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傳票通常會寄到被告所在的地址。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發出的,要求被傳喚人在指定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者在指定時間進行其他訴訟活動的書面文件。公告期滿,缺席審判或者缺席判決。如果起訴後法院找不到被告,傳票無法送達,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時間為60日。如果被告屆時不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拒絕法院傳票,根據法律規定,會導致以下後果:1。如果必須出庭的被告拒絕接受傳票,法院可以執行傳票。強行傳喚是使用束縛等強制手段,迫使被告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2.被告不服傳喚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不良後果由被告承擔;3.如果原告不服法院傳票,法院可以直接按撤訴處理。
離婚傳票失效如何處理:
1.如果對方不接傳票,可以公告送達。被告在法院規定的開庭時間內不到庭或者不應訴的,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2.法院壹般會給當事人打電話或者發函,但是如果當事人拒絕配合,法院還是會派人去送達。即使當事人拒絕簽字,法院仍然可以依法使用留置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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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
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第壹百零九條人民法院經傳喚,兩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強制被告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