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塔式起重機駕駛證部分考試內容和要求:
1,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雙眼視力良好,無色盲,雙耳無聽力障礙。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2、司機必須熟悉操作塔吊的性能結構,按塔吊的有關規定操作,嚴禁違章操作。應熟悉機械維護和檢修知識,並按規定進行機械的日常維護。
3、塔式起重機必須有靈敏的吊鉤、繩筒、斷繩保險裝置,必須有有效的超高限位、變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位、駕駛室升降限位等。,而登高梯要有護圈。
4.作業前,吊起軌夾,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擰緊夾板螺釘;使用前檢查試吊。
5、作業時,應打開駕駛室窗戶,註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采取防火和防觸電措施。
6、多臺塔吊運行時,應註意保持機器運行距離。
7.塔吊行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當信號不明或可能造成事故時,應暫停作業。
8.起吊時,吊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臂和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吊裝必須遵守“十不吊”安全操作規程。
9、起吊物件時,嚴禁站在物件上或進行加工。
10、滿載或接近負載起吊時,嚴禁掉臂或同時做兩個動作。
二、擴展信息: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壹次。6年後需要重新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工作10年以上。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用工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出借、轉讓、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