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的通知》“在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應當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職務等情況有所不同,最長不得超過2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但《勞動法》頒布以來,國務院並未依據《勞動法》這壹條制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勞動部關於印發〈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了這個問題:“《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國務院出臺《企業職工年休假條例》之前,應繼續執行中國* * *中央、國務院* * * 6月1日發布的《關於職工休假的通知》。"
二、年假的實施方法是什麽?
第壹條為了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調動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員工享受年休假。員工在休年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
第三條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帶薪年休假工資的計算方法是什麽?
職工為新用人單位且符合當年享受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在公司剩余的日歷天數確定,折算後不足1個完整天數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方式為(當年在公司剩余日歷天數÷365天)×員工全年應享受的年假天數。
以上是給大家介紹的關於年休假的法律規定的相關內容。如果公司比較忙,想讓員工過年上班,首先要征得員工的同意,其次要支付員工三倍的工資。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絕對不能違反。