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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壹、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壹)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體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生產經營秩序、從業人員、中介機構等。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責任,在安全生產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是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體。(二)行為人有過錯《安全生產法》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行為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違法行為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包括積極行為和消極行為。《安全生產法》第1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四)損害後果行為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不當行為,應當對公私財產造成損害。當然,損害不以實際損害的發生為條件。行為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不當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也應當依法懲處。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形式(壹)行政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第1條,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的宗旨是規範政府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這就決定了行政責任是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安全生產法》第79條規定,對中介機構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行為,可以給予違法所得收繳、罰款、取消資格等行政處罰。(二)民事責任《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明確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預防職業σ危害。辦理工傷社會保險,還規定生產經營形式λ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以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事故傷亡的法律責任。第四十八條規定,職工因事故受到損害,除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外,有權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向本單位要求賠償。(三)刑事責任由於安全生產監管過程中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迫切需要加強刑事責任的追究。看了以上內容和,可以知道,如果構成了上述相關要件,也就是違反了安全生產法,那麽就要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所以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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