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寫就出局了。
陸老師,壹年級壹班
當我第壹次讀這本書時,我對這個故事印象最深。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更像是壹個恐怖故事。
故事壹開始,主人公蘇特被迫離開家鄉,漂洋過海來到美國。他非凡的眼光讓他發現了壹片潛力巨大的土地,他勇敢的冒險精神讓他穿越美洲大陸,來到加州成為壹名拓荒者。憑著自己的能力和努力,他發了財,在這片大陸上得到了壹席之地。
這樣的開頭似乎挺勵誌的。
直到有壹天——是的,事後看來,這是命運的又壹個轉折點——在他的農場裏發現了金子。
這是壹個令人欣喜若狂的好消息。根據法律,這片土地屬於他,所以在這片土地上發現的壹切也應該屬於他。
壹個光明的未來似乎就在眼前:他將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然而,他低估了黃金的能量。
消息不脛而走,為黃金瘋狂的人蜂擁而入。壹個,兩個,壹群,兩群,像蘇特領地的蝗蟲。他不但沒有從中獲利,甚至不得不再次破產。辛辛苦苦積累的財富沒了。
面對這樣的變化,誰也咽不下這口氣。於是,在再次重振家業後,蘇特開始了自己漫長的訴訟之路。他想用公平的方式為自己討回公道。
法律不負眾望,承認了他在這片土地上的權益,並要求劫掠者賠償。這樣的結果旁觀者可以理解。
但是,這只是圍觀的理由,當事人並不這麽認為。他們只覺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怒不可遏。這種憤怒是會傳染的。
當個體聚集成群體時,沒有任何理由,所有的情緒都會被煽動和放大。如此巨大的力量推動了歷史的積極發展,也導致了精神錯亂的血腥悲劇。
這壹次,人們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才這麽做的,結果可想而知。成千上萬的人仿佛合而為壹,到處泄憤。他們沖進法庭,燒毀了判決書。他們洗劫了蘇特爾的財產,甚至間接殺害了他的三個兒子。
那天對蘇特來說就像是人間地獄。他的生活徹底崩潰,神智變得不清不楚。唯壹剩下的想法就是上法庭,得到壹個解釋。那些兇手仍然逍遙法外。
在旁觀者看來,這樣的結局並非沒有恐怖和震撼。
蘇特做錯什麽了嗎?他不應該這麽執著於是非嗎?
當然不是。
可以說,蘇特的行為完全符合壹個現代文明人的標準。他相信法律,想通過公平的手段尋求壹個對錯。在這個故事裏,他自始至終都是受害者。
那是別人的錯?從法院的判決來看,答案不言自明。
他們從壹開始就無視蘇特爾對領地的所有權,然後表現得像土匪壹樣,這是違法的。但是,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法律是在人類文明達到壹定程度後出現的,它壹直在進步,永遠不可能完美。因為它用機械術語解決社會問題,而人類的問題是無窮無盡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問題會發生變化。所以,法律總是給人壹種“事後效應”——當問題發生時,就會產生相關規定。
法律的實施也需要社會的支持。只有在穩定的社會環境中,法律制度才能有效運行。動亂中,人的生存需要為準,法律只是壹紙空文。
而在這裏,又多了壹件壓倒法律的重型武器——黃金。
黃金能讓人瘋狂到什麽程度?歐洲殖民者在美洲大陸上的血洗就是壹個例子,蘇特爾的悲劇也算是壹個例子。
所以,在這個故事裏,指責那些“兇手”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只是順應自然,追求利益,還有壹個萬能的擋箭牌:那麽多人都在掘金,我為什麽不能?看,當違法者成為多數時,法律的作用也就被削弱了。群體的盲目是可怕的。
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的故事肯定還會繼續發生。畢竟我們也是人,有些骨子裏的東西從來沒有變過。在群體狂熱面前,理性只會像水蒸氣壹樣瞬間蒸發。
這片曾經屬於蘇特私人財產的土地現在已經變成了壹個繁華的大都市。雖然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段往事,但這並不能掩蓋發生在這片土地上的悲劇。它的存在是壹個生動的諷刺,提醒我們文明只是壹個閃亮的外表。在人性面前,任何掩飾都是可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