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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陪產假是幾天?

十五號。陪產假又稱陪護假,是指已婚夫婦依法登記結婚。產假期間,男方享有壹定時間的互相照顧權。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北京市女職工配偶生育後可享受15天的陪產假。休假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給予7天獎金假。女職工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30天的獎勵假,男方也可以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停止獎勵假的,按照女方壹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獎勵。

陪產假工資的支付方式是什麽?

在陪產假期間,雇主還必須向雇員支付工資。附帶工資有兩種結算方式:

1.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將向有關部門申請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陪產假期間,工資壹般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高於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用人單位未給職工購買生育保險的,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陪產假期間的工資。

綜上,北京的陪產假是15天。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按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延長產假60天,陪產假15天。男女雙方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辭退、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資;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女方可以增加假期壹至三個月。

按照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享受五個工作日的育兒假;每壹年都是按照孩子的周歲來計算的。

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夫妻雙方可以調整延長產假和育兒假的分配。女方自願減少延長的產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相應的天數;夫妻雙方享受的育兒假合計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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