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非法股權轉讓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非法股權轉讓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雖然誠信原則要求轉讓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向受讓方披露目標公司的對外負債、擔保、訴訟糾紛等壹切能夠影響起飛交易的信息,但在實踐中,部分轉讓方為了單方面利益,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這往往會給股權受讓方造成經濟損失。壹旦出現這種情況,筆者認為受讓方可以轉讓方違約或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股權轉讓實踐中,受讓方通常要求轉讓方在合同中對目標公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司資產的真實情況作出相對具體、詳細的陳述和保證。因此,股份購買合同通常篇幅較長,結構和內容復雜,轉讓方的“陳述和保證”條款占據篇幅較大。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範風險,完善違約救濟。因此,當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相關信息,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股權轉讓損失的賠償金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包括多個合同履行後能夠創造的利益,且不得超過其因違約而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受讓人可以從轉讓價格中扣除相當於未披露和貶值的財產造成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如果受讓人已支付轉讓價格,轉讓人必須立即返還同等金額。支付違約金、返還賠償金的期限可約定為65,438+02個月或更長時間,扣除轉讓價款的有效期限可快速約定為股份轉讓交割完成日後65,438+02個月或更長時間。期限越長,越有利於保護受讓方的權利。

侵權行為可以分為兩類:作為和不作為。所謂不作為侵權,是指違反對他人的某種義務,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該義務所要求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和侵權行為壹樣,行為人必須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和《合同法》第六條的規定,股權轉讓方有向受讓方進行積極信息披露的義務。因此,如果轉讓方故意隱瞞與交易相關的目標公司信息,那麽受讓方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七條的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未披露與交易相關信息的侵權責任。值得指出的是,股權受讓人還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請求人民法院或者機構撤銷股權轉讓合同,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要求轉讓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上一篇:辯論: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
  • 下一篇:未經對方同意拍攝是否違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