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以工作目的。保密工作包括兩個方面:
(1)防止國家機密被泄露或竊取。即制定保密法律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采取安全技術保護,形成保護國家秘密的全面保護體系,防止國家秘密從內部泄露,從外部被竊取;
(二)打擊和懲治竊密泄密行為。即按照規定程序對竊密事件和案件進行調查處理,采取補救措施,追究肇事者責任,查找漏洞,消除隱患,完善防範措施,防止竊密事件再次發生。
2、從國家秘密操作流程來看。保密工作的內容是指圍繞國家秘密的產生、傳遞、使用、儲存、保存和銷毀的全過程所采取的壹切保護行為和壹切保護措施。具體包括確定國家秘密、保護性使用國家秘密、管理和保管國家秘密、解除和銷毀國家秘密等全部活動;
3、從工作方式上。保密工作的內容包括保密宣傳教育、保密法制建設、保密業務指導和管理、保密技術保護體系建設、保密行為監督檢查以及為保守國家秘密而開展的各項保障服務;
4、從工作領域來說。保密工作的內容包括國家機關和涉密單位對內部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國家秘密及其載體的管理,涉密行為、活動和場所的管理,涉密設施設備的管理,對本機關、本單位承擔涉密業務服務和設施建設的單位的監督管理。還包括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對其職權範圍內的保密工作的規劃、設計和實施,對各機關單位保密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以及內部業務建設和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壹條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
國家秘密是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