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口號似乎是為了雙方的方便。但在實踐中會帶來無數的麻煩和財產損失,尤其是對於取款的壹方來說,本不應該是義務,以至於群眾意見很大。2017年,這句廣告語居然打官司了。
贏得大筆錢
這件事涉及的金額只有1.600元,數額不算大,但是銀行和老百姓的矛盾也就浮出了水面。這條具有諷刺意味的消息是2017年2月送上頭條的。故事的主角秦女士並非詐騙犯,而是壹名普通的銀行客戶。
65438+2月的壹天,秦女士去當地銀行取款,她想把卡裏的余額22400取出來。但也許是那天銀行的員工工作了半天,正是疲勞的時候,於是她習慣性地數了壹個整數,給了阿沁女士24000元的鈔票。拿到錢後,秦女士又趕著去做其他事情,沒仔細數,把多余的錢放了。
銀行結賬才發現賬實不符,有的客人多拿了錢!雖然數額不大,但是銀行賬戶不符是大事,於是所有員工迅速開始核對客戶的賬戶,最後發現失蹤的錢被秦女士取走了。
第二天,秦女士接到電話,銀行讓她退回1600元。疑惑的秦女士掏出錢包數了數,才發現真的多拿了。但是,手裏拿著錢,秦女士心裏動搖了。她為什麽要退掉它?誰要是憑空多加錢都不願意還。況且秦女士覺得自己拿錢也是符合規則的。不就是銀行說的嗎?
離櫃不負責!錢已經離開銀行了,不是我自己偷的,是銀行工作人員給的。既然這樣,我為什麽要還?
秦女士和銀行打起來了。在銀行的努力下,秦女士堅稱“離櫃不負責”,拒絕給她。眼看銀行無法私下解決問題,她壹紙訴狀將秦女士告上法庭,大鬧壹場,鬧得全國皆知。
社會熱議
令人稱奇的是,消息放到網上後,網友的評論壓倒性地支持秦女士,而作為“受害者”的銀行卻飽受詬病。原來,人們早就對銀行“離櫃不負責”的規定反感。現在銀行遇到了不撞南墻不回頭的秦女士。網友們紛紛表示,秦女士做得很好,讓大家松了壹口氣。
所有這些言論的出現,並不是因為網友不辨是非,顛倒黑白,而是因為被感動了。秦女士能從銀行規定中撿便宜,是個特例。大多數人都被這壹規則深深傷害,網友們紛紛在評論區曝光自己的“受害者”。很多人只是在匆忙中沒有仔細數過。
銀行也不是第壹次發現給的錢少了。當儲戶第二天發現現金少了,去銀行討要時,只能得到不負責離櫃的搪塞。儲戶因此損失的錢也就沒了,無處追索。
但是清點金額不是銀行客戶的責任,而是工作人員的責任。人們可以理解工作人員在這個過程中犯了錯誤,但銀行至少應該及時補救錯誤。但是,壹句“離櫃不負責”讓銀行幹凈了。
秦女士事件中人們之所以不站在銀行壹邊,就是因為這個規定,受害最大的是客戶,而不是銀行。秦女士從銀行多取了錢,第二天銀行可以拿著各種證據上門。可見,只要銀行認真對待,這筆錢永遠不會不明不白。但是,當銀行給儲戶的錢少了,效率就消失了。怎麽能不讓人生氣呢?
大家都在密切關註這壹事件的進展。開庭前,很多網友開始在網上投訴銀行。銀行這次對簿公堂,輸贏不是最重要的。在大家心中,已經被判了死刑。壹個小小的經濟糾紛變成了壹個熱門的社會事件。
不平等條款
眾目睽睽之下立案,秦女士還是提出了銀行自己的規定。既然規定是銀行自己定的,她為什麽不指望自己?然而,法官根據法律法規行事是很自然的。所謂的“離櫃不負責”在任何法律法規中都是不存在的,根本就是銀行自己制定的壹套辦法。
然後和秦女士壹起放在這裏,這個規定自然不是她取錢的依據,而是屬於“非法所得”,必須歸還給銀行。
但是法院也提出了壹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銀行自己的霸王條款是無效的,秦女士使用這個條款是行不通的,銀行自己對儲戶使用這個條款也是行不通的。如果存在銀行少給儲戶錢的問題,儲戶也可以訴諸法律。
雖然判決結果不是很理想,但也得到了非常積極的回應。至少因為這個消息的影響,銀行霸王條款的本質已經顯露出來了。從此以後,銀行拿這壹套來對付就不可行了。
銀行應該是壹個非常權威的機構,可以保護公民的個人財產。然而,讓人叫苦不叠的是,近年來銀行的壹些行為卻把自己放在了客戶的對立面,成了損害財產安全的“小人”。這樣的行為透支了銀行自身的聲譽。當人們不再願意信任銀行的時候,矛盾就會變成壹個火藥桶,在壹個點點燃,造成雙輸的結局。
從好的方面來看,群眾的呼聲是有意義的。如今,很多銀行已經悄然撤回了離櫃概不負責的提醒。現在已經很少看到這樣的規律了。進步總會發生,不完美總會存在。作為壹個容易被侵害的普通人,我們往往不是幸運的秦女士,而是賠錢的受害者。
我們手裏的錢存在銀行可靠嗎?至少目前,我們還能給銀行壹點信心,給它壹個好轉的時間。即使出現問題,法律永遠是我們的後盾。
作為壹個公民,知法懂法,能夠合理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會得到比忍氣吞聲和找麻煩更好的結果,客戶和銀行也在逐漸成長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