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轉業分配工作嗎?
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
人民政府安排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崗位由國家正式設立。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予以安排:
(壹)士官服現役滿12年;
(二)在服現役期間,獲得平時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至八級傷殘的;
(4)他們是烈士子女。
處理
軍隊轉業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力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軍隊轉業幹部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了犧牲和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和優待。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黨委、政府負責為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安排工作和崗位;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幫助就業,並給予退休待遇。
黨委和政府負責安排軍隊轉業幹部的工作和崗位。壹般情況下,地方民政局、勞動局等部門負責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地方人事局負責副團級(不含)以下軍官的安置,組織部負責副團級以上軍官的安置。
情況
軍人要符合壹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士官沒有轉業,只有士官和中級以上軍官有轉業的選擇權,即三期以上士官、軍官和文職幹部。
復員軍人和復員軍人、退伍軍人是不同的概念。
轉業:軍官、文職幹部、誌願兵退出現役,轉業到地方,工作由國家統壹安排;復員: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和誌願兵退出現役後,回到入伍地或者服役地,國家不納入分配;退伍:軍隊中的義務兵從現役中退役。
以上內容為相關回答。軍人轉業的情況主要是為了發揮自己的才能,為國家和社會帶來更好的貢獻。這種情況,就要分配官職比較大的兵,分配的工作還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