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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人們常說,野生動物是在自然聯系中能生長繁殖,未被人類馴化的動物。只有保護野生動物,我們才能保持生態平衡。以下是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1壹是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地迅速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行動,形成強大聲勢,嚴厲打擊亂獵亂吃野生動物、走私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制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是切實加強野生動物分布區的野外巡邏和看守。要組織力量在野生動物分布的山丘、地塊和湖區加強巡邏和看守,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為,依法制止和處罰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行為。

1.建立自然保護區:保護瀕危動物的根本措施是保護它們的棲息地,保護棲息地的主要途徑是建立自然保護區。通過建立自然保護區,不僅瀕危動物及其棲息地可以得到保護,而且其他種類的野生動植物也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護。中國已經建立了數百個瀕危動物類型的自然保護區。相當數量的瀕危動物得到有效保護,野驢、野牛、亞洲象、白唇鹿、羚羊、馬鹿、金絲猴、大鴇等數量明顯增加。

2.開展馴養繁殖:馴養繁殖是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瀕危動物資源的有效途徑。人工繁殖種群的發展,既可以防止或延緩相關物種的滅絕,又可以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減輕野生種群的狩獵壓力,還可以為實施放歸工程重建或擴大相關物種的野生種群提供種源。改革開放前,動物園系統是我國馴養、飼養、繁殖瀕危動物的主體,但其目的主要是展覽。改革開放後,國家和地方政府建立了許多瀕危動物繁育救助中心,專門從事瀕危動物的馴養繁殖和救助工作。比如,國家投資建立了壹批繁育研究中心,拯救大熊貓、朱鹮、揚子鱷、東北虎等極度瀕危動物;為了實施野馬和麋鹿的放歸工程,建立了幾個人工繁育基地;為了保護和發展瀕危動物資源,建立了壹批綜合性的瀕危動物馴養繁殖中心。

3.實施放歸工程:放歸工程是保護和擴大極度瀕危動物野生種群的重要手段。所謂‘再引入’,就是引入壹個物種的活體,在壹個曾經分布但現在已經滅絕的地區建立壹個新的種群;或者是用新的生命體來補充壹個物種現有的微小野生種群,以充實野生種群,促進其發展壯大,這也叫再充實。從某種角度來說,原產地被沒收物種的放生,如獵鷹、緬甸龜、山龜、蟒蛇、獼猴等。,也屬於補充野生種群的活動。

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是指生長在自然環境中,未經馴化的動物。野生動物可分為廣義和狹義。泛指哺乳動物、鳥類、爬行動物、兩棲動物、魚類、軟體動物和昆蟲。狹義上是指除魚類和無脊椎動物以外的上述動物,包括哺乳動物、鳥類、爬行動物和兩棲動物。根據野生動物與人類的密切關系,野生動物可分為野生動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世界野生動物可分為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對於維護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措施。壹是全面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規定,在現有法律基礎上加大對違反規定者的處罰力度。

二是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常見的畜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按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三是加快修訂水生野生動物目錄。加強與國家林業和草原管理局的溝通協調,進壹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範圍。《決定》稱,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納入禁食範圍,按照《漁業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嚴格非食用利用野生動物的審批和檢驗檢疫管理。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學研究、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非食用利用野生動物的,應當依法嚴格審批、檢疫。

五是強化執法監督。完善執法管理制度,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非法經營場所和非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六是開展法制宣傳。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宣傳和正確理解《決定》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大力普及生態環境保護、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為《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措施3 1,野生動物立法保護

每個司法管轄區都或多或少有關於野生動物保護的立法,是否有實際效果另當別論。法律在人對野生動物的行為之間劃了壹條線,即哪些行為是禁止的,哪些行為是必須的,哪些行為是提倡的。當然,我們可以把《動物保護法》理解為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福利。但是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說,它的本質還是保護產權,保護物種多樣性然後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和人類脆弱的感情。

保護野生動物的國際公約有《國際捕鯨公約》、《國際鳥類保護公約》、《保護野生動物物種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等。

行為來達到保護野生動物的目的。

2.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立法保護。

除了保護野生物種本身,建立自然保護區也是壹種常見的保護措施。我國早在1956年就建立了第壹個自然保護區,並於1994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自然保護區幾乎將這些區域與人類隔離開來,試圖將人類與保護區內的復雜系統隔離開來。

3.建立動物保護組織進行保護。

在wildwelfare網站的首頁,我看到了這樣壹段話:

巨浪過後,海灘上有數不清的海星。小女孩撿起海星,把它扔回海裏。她周圍的人都在嘲笑她。壹個男人告訴她:“妳這樣做毫無意義。海灘上有這麽多海星。”小女孩沈默了壹會兒,然後撿起另壹只海星,試著扔到遠處的海裏,說:“對這只有意義。”壹位老人走過來,把海星和她壹起放回海裏。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其中,最後無數海星回到了海洋。我們想成為那個小女孩。

我強烈表達保護野生動物是為了滿足人類自我的生存,我從來不想否認扔海星的單純和善良。面對這只擱淺的海星,我不忍心批評那些不管出於什麽目的都願意扔海星的人。就算這些人中有人把海星工藝品、巴西龜、麻雀等稀奇古怪的東西扔回海裏,我也不忍心責怪他們。無知和善良從來不矛盾。千千萬萬個動物保護組織的意義,就在於把這些簡單的善良匯集在壹起,加以引導,讓海星回歸大海,麻雀回歸天空,巴西龜離開放生世界。

4.保護土著人民固有的生存方式。

我之所以要強調現代人類,是因為人類對環境的需求和與環境的隔絕,自古以來就沒有。沒有完全現代化的獵人和采集者仍然很好地融入自然環境,仍然是自然生態的壹部分。保護土著人民固有的生活方式、獨立權利和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就是保護與土著人民處於同壹生態鏈的野生動物。無論是使用人權法

願景也是動物保護法的願景,對原住民固有的生存模式有借鑒意義,省時省力。然而,當原住民逐漸現代化,登上捕鯨船,拿起自動步槍,離開原始的生態系統,現代社會的規則和憂慮開始在他們身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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