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法律應該是每個人都熟悉的。因為我們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壹個法制的社會,因為有了法律法規的約束,我們才能讓自己的生活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例如,交通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和我們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記得有壹天,爸爸帶我出去玩。快到壹個十字路口的時候,看到那裏圍了很多人,旁邊還停了很多電動車。原來非機動車違規了。我們的車壹到十字路口,就被壹名誌願者攔住了。爸爸驚訝地問:“怎麽了?”誌願者指著我說:“電動車上不允許載人。”爸爸覺得莫名其妙,說:“妳是不是搞錯了?非機動車可以帶壹個12歲以下的小孩,妳不知道嗎?”交警過來的時候,誌願者驚呆了。交警對誌願者說:“12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帶。”誌願者壹臉尷尬,說:“對不起。”爸爸笑著說:“沒什麽,都是因為現在孩子長高了,大了,妳也是為我們好。”才知道非機動車只能帶壹個12歲以下的小孩,到了12歲才能坐公交。後來在網上查了壹下,才知道騎自行車的危險性,因為自行車載重有限,剎車性能差,帶人後很難掌握方向,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發生危險。我也知道12滿了才允許騎自行車。看來我得提前學會騎自行車了。
社會是壹個大家庭,法律是立國之本。我們都應該進行法制教育,讓每壹個小學生從自己做起,嚴於律己,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壹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2.關於200字定律的小故事。
父母從朝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和奶奶壹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帶著14歲的兒子到廣州生活。由於長期缺乏交流,阿龍的父母和兒子無話可說。只要看到兒子做錯事,夫妻倆都會嚴厲訓斥。長期被奶奶慣壞的阿龍又能立足何處?和父母吵了幾天架後,亞倫離開了家。
65438年10月30日,亞倫和同學的弟弟小文在外面玩的時候,小文已經10歲了,他發現自己的錢花的差不多了。阿龍想捉弄小文。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裏附近的草地上,勒死他,把屍體扔到旁邊的窨井裏。
第二天早上,阿龍給小文家裏打電話,讓小文父母拿1,000元贖回他。最後下到600元,在約定的地方手拉手付款。小文的家人立即報警。
阿龍幾經更改付款地點,最終同意小文家人將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邊的垃圾桶裏。當晚10,亞倫把垃圾桶裏的錢拿出來,直奔麥當勞。飽餐壹頓後,亞倫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亞倫在幾次審問後坦白承認是他幹的。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領警察找到了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作案時未滿18周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有期徒刑15年。
3.《我和憲法》200字短文
寫作思路:通過幾件事寫人,可以詳細寫壹件事,稍微寫幾件其他的事。如果幾件事需要並排寫,可以按時間順序寫。只有抓住特征描寫,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
文本:
今天,我們環顧四周,看到我們的社會有壹個正常的秩序,我們有壹些法律法規來保護我們的幸福生活。從小就聽父母說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候我不知道什麽是紀律,什麽是法律。後來我上學的時候,老師給我們講了很多法律法規,知道壹個國家,壹個民族如果沒有它的法律,就會亂,矛盾和戰爭就會不斷。
我媽告訴我,世界上最早的法典是漢謨拉比法典,因為有了這個法典,希臘成為了最早的古文明。許多國家參照該法典制定了自己的法律。
法律應該是約束我們行為的規則。我認為正是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安寧。經過我不斷的觀察,我的結論是正確的,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習、理解和尊重法律。
作為公民,我們必須遵守國家制定的法律。老師告訴我們,我們國家的法律越來越完善。我們的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他們的老師有教師法,還有各種法律法規保護每壹個公民。只有法制健全的國家才是文明發達的國家。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壹個發達國家,有健全的法律法規來保障人民的生活。
因為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孩子的生活更加自由快樂。現在連父母都不能隨意懲罰我們了。如果他們傷害我們,我們將起訴他們,他們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因此,我們應該學習法律,這樣我們的生命權才能得到保護。
但是我們很多人不願意遵守法律,做違反法律的事情,讓自己和親人難過。在我們家,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不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他不僅觸犯了法律,身體也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因為他吸毒,我們全家總是提心吊膽。我爺爺奶奶也因為他生氣。因為他無視法律,所以壹直被毒品折磨。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惡的毒品吞噬了。從小看著他走上這條路,我得到了深刻的教訓,所以我深深知道,我們應該遵守法律,不要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是我們行為的約束,是我們自由的保障。這句話是我媽跟我說的。我媽說,如果我舅舅受到法律的約束,他今天就不會被關進勞教所,所以我們要尊重法律制度,把它記在心裏。
我國憲法作為壹個國家的根本法,不僅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基本架構和機制,而且更加詳細地規定了我國公民的許多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賦予每個公民壹系列基本權利!
20xx 165438+10月1第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將國家憲法日設立為65438+2月4日。
事實上,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長期以來的呼聲。65438+2月4日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把這壹天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我國現行憲法於1982年2月4日正式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全國人大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性還在於它的實施。“憲法不是要印在紙上,掛在墻上給人看的,而是多年來,憲法的實施和保護是不完整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高於壹切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看,憲法是壹部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地集中了全國人民的意誌、追求和信仰,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壹個重要的儀式,傳遞了依憲治國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既是壹個額外的紀念日,也是壹個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從而形成全國以憲法尊重和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讓我們用憲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我們不僅遵紀守法,還向身邊的人宣傳法制意識,讓憲法真正在我們的言行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讓我們* * *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和和諧社會的建設貢獻力量!
4.小學生法制教育小故事200字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壹天,學生小李放學後在學校門口等媽媽來接她。這時,壹個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來到小麗面前,說:“妳是在等妳媽媽帶妳回家吧?”小麗點點頭。男人接著說:“妳媽媽上班在開會,讓我送妳回家。”小麗有條不紊的聽了這個男人的話,毫不猶豫的騎上了自行車。可是,車開沒多遠,小麗就發現不對勁了——回家不是那條路!啊!知道自己被騙了,她大聲哭喊著:“放開我,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詢問情況,將騎車人移交派出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現在社會上有騙子,也有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紀小、單純、好騙的特點,利用壹點點善良讓妳做壞事或者騎車去外地綁架妳,或者把妳騙到僻靜的地方侮辱妳,或者勒索錢財作為人質。這樣,孩子身心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父母痛苦,老師擔憂。
我們小學生壹定要學會保護自己,遇事要動腦筋,不要被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歷不明的陌生人,多問為什麽,不要聽甜言蜜語,不要輕易行動。可以向老師和家長求助。我們在外面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裏也不能放松警惕。我們遇到陌生人不要上當受騙,因為壞人無孔不入。
5.200字交通安全故事
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有五千年的傳統美德。然而,什麽是禮儀?我們做了什麽?禮儀是在別人幫助妳的時候說“謝謝”;不小心碰到別人說“對不起”;向別人借東西的時候要說“請”。
孔子尊敬老師。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自己的學生公奉魯國國王之命,前往周朝京都洛陽拜祭皇帝。他認為這是壹個向周代西藏歷史的守護者老子請教“禮儀”知識的好機會,於是他征得了的同意,和壹起去了。孔子抵達京都的第二天,徒步前往藏史館拜見老子。正在寫《道德經》的老子聽說天下聞名的孔丘來請教,趕緊放下刀筆,整了整衣服。孔子看到壹位年逾古稀、身體健康的老人從大門走出來,以為是老子。他急忙上前,恭恭敬敬地敬了老子壹個徒弟的禮。進入大廳後,孔子又鞠了壹躬才坐下。老子問孔子為什麽來,孔子離開座位回答說:“我學識淺薄,對古代的‘禮制’壹無所知,所以特地請教老師。”看到孔子如此誠懇,老子詳細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回到魯後,孔子的學生請他講解老子的學問。子曰:“老子為良師,知古今,知禮樂之源,知道德之歸。”同時,我把老子贊為榜樣。他說:“鳥,我知道它會飛;魚,我知道它會遊泳;野獸,我知道它能跑。我能織網捕捉奔跑的野獸,我能把會遊泳的魚拴在鉤子上抓住它,我能用好箭射到高飛的鳥。至於龍,我無法知道它是怎麽帶著風雲上天的。老子,還是邪了!”
漢明帝很尊重他的老師。
漢武帝劉莊做太子的時候,桓榮博士是他的老師。後來,他繼承了王位,成了皇帝。他曾經親自到太常府,坐在桓榮的東邊,立了幾根棍子,像當年講課壹樣聽老師指點。他還召集了數百名朝鮮官員和桓榮所教的學生到泰昌殿向他的弟子們致敬。當桓榮生病時,明帝派人去慰問,甚至親自去看望老師。每次拜訪老師,明皇城壹進街就下車走,以示敬意。進門後,我常常握著老師枯瘦的手,默默地哭很久。王朝的皇帝這樣對桓榮,於是“問病的侍郎、將軍、大夫不敢再乘車上門,都在床下拜了。”桓榮死後,明帝換了衣服,親自參加了葬禮,並妥善安排了子女。
6.真實的自我保護故事大概200字。
故事:田甜是壹個非常懂事的孩子。她每天放學後總是幫助父母做家務。這壹天,父親做飯,甜甜幫忙,壹會拿碗拿筷子,壹會上菜端飯。壹碗香噴噴的湯已經做好了,甜甜雙手捧著湯,從廚房裏走出來。沒想到,她腳下壹滑,壹個趔趄,滾燙的湯灑在手上,讓她跺腳,眼淚都出來了。爸爸把甜甜拉到水池邊,打開水龍頭,讓清涼的水慢慢流到甜甜的手上。當她感覺不到疼痛的時候,父親找了壹件幹凈柔軟的衣服蓋住她的手,父女倆趕緊去了醫院。
故事:班級足球聯賽進入了決賽,但中鋒蕭薔不能上場,這著實讓所有“雛鷹”隊員擔心。主力隊員蕭薔的膝蓋受傷已經壹個星期了。他走來走去傷口會出血,包紮的時候腿都彎不了。他怎麽能跑去搶球呢?現在普通學校的操場大多是瀝青或者水泥鋪的,很少有草坪。這種球場又硬又滑,容易讓學生全年摔跤。學生運動時穿的衣服很少,短褲,短裙,短袖襯衫,* *的很多部位。壹旦碰傷,往往是在關節處,會相當厲害,很難愈合,尤其是油漆處。除了跌倒,其他事故也很常見。
小故事:高壹(L)班的學生在景山公園開班會——模擬軍事活動。學生滿山跑,大家都想當大俠。朱文斌在樹後發現了壹名“敵特”,並試圖壹個壹個地抓住他。沒想到,當腳下的石頭揉皺時,他聽到“哎喲”壹聲,朱文斌跌坐在山路上——他的腳揉皺了。學生們立即從四面八方趕來。同學們有的趕緊幫他脫下鞋襪,有的趕緊跑到冷飲部,買了冰礦泉水,用冷水浸濕毛巾,擰幹給他冷敷止痛,有的幫他擦額頭的汗,安慰他不要著急。休息了壹會兒,大同學背著他,在很多同學的簇擁下,下到醫院。經醫院診斷,他的腳踝沒有骨折,只是韌帶撕裂。醫生允許他兩周不參加體育活動。
故事:暑假期間,小英和她的同學趙蘭壹起去遊泳。遊泳池裏,小英換上泳衣,匆忙沖下來,跳進遊泳池。趙蘭洗淋浴,做運動和鍛煉。小英遊了50米才下水。遊到第二個50米的時候,小英覺得不對勁。她的小腿越來越重,肌腱被拉開。最後,小牛不能伸展或彎曲,所以她痛苦地抓住了側墻,並由趙蘭幫助上岸。醫務室醫生做了* * *,才恢復正常。
故事:壹個四年級的同學不小心掉進了河裏。河水不深,但水流很快。他嚇壞了,被水沖走,順流而下。流過壹個大河灘,他本來可以趁機站起來,因為水只有他小腿那麽深壹點,但是他沒有抓住機會。他沒有利用經過的大石頭和樹樁。結果他被沖進壹個大水庫淹死了。
7.跪求壹個中學生關於法制教育的小故事,50~200字!
壹位司法工作者曾非常感慨地講過壹個真實的故事:有壹天,我遇到壹群年輕的罪犯,他們剛進監獄,還怒氣沖沖,想躲起來。這時,壹個大概十六七歲的男孩,看著我的衣服,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幫幫我。我不是壞孩子,我不是壞孩子!”我低頭看著他稚嫩天真的臉,聽著他真誠而遺憾的請求,壹種失落感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我發現坐在他旁邊的壹個盲人老人站了起來。右手拄著拐杖,臉上掛著淚痕,用顫抖沙啞的嗓子說:“同誌,讓孩子違法,是我們家長的責任!“因為我不懂法律,不能用法律來教育孩子,所以……”說這話的時候他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父親,他的妻子癱瘓了。他讓不到十歲的小女兒牽著手帶路,壹瘸壹拐地走著。看著眼前的壹幕,我急忙扶起老人坐下,現在我的心隨著兩代人的抽泣而顫抖。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什麽?
這個故事,我不禁思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不是天生的壞孩子,至少大部分不是壞孩子,但是他們犯了罪。中學生違法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深刻的思考。
我找到了~ ~ ~我正好在找,順便復制給妳。
8.真實法律短篇100~200字
故事壹:學校工傷誰負責?
孫小明是壹所中學的初壹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打工時受了傷,情緒很低落。
小明的學校是壹所農村初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在寒假期間拆除並重建這些教室。為了省錢,學校讓高壹高二的男生全部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內容是搬動廢墟的碎磚。工作期間,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課間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推倒壹堵未完工的墻,將小明砸死。後來小明的父母要求學校賠償,但學校認為小明不是在工作中受傷,而是因為不遵守勞動紀律,應該由那個同學的父母賠償。
故事二給老師打開水被燙傷了怎麽辦?
那天早上自習前,初壹學生孟曉被班主任叫到辦公室,讓他幫忙拿兩杯熱水瓶開水。不知道,因為地面特別滑,孟先生不小心滑了壹下,保溫瓶破了,孟先生被開水燙傷了。
雖然孟曉的傷勢並不嚴重,但醫生讓孟曉休息了半個多月,以防傷口感染,孟曉的父母也花了很多錢治療孩子的傷勢。
事後,班主任承擔了賠償責任,但孟曉的父母認為學校也應該承擔責任。
故事三:學生被老師鎖在屋裏。
那天下午放學後,初二年級舉行了壹場籃球賽。小東看完比賽準備回家時,突然想起水杯還在教室裏,就回教室去拿。巧的是,小東剛進教室,老師就來鎖門了,因為小東的座位在靠近門的那排最後壹個。粗心的老師沒有發現小東還在教室裏,就把門鎖上了。要不是晚上10學校組織的例行夜巡,小東早就在教室裏過夜了。
事後,雖然老師向小東道歉,但小東還是覺得很別扭。
故事中的法律保護
第壹個故事,小明受傷的責任應該由學校承擔。應該提倡學生參加義務勞動,但組織者必須選擇未成年人能做的工作,並充分保障他們的安全。小明的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築工作,這本身就不合適,更何況沒有老師看管工作。從這個角度來說,學校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如果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在第二個故事中,孟曉下水是班主任安排的,不是學校規定的。因此,孟曉被燙傷,班主任應負全責。當然,學校也要教育老師,不能讓學生從事危險勞動。
第三個故事,小東因為班主任的粗心被鎖在了教室裏。責任在班主任。如果小東因為驚嚇而生病,老師要承擔賠償責任,這不是道歉就能結束的。
9.紅巖的壹個小故事,200字。
宋振中被殺時,蘿蔔只有九歲,但他卻在敵人的監獄裏被囚禁了八年。他在敵人的監獄裏長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麽樣子。在敵人的殘酷迫害下,蘿蔔頭吃著發黴的大米長大,不知道糖是什麽味道。像所有的孩子壹樣,他渴望上學。但是,他是“政治犯”,敵人不讓他學習。經過地下黨的鬥爭,他在監獄裏上學,以地下黨員和愛國者為師。小蘿蔔頭再大壹點,就知道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了。他特別痛恨國民黨反動派,幫助地下黨做了許多成年革命者在敵人監獄裏做不到的革命工作,為推翻國民黨反動派、建立新中國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正因為如此,重慶解放後,蘿蔔頭宋振中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是中國乃至世界最小的烈士。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