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代理而以他人名義從事民事、經濟活動,屬於無權代理。無權代理的原因很多,如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原代理權已消滅等。無權代理經被代理人追認時有溯及力的,代理自始有效,無權代理成為有效代理;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無權代理人自行承擔法律後果。無權代理人應當對未經追認的無權代理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2)濫用代理權
濫用代理權是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權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代理權的濫用包括:①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第三人與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項違法;(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4)同壹代理人作為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進行同壹民事活動。
情況
某超市訴某農產品公司拒絕支付貨款案。
案例概要:某農產品公司產品積壓,急於提升產品的流動資金,號召每壹個員工去銷售。公司女員工張某有壹個在超市做銷售的朋友李某,張某找李某幫忙。
超市必須經過領導批準。最近超市剛進了幾批農產品,領導不會同意采購。但是,李有壹張蓋了章的空白合同。為討好張某,李利用其與張某簽訂買賣合同,從農產品公司購買農產品65438萬元。很快,農產品公司根據這份合同將價值65438萬元的農產品送到了超市。超市負責人得知此事後,認為其從未授權李某購買該批商品,因此他們無法對此負責,拒絕賠償。
審理:法院經審理,判決超市與農產品公司簽訂的農產品買賣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超市要解除合同,就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作為合同的簽字人,李濫用了代理權,李應對超市所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分析:本案涉及表見代理問題。表見代理,原為廣義上的無權代理的壹種,是指代理人沒有代理權,但其表象足以使普通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權。表見代理的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直接歸我所有,法律使其具有與授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保護動態交易的安全和經濟秩序的穩定。本案中,李某有代理的表象,李某是超市的業務員,且有超市蓋章的空白合同,足以讓張某相信李某有代理。而且張並沒有惡意,也不知道李有沒有代理權。因此,李的行為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代理行為的法律後果應由被代理人即超市承擔。
來源:110法律咨詢網(www.110.com),2010-07-23。作者做了適當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