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關於欺詐的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至壹萬元、三萬元至十萬元、五十萬元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詐騙罪需要什麽證據嗎?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大量公私財物。欺詐在形式上包括兩種類型。
1,虛構事實,
2.隱瞞真相,兩者本質上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知的行為。其次,欺詐使對方產生了錯誤的認識。對方的錯誤理解是因為行為人的欺詐行為造成的。即使對方存在壹些判斷失誤,也不妨礙欺詐成立。在欺詐和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壹定要介入對方的誤解。再次,詐騙罪的成立要求被害人在陷入錯誤認識後進行財產處置。最後,被害人以欺詐手段處分財產後,行為人取得了財產,從而損害了被害人的財產。如果遇到詐騙,無論金額大小,都要及時報警。關於證據,警察會告訴妳應該提供什麽證據。
對於詐騙罪,在司法實踐中,應當重點收集證據,證明行為人捏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法院要認定詐騙罪,人必須有物證,證據不足就隨便給人定罪。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有七種證據:
(1)物證、書證:如轉賬記錄、聊天截圖、對方作案工具等。
(2)證人證言:如相關證人口述;
(3)被害人陳述:被害人如實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5)鑒定結論:如法醫學鑒定、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筆跡鑒定、痕跡鑒定、化學鑒定、會計鑒定、技術鑒定等。
(六)勘驗檢查筆錄:如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痕跡、屍體等進行調查檢查時所作的筆錄;
(7)視聽資料:如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其他高科技設備中存儲的信息,用以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詐騙的刑期有多長?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詐騙罪的有期徒刑年限取決於犯罪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以上就是對妳來說,詐騙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麽。從中我們知道,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找到很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如果找到的證據對他沒用,會給他帶來各種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