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簽訂勞動合同
壹定要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會從法律上承認妳和企業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無法可依。我國目前也承認事實勞動合同,即不簽訂書面合同,但實際存在雇傭關系。
註:實際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提供證據,如招聘、面試花名冊、工作證、工卡、工資支付憑證、繳納社會保險、考勤記錄等勞動者記錄。
2.關於簽訂勞動合同2
如果企業不跟妳簽勞動合同。入職1個月內與妳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違法。勞動者在1個月內未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賠償金。員工超過1個月未簽約的,按月工資的兩倍支付,即11個月。就業後1個月開始,簽約前結束。勞動者未簽字的,應當解除並支付賠償金。員工入職超過1年,企業未簽字的,員工入職滿1個月後滿壹年,工資為兩倍。1年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關於簽訂勞動合同三
用人單位在招聘時,不得以任何形式營利,不得抵押身份證,不得收取押金或保證金。勞動者也應如實說明自己的情況。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說明公司的章程和規則,最好能讓勞動者簽字,證明自己知道,也學過。否則,工人很可能以不知道公司章程為由,違反公司章程,公司最終可能敗訴。
4.勞動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比如工人用假文憑就是詐騙。用人單位免除自身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已履行的,按實際勞動關系辦理,也應取得已支付單位。
5.關於試用期
勞動合同壹般都有試用期。只約定試用期的,直接視為合同期限。合同期3個月至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1至3年,不超過2個月;3年以上且無固定期限的,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雇主需要解釋解散的原因。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6.關於服務期
勞動合同可以有服務期。雙方約定由用人單位提供其專項培訓福利,勞動者在約定期限內為用人單位服務後,不得單方面終止服務。勞動者違法的,應當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得超過培訓費用。
7.關於競業限制
時間是兩年,企業會付給妳兩年的報酬,以妳在職時的工資為基礎。如果違反,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8.關於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會開除妳。
如果勞動者有過錯,具體表現為:在適用期內不合格(妳的表現達不到企業招聘的要求);該工人嚴重違反紀律(這是嚴重違反紀律);職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拘留不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法不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
勞動者無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醫療期(不是病休期,後面會解釋法律概念)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任務或者做其他安排的。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必須經過培訓或調整)。
9.解雇補償
如果上述工人有過錯,那麽就沒有賠償!如果不是工人的錯。然後:離職時,每工作滿壹年按壹個月(1個月)計算補償,六個月至1年,不足六個月按半個月計算;最高賠償不超過12年;職工工資高於市平均工資3倍的,按3倍計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員工工資為解除關系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的工資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
10,關於賠償
賠償金額為賠償金的兩倍,企業支付賠償金,不再支付賠償金。賠償申請如下:不支付賠償的,由有關部門限期支付,企業仍不支付的,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追加賠償;企業不得因職工參加工會而解除勞動合同。違法的,應當恢復勞動關系,補發因非正當解除合同所損失的工資。
11.關於工作時間
根據國家法律,勞動者在壹天壹夜和壹周內完成工作所花費的時間。
註:包括生產或工作前的必要準備和工作結束時的整理時間;由雇主造成的等待時間;參加與工作直接相關的、具有法定義務性質的職業培訓和教育時間;連續有害健康工作的間隔時間;女職工哺乳往返時間和孕期檢查時間。
12.關於我國現行的工時計算方法:
標準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44小時,每周至少休息壹天,這是大多數人上班時的做法)
計件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由勞動者完成壹定數量的合格產品或壹定數量的工作,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彈性工作時間確定)
縮短工時制度(在特殊條件下工作或有特殊情況的員工,包括:體力勞動過度;夜班工作時間減少1H;女職工哺乳期每天減1小時;18歲以下且不足8H)
工作時間不受固定時間的限制。比如企業高管、外勤、促銷等。;企業長途運輸人員)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有些行業比較特殊,不能按天計算,如道路施工、建築工程等,分別按周、月、季、年計算,包括需要連續工作的崗位;受季節或自然條件限制,不定時工作制還應遵守每年最長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計算。
13,關於哺乳
分娩後壹年,包括產假
14,關於病假
生理概念,其實是需要治療時間的。病假工資。
15,關於醫療期
職工因病或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法定期限。法律有規定,在此期間,如果妳繼續看病不上班,企業可以終止妳!
16,關於加班
只有企業安排才能算加班,企業不安排。就是妳在那裏主動加班,就不算加班,沒有加班費。壹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特殊行業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17,值班
值班不是正常工作時間,是工作時間。值班不是有報酬,而是有報酬。值班壹般是與本職工作無關的非生產性工作,比如晚上帶妳看工廠。
18,關於工資
用人單位按照法定和約定的標準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含:社會保險待遇:獨生子女津貼、撫恤金、喪葬津貼;補償性費用:差旅費、餐補、工作調動差旅費;其他不體現勞動報酬的收入。
19,關於加班費
前提:由雇主安排
超出標準工作時間加班(就是妳每天加班):65438+妳工資的050%。
補不上休息日:200%;法定節假日,300%
註:兩年內(勞動爭議)和兩年以上(民事爭議)的加班費,勞動者要舉證。加班費以標準工資為基礎,不包括加班費。
20.假期工資
法定假期:帶薪
年假:帶薪
婚喪假:帶薪
三個問題:付費
事假:未發放
病假:病假工資
履行國家或社會義務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支付,如選舉、去作證等。
學習培訓期間工資待遇:用人單位推薦或認可,並相應支付。單位同意函授學習,照常發放。同意成人教育,照常發放。
如果妳有任何問題,
小貼士:
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同時廢止。如果涉及民法規定的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