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壹)罪刑法定原則;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3)罪刑相適應原則;
(四)最新適應指處罰的嚴厲程度;
(五)應與罪犯所犯罪行有關;
(六)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中的最低刑期是多少?
(壹)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為六個月,最高刑期為十五年;
(二)數罪並罰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以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不滿十五年,最高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送入監獄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罪犯,除教育改造外,都應當參加勞動,並被強制實行勞動改造。
有哪幾種主刑?
(1)管制,是最輕的主刑,是我國獨創的壹種刑罰。在與犯罪的長期鬥爭中,實踐證明管制是壹種有效的懲罰手段。對於犯罪情節輕微,應當判刑,但不需要監禁的罪犯,應當適用管制,置於群眾中監督改造,這樣可以減少逮捕人數,減輕國家負擔。
(2)拘役是剝奪罪犯短期自由,就近進行勞動改造的壹種刑罰方法。這是最輕的自由刑。是介於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間的主刑,主要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需要短期監禁的犯罪分子。
(3)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壹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強制其勞動改造的壹種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中國使用最廣泛的刑罰方法。本法分則中,有法定刑規定的,規定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由於量刑幅度大、適用面廣、流動性大,對較重的犯罪和較輕的犯罪都可以適用,所以在審判實踐中,這種刑罰方法適用的人比其他類型的刑罰更多。
(4)無期徒刑是僅次於死刑的嚴厲刑罰手段,是我國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等嚴重刑事犯罪的有效手段。無期徒刑可以減少死刑的適用。對於不需要判處死刑,但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無期徒刑。無期徒刑也是壹種監禁。它和有期徒刑都是剝奪人身自由的方法。
(5)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方法,是最嚴厲的刑罰方法,主要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死刑包括緩期二年執行,即死緩。死緩是死刑的壹種執行方式,不是壹種獨立的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