銷售和發展新人,幫助企業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高階團隊付費傳銷融合了乘法原理、人際科學、網絡科學。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利用“自我效應”的人際鏈條,形成幾何級數倍增的放射狀網絡。
再者,這種商業模式雖然號稱零成本投入,但要成為高級代理,除了他們有限的銷售,恐怕還需要不斷的發展人,因為這些人也有基本的業績要求,才能最大化團隊的銷售業績,所以自然有拉人的嫌疑。
那麽同樣,按照常理,加入的人真的都懂化妝品嗎?妳真的有銷售能力嗎?僅僅根據他買的產品就給他代理的資格是不是有點太隨便了?所以有資格做代理。是否涉嫌傳銷?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從專業人士的角度來看,張庭和林瑞陽都不是很有創新精神。在經濟發達地區,以團隊薪酬為經營模式的企業有數萬家。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今天,很多企業沒有這種商業模式是無法盈利的。
就這樣,我壹直通過寫文章來宣傳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傳銷和傳銷犯罪的明確和寬大,希望立法者和司法解釋的起草者能夠對團隊薪酬進行規範和非犯罪化,而不是妖魔化和犯罪化。同時希望在打擊傳銷犯罪的同時,給眾多企業家壹條生路,保護企業產權,維護企業家權益,實現團隊薪酬企業在解決就業、促進經濟繁榮方面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