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北三環105號首都師範大學科苑樓4樓《法律與生活》雜誌電話:...準備隨時“搶”寫稿子的活,以此來博取稿費和名聲。壹個無情的事實擺在眼前:曾經是記者的劉偉亞,如今成了階下囚。壹個因揭露胡這位“神醫”而被打斷肋骨的鐵血記者,為何會陷入“造假門”?根據劉偉亞的來信,“他於2000年進入北京謀生,起初在XX日報社工作。他目睹了各種“去山洞”和“創收”的奇怪現象,他多年積累的“美好理想”和對人“聖潔”的信仰幾乎被摧毀。他不願長時間目睹痛苦,轉而求助於教育媒體……”後來,做教育媒體讓他陷入了經濟危機。在這種背景下,他受人之托,收了錢,卻無法讓壹個考生進入名牌大學。參與詐騙案,獲有期徒刑11年。需要補充的是,劉偉亞的這封信源於他的壹個獄友,名叫李玲。李玲從鄭州來到北京做記者,最後因敲詐勒索鋃鐺入獄。他寫了壹封信,因為他想給這個雜誌的“情感墻”專欄投稿,記者的回信由李玲拿去給監獄外熟悉的劉偉亞。於是,當李陵事件漸漸淡出人們的視線時,劉偉亞的同監來信再次讓記者震驚。在兩封信中,李玲和劉偉亞不約而同地使用了“不要臉”壹詞,稱刑事處罰給他們的生活和心靈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和不可磨滅的汙點,從記者到囚犯的身份轉變“成為壹條不可逾越的溝”。在鄭州記者社區,有幾個人兩年多前搬到了傳媒業不發達的浙江。“我特別孤獨,經常覺得自己像個鬼。”漂泊多年,孤獨成了他們最大的恐懼。在千萬富翁多,農民工多的浙江,在大多數同事都是本地人的報社,他們壹個人工作生活。雖然他們的工作相對穩定,收入不菲,但在那個同行業競爭並不激烈的城市,他們總覺得少了點什麽。記者手記:很多英雄為了新聞理想遠走他鄉。他們的流浪生活給了記者另壹個名字——漂泊者。在漂泊的過程中,有人實現了人生的飛躍,大多數人成為了“打工記者”。因為有些媒體沒有給他們提供各種擔保,甚至沒有給他們付款...當保障問題滿足了自己的欲望,有些記者甚至墮落到像劉偉亞壹樣。(摘自《法律與生活》2008年3月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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